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互换合同怎么写呢?不知道的小伙伴来看看小编今天的分享吧!
广告互换合同主要内容包括:
1、甲乙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
2、声明及保证;
3、合同标的;
4、双方权利义务;
5、付款条款说明;
6、知识产权及保密;
7、双方违约责任;
8、协议期限及终止;
9、争议解决方式;
10、协议生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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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互换合同范文
协议编号: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本合同是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的_______公司(简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和_______广告有限公司(简称'乙方'),地址:_______大厦_______层;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经过协商,根据下文提出的条款和条件共同签订的合同。
第一章定义
代表:系指代表各方行使权利的人。
中国法律:任何中国现行颁布的法律及法规。
商业秘密:属于一方和(或)其子公司或关联企业所有,并被该方视为商业秘密的技术、财务、商业或(和)其它方面的信息,其具有以下特性:
(a)不为公众所知悉;
(b)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
(c)具有实用性;
(d)被权利人视为秘密并对其采取了适当保护措施。
不可抗力:在本合同期限内发生的不可预见(或者虽可预见,但其发生的后果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非任何一方所能控制且使任何一方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的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_____、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管制、等任何重大自然灾害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
第二章声明及保证
法律地位
每一方均声明及保证,自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
2.1.1有资格从事本协议项下之交易,而该等交易符合其经营范围之规定;
2.1.2可全权订立本协议并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之义务;
2.1.3其授权代表拥有充分授权代表其签署本协议;
2.1.4就其所知,其已向另一方披露经注册地或营业地政府部门签发的、可能对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所有文件;
法律效力
2.2.1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在协议期限内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2.2每一方均保证本协议的签署与履行及根据本协议所计划之商业交易在任何方面均不违反中国法律。
第三章合同标的
3.1甲乙双方互换广告金额见具体每次合作协议书。
3.2甲乙双方置换广告均按照届时公布的刊例价执行,不打折。
3.3置换资源不包括双方的广告制作费用在内。
3.4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4.1甲方权利义务
4.1.1甲方保证互换的乙方车体广告位不对第三方(不包括深圳XX_____电视集团)出售,只用于自身频道及深圳XX_____电视集团的品牌和活动宣传。
4.1.2甲方可配合乙方对互换_____路线进行筛选。
4.2.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广告进行审查。若有违反法律法规情况的,甲方应通知乙方对广告内容进行修正,拒不修正的,甲方有权暂停广告的执行。
4.2乙方权利义务
4.2.1乙方保证互换的甲方移动频道的广告位不对第三方(不包括深圳XX公司)出售,只用于自身及深圳XX公司的品牌和活动宣传。
4.2.3乙方有权对甲方在乙方投放的广告进行审查。若有违反法律法规情况的,乙方应通知甲方对广告做出修改,拒不修正的,乙方有权暂停广告的执行。
第五章付款条款
5.1甲方将广告制作费用转入乙方以下帐户:
户名: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5.2乙方收到费用后要及时向甲方开具发票。
5.3乙方将广告制作费用转入甲方以下帐户:
户名: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5.4甲方收到费用后要及时向乙方开具发票。
第六章知识产权及保密
因执行本协议的原因,任何一方接触到对方的商业秘密,都必须予以保密,不得擅自传播。
第七章违约责任
7.1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或者在没有合理充分的理由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守约方除就其所有损失而获得违约方赔偿外,亦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7.2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各方实际过错程度,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第八章税务
协议双方应按中国法律之规定,_____承担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自义务而应缴纳的任何税款。
第九章协议期限及终止
9.1任何一方可在另一方发生违约行为时,若违约方收到守约方关于违约行为已发生并存在的通知七天之内仍未能对违约行为作出更正,则守约方可通过向另一方发出一份书面通知的方式立即终止本协议。
9.2除9.1款规定外,如有任何一方欲提前终止本协议,需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届满时,本协议终止。
9.3本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应影响双方于本协议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章适用法律与争议之解决
10.1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签订与履行适用中国法律。
10.2协商与调解
10.2.1对于因本协议的解释及执行而产生之争议,应首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0.2.2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将有关争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请诉讼。
第十一章附则
11.1弃权
如果任何一方未能行使或者及时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优先权时,不应视为弃权;而对任何权利、权力或优先权的单独行使或部分行使亦不妨碍日后其对任何权利、权力或优先权之行使。
11.2修改
一方或双方需修改或补充本协议条款,需经双方协商后以补充协议或重新签订协议的方式修改或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如欲在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内更改在乙方发布的广告内容,则须向乙方另行支付广告制作费。
如甲方因战略发展的需要,对广告进行改版,应尽量保证乙方的利益,同时乙方应当予以配合。
11.3完整协议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就本协议第三章约定的合作内容签订与履行的完整协议,替代甲乙双方之前进行的协商、意向或协议。
11.4通知
11.4.1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或书面函件必须以中文写成,以传真、专人送达(包括特快专递)、挂号邮件或电子邮件之形式发送。
11.4.2除非事先以书面通知更改,所有通知及函件均应发往下列恰当之通讯地址:
甲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
11.4.3通知及函件之送达为传真形式,则应以传真传送记录所显示之确切时间为准,除非发出该传真之时间为该日下午五(5)时之后,或收件一方所在地之时间并非营业日,则收件日期应为收件一方所在地时间之下一个营业日;若为电子邮件形式,则邮件进入收件方指定之电子邮件系统的时间即视为已送达;若为专人派送时(包括特快专递),按收件一方签收之日期为准;若以挂号邮件发送时,以邮戳为准,自寄发日起计五(5)个营业日为准。
11.5继任者
本协议乃为双方及其各自之合法继任者之利益而制定,并对双方及其各自之合法继任者具有同等约束力。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解散均不影响本协议的继续履行。
11.6不可抗力
11.6.2如发生不可抗力,双方应立即协商解决问题的方案。在不可抗力情况消除后,双方应依照协商的延长履行期限及解决问题方案继续履行协议或履行方案。
11.6.3声称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不迟于十五(15)日通知另一方,并随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之影响。
11.6.4如果不可抗力持续三十(30)日以上,且继续履行本协议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者无法继续履行协议,则任何一方均可终止本协议。
11.7语言
本协议以中文签署,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贰份。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即行生效.
11.8未尽事宜
本协议之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本协议由双方之正式授权代表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署,以昭信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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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文档广告合作协议
合同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______”的策划推广(包括广告创意、设计、制作、发布代理,以及营销、招商、推广的计划、策略、提案)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合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______”(以下简称“项目”)的策划推广,全权负责本项目的广告创意、设计、制作、发布代理,以及营销、招商、推广的计划、策略、提案等合作事宜。
二、合作期限
委托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协议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协商同意,双方可续签合作协议。
三、广告投放总额
本协议合作期间,本项目广告投放总额不低于万元人民币。
四、工作内容
1、宣传推广的总体策划思路及具体广告操作方案;
2、各阶段的媒介策略和具体排期计划、媒介预算建议;
3、报纸广告、画册、宣传单张、展板、户外广告等创意、撰文、设计、输出、印刷、制作、发布等事宜;
4、影视广告:创意、撰文、设计、制作、发布;
5、广播广告:创意、撰文、制作、发布;
6、公关促销活动的策划和组织;
7、针对目标消费群进行适当的市场调查;
8、营销、招商、推广的计划、策略、提案;
9、媒介发布的监控、统计、评估。
五、广告运作规则
1.严格按照规范的广告策划流程进行。策划流程的基本顺序如下:签约立项——支付月费——制定策略——创意构成——广告表现——客户审定——正稿制作——正稿确认——支付发布费——广告发布——财务结算——效果跟踪——意见反馈等。签约后项目即进入具体操作阶段,由乙方提供总体策划案,经甲方修改、审定、签字确认后,由双方按照总体策划方案,严格贯彻落实到每一个分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并按照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媒介计划分步实施。
2.各分项目将围绕第一款所述基本流程进行,各分项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a.乙方依本协议所附的《设计、制作、发布等收费标准》向甲方提交正式的分项报价单;b.甲方审定乙方提交的分项报价单,如无异议,则签字盖章认可,并签署正式的分项合同;c.乙方依据彼此签字盖章的分项合同,开始实际性的工作。
六、双方责任与权力
甲方的责任和权力: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
2、甲方有权及时地对乙方所提交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和其他书面工作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但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应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有关文件后,应及时、完整地以书面形式提出明确的意见,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甲方应指定一位全权代表与乙方沟通,以避免多头决策而导致工作质量、效率下降。
3、若签字定稿后,甲方再次提出修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应由甲方承担。若因甲方资料提供、审稿、定稿以及再次修改等方面因素所造成的工作延误,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与损失。乙方根据甲方签字稿输出菲林及其他费用发生以后,若甲方还要再次提出修改要求,乙方根据修改稿重出菲林及其他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双方合作期间,甲方有权对某些双方分歧较大之项目进行修改、调整。
5、甲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及时付款,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6、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建议与意见时,应采用包括传真在内的书面方式,以增进沟通之效率,及未来之查证。
7、合作期内,甲方在事先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另行委托其他公司进行设计、制作、发布等广告、策划合作事宜,否则视为违约。
乙方的责任和权力:
1、乙方承接甲方广告业务,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策划、设计、制作和代理业务,并为甲方资料保密。
2、乙方应主动提前向甲方索要各类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按甲方确认之正稿进行设计/输出/印刷/制作/发布等业务。若因乙方工作缘故导致成品与甲方确认之正稿不一致,从而致使甲方受损,乙方应赔偿给甲方相应的损失。
3、乙方所有策划方案及相关建议文案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
4、乙方需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经常与甲方交流与沟通。
5、若甲方未能按本协议和各分项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付讫有关款项,乙方保留暂停策划、设计、制作、发布等相关工作的权利,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责任。
6、如因甲方未按照本协议和各分项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付款而导致撤版或罚款等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双方确认的计划发布,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七、收费条例
1、收费范围与标准:
a.定金:为确保合同执行的规范化,乙方预先收取甲方定金叁万元,定金可在合作期结束时抵冲甲方应付款。若甲方在合作期中途单方面中止本协议的执行,此项定金转为甲方支付乙方的违约金。
b.策划费:甲方应在合作期内每月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元;
c.设计、制作、发布等费用:见附件《设计、制作、发布等收费标准》;
d.合作期甲方支付了月服务费,则乙方负责发布的报纸、杂志广告不另收设计费,电视、电台广告不另收脚本创意费,营销、招商、推广的计划、策略、提案不另收方案创作费;
e.外地操作费:乙方因甲方策划推广工作需要而发生长沙市区外操作费用,如交通费、食宿费、补助费等,乙方按照甲方部门经理级差旅标准和程序,提交实际费用单据,甲方予以据实报销。
2、结算方式与时间:
a.定金:本协议书签定后,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汇至乙方帐户。
b.策划费:按月支付,每月8日前汇至乙方帐户,月策划费为元。
c.媒介发布费与代理佣金:任何由乙方与媒介进行结算的广告、杂志等发布工作,乙方不承担垫付的责任。甲方应严格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投放计划及媒体预订情况,在实际发布日期前5日内将款项汇至乙方帐户。
d.策划、创意、设计费:如双方不是月服务费制,而是单项付费制,甲方应在分项报价单得到正式认可并签定合同后3日内,将合同款的50%付至乙方帐户;在正稿签字确认后3日内,将合同款的50%付至乙方的帐户,最后移交成品或设计稿件。如双方是月服务费制,则乙方此项费用全免。
e.其他费用:乙方按期提供有关费用的结算单向甲方收取款项,如:差旅费、市场调研费、媒介监测费等,甲方应在收到结算单3日内审核无误后付款,如有异议,应及时知会乙方。
八、知识产权
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所确认之设计稿件,在所有款项结清后,其所有权归属甲方所有。在所有权归甲方后,乙方仍有权未经甲方同意,用所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各类组织机构的竞赛评比活动。但乙方不得用于除此之外的其他目的与事项。
九、违约责任
1.乙方的有关报价资料若未经甲方签字认可,乙方就进行单独成品制作或媒介发布,均视为乙方违约,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甲方不作任何补偿。
2.乙方除自然力、政府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应按本协议或各分项合同约定之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执行本协议或各分项合同,及对乙方进行直接经济损失索赔。
3.各分项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非因乙方原因,甲方中途终止执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内容,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及时纠正,如甲方不能在通知的时间内纠正,则视为甲方违约,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终止执行本协议和有关部门分项合同。
4.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或各分项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付款,使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各项工作,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工作延误或影响,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或责任,乙方保留单方面终止合作的权力。
5.滞纳金:如甲方逾期7日仍未付款,则须自本协议或各分项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算起,每日按拖欠款金额的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如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决定工作推迟,则收款时间相应顺延。
十、中止合作的条件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或各分项目合同各项规定的,对方有权书面通知对方予以及时纠正;如一方不能及时纠正,则另一方有权中止本协议或各分项合同的执行。
十一、甲乙双方可在协商一致情形下,以附件形式补充其他条款。
十二、本协议与附件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长沙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本协议连同附件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协议之附件资料:《设计、制作、发布等收费标准》。
十五、本协议自双方签约日期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法人代表委托人: 法人代表委托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号: 传真号: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编: 邮编:
签定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