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样本通用版

人气:445 ℃/2023-03-06 15:17:01

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怎么写呢?不知道的小伙伴来看看小编今天的分享吧!

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主要内容包括:

1、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基本身份信息;

2、简介房屋基本情况;

3、租赁期限及租赁用途;

4、租金及支付方式;

5、保证金及其他费用;

6、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7、违约责任及处理;

8、合同终止及解除条件;

9、其他条款。

这是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样本通用版的模板,希望对您有帮助。您也可以点击这里直接下载文档

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样本通用版

出租方:_____________(甲方)

产权号: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乙方)

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积、情况

1-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位)(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土地用途为建筑面积

房屋类型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结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房屋仅作为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

2-2、在租赁期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准许前,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3-1、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租赁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为期______年。

3-2、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壹个______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双方可在对租金、期限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该房屋租赁的______月租金为___________元整。(大写万仟佰___________元整)租金_________年内不变。

4-2、租金按-______月为一期支付,第一期租金及保证金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清,以后乙方应于每期的天前支付予甲方房租金。

4-3、乙方支付租金方式:________________

五、保证金

5-1、为确保房屋及所属设施之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的保证金为___________元整。(大写万仟百___________元整)

5-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付清全额保证金。甲方在收到保证金后应予以书面签收。

5-3、租赁期满后,乙方点清,交还房屋及设施,并付清应付费用后,经甲方确认后应立即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六、其它费用

6-1、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通讯等费用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单如期缴纳,逾期不付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6-2、乙方应把已交纳过的单据(复印件)交于甲方。

6-3、物业管理费由方支付。

七、甲方义务

7-1、甲方需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见设备清单)交付乙方使用。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7-2、甲方定期对房屋和设施进行维修,保养(提前10天通知乙方)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7-3、房屋及附属设施非乙方的过失或错误使用而受到损坏时,甲方有修缮的责任并承担相关的费用,若经乙方催告后,因不及时处理,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4、甲方应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八、乙方义务

8-1、乙方在租赁期内保证在该租赁房屋内的所有活动均能合乎中国的法律及该地点管理规定,不做任何违法之行为。否则视为违约,相关责任与甲方无关。

8-2、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否则视为违约。

8-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或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装修或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8-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租,并爱护使用该房屋及设施,如因乙方的过失或错使房屋及设施受到损坏,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可要求立即赔偿。

九、违约责任及处理

9-1、甲乙双方任何一单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条款执行或未尽义务,导致中途终止合同,则视为违约,双方同意违约金为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若甲方违约,除退还给乙方保证金外,还须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扣取上述金额违约金。

9-2、凡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如有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终止及解除条件

10-1、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合同,均构成违约。

10-2、租赁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下而致合同终止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A、该房屋占用范围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

B、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C、该房屋因不可抗拒因素而遭毁损、灾失或被鉴定为危房的;

十一、其它条款

11-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1-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设备清单)内空格部分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3、本合同共四页,一式三份。其中: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介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签字即生效。

十二、备注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注册证明/身份证号码:_______注册证明/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

请注意:因为转码原因,部分文档内容可能会丢失几个字而使得文档有瑕疵,请务必从头到尾看一遍确认没有问题后再使用,本内容来源:www.51dongshi.com,20余万各类合同下载,同时还提供各类公司常用表格、文档如:入职表格、财务统计表等。

下载文档

上海房屋租赁合同电子版免费

名下房产莫名被办理他人居住证?蹊跷案件牵出黑灰“产业链”……

自己名下的房产里莫名被办理了两名陌生儿童的居住证,然而该房产自买下起,自己就从未将身份证与房产证原件交予他人,也从未配合或委托过他人办理居住证……这样一桩蹊跷的案件背后,隐藏着了一条“业务”娴熟、分工明确、链条齐整,行业“内鬼”作祟,有偿“帮助”他人骗领上海市居住证的产业链。

为了堵住漏洞,根治违规申领上海市居住证的问题,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秩序,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携手徐汇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开展了一系列的社会治理工作。记者近日采访获悉,治理推动租赁网签管理在全市面上进一步完善,目前,只有房东通过人脸识别,完成房源核验后,才可进行租赁合同网签。在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上,联合执法以及行刑衔接机制的建立,也为整个住房租赁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司法动能”。

为办入学,家长找“中介”违规申领居住证

“警官,我的房子莫名被办理了两个陌生人的居住证,我想报案……”2021年4月的一天,徐汇警方接到了一则来自于市民李先生的报案。自己名下的房产怎么会有他人可以申请居住证,担心这可能会对自己造成不利影响,李先生赶紧前来报案。

随着民警的侦查,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原来,2020年,家有两名适龄上学儿童的张女士,正为孩子选择上哪所小学发愁。经过多方考虑后,她“瞄”准了徐汇区内的一所小学。然而,由于该学校入学需徐汇区的户籍或居住证,自己和家人均非徐汇区户籍,也并无地址为徐汇区的上海市居住证,张女士便在他人介绍下,联系上了一个声称“可以帮忙办理居住证”的“中介”许某。

对方告诉张女士,可以找到一个“房东”,通过与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从而办理徐汇辖区内的居住证。随即,张女士便按照对方指示,将两个孩子的相关资料照片发给了对方。过了没多久,对方交予张女士一份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后来,凭借该通知书,张女士按流程进行了居住登记,六个月后两个孩子申办了居住证。

2021年4月,街道人口办工作人员在核查居住登记情况时发现,两个小孩并未居住在该房子内,遂立即与房东李先生联系。这才发现,原来,李先生对张女士的两个小孩办理居住证的事情毫不知情。于是,李先生立即报警。

后来,通过该“中介”顺藤摸瓜层层挖掘,徐汇警方与检察机关发现,在他的背后,竟还隐藏着一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团伙。

“房本群”“网签群”层层联动,牟利60余万

原来,许某与刘某、黄某本同为房产中介,在从事居间介绍的过程中,几人嗅到了“商机”。2021年2月,三人借用他人名义成立了上海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其主要业务就包括帮人办理居住证等。

据三人及公司员工供述,他们的客源有些来自于在网站上或朋友圈里发的广告,也有些来自于他人介绍等外部“渠道”,而被用于帮人办理居住证的房源和房东信息则主要来自一个名为何某的人。

何某原是某房地产经纪公司的员工,自2020年底便开始从公司系统内下载************信息,随后以每份200元到400元价格卖给许某等人。据许某和刘某交代,何某和他们建了个“房本群”,这个群主要用来匹配客户需求和现有房源信息。“一般我们找到需要办理居住证的客户后,就安排公司的金某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进行初步梳理,将相同区域、地段需求的客户归在一起,然后分类发在‘房本群’里,这个时候何某就会根据不同客户的需求,找到相应不动产的房产信息和房东信息发在群里。”

之后,金某再将客户需求与具体房源进行第二次匹配,“一般在2室的房子里安排2到4个人,3室的房子里安排3-5个人‘居住’较为合适,待这些信息匹配工作归纳好后,金某就会发到我们组建的两个‘网签群’里。”

而在“网签群”里,还有一些房地产经纪公司的人,他们会依据金某发送的信息,制作房屋租赁合同并进行网签,“后面我们就会派人拿着合同和备案申请书带客户去申领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有了这个通知书,客户就可以申请办居住证了。”

经查证,至案发,该商务咨询公司共非法获利至少60余万元。后经徐汇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徐汇区人民法院依法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何某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判处许某、刘某、黄某、金某等人有期徒刑1年10个月至3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至3万元不等。同时,因何某、许某、刘某、黄某、金某等人的行为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徐汇区检察院依照《个人信息保护法》向徐汇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一份检察建议推动一次社会治理

案件办结之余,其暴露出的管理问题也引起承办检察官的关注。

“当时,在租赁网签备案的过程中,实际上并不需要房东本人到场,只要我拿到的网签备案申请书上有房东的签字就可以,而其实这个签字也并非房东签的,这也是本案因此发案的一个问题所在。”

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为了堵住漏洞,根治违规申领上海市居住证的问题,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的秩序,此后,徐汇检察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携手徐汇区相关部门,开展了一系列的社会治理工作。

根据徐汇区房管局的反馈,记者获悉,目前,在住房租赁合同网签过程中已增设了“人脸识别”环节,只有房东通过人脸识别,完成房源核验后,才可进行租赁合同网签。同时针对目前办理租赁合同备案时无需房屋产权人到场的政策,要求相关业务受理部门在受理租赁合同网签备案过程中,严格审核租赁合同及人员信息等相关资料,与相关租赁当事人进一步核实信息,通过向出租房屋属地街道核实情况、核查出租房屋产权人确认书等方式,确保真实租赁行为。

徐汇区房管局还向辖区内各房地产经纪公司以案释法,开展交流座谈,进一步强调了《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办法》“不得进行虚假交易”等相关规定,并约谈了辖区内主要房地产经纪连锁机构,要求几家头部企业发挥好引领示范作用。

目前,区房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已设立了联合执法及惩戒制度,将不定期对辖区内房地产经纪公司门店业务予以检查,有效规范市场经营行为。

“其实不仅在徐汇,当时在全市层面,市房管局也发现了多家中介机构违规办理住房租赁网签备案的案件,并及时暂停了这几家违规中介机构的住房租赁网签权限。”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

“在我们办理的这一起案件中,也关注到‘代办’居住证不法行为已然形成了一条由行业‘内鬼’作祟的、完整的黑灰产业链。”

承办检察官坦言,一张居住证,对于在上海居住工作的人来说,事关车牌拍卖、子女上学、落户、申请公租房等生活的方方面面,然而使用非法手段骗领上海市居住证的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个人信息,也严重扰乱了房屋租赁市场秩序,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对此,检察官提醒市民,申请居住证应当依照真实情况,提交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切勿试图走“歪门邪道”,也希望房地产经纪公司等能够接触到************、房产信息或有权限进行网签的从业人员,能够遵守法律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合法合规地履行工作职责,否则得到的只会是法律的惩罚。

记者 | 季张颖

来源: 上海法治报

推荐

首页/电脑版/网名
© 2026 NiBaKu.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