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怎么写,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委托合同主要内容包括:1、委托人与受托人信息;2、具体的委托事项与期限;3、如果是有偿的委托,需要写明委托报酬;4、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条款。
设计委托合同范文1
委托方: (简称甲方)
受托方: (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如下工程项目进行工程设计,为确保双方利益不受损害,该工作顺利进行,特签订此合同书。
一、建设项目: 。
二、工程地址: 。
三、建筑面积: 平方米。
四、设计要求:效果图 张(董事长办公室 张,前台Logo墙 1 张)、平面布置图 张、地面材质图 张、天花图 张。
五、时间要求: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成。
六、付款方式:乙方为甲方完成以上图纸设计后,如甲方确认可以按图委托乙方承担施工任务,并签定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设计图纸不另行计费;如甲方通过并使用乙方的设计方案但未委托乙方承担施工任务,必须支付工程设计费(按50元/M2收取);如甲方未使用我方设计方案,甲方在送图十日内支付人民币圆整(RMB 元)的设计费用给予乙方补偿。
七、承担责任:甲乙双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甲方为确保乙方正常运转不得干预乙方的设计活动,乙方须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提出修改意见、内容以及友好解决争议的办法。在30天期间内,如双方没有达成解决争议的办法则任何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计委托合同范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设计人)
一、甲、乙双方通过协商,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进行设计工作。
二、设计工作内容
1.产品的外观设计。
2.产品的结构设计。
3.根据已审定的设计方案制造可供展览使用的仿真样机。
三、乙方在委托合同生效后
1.在________天内完成设计草案,提交叁款不同风格的设计效果图(彩色、电脑打印)供甲方评审选择;
2.在评审意见基础上,乙方在________天内完成正式设计方案,提交正式设计的效果图(彩色、电脑打印)、所有的外观装饰设计效果图(彩色、电脑打印);
3.在正式方案完成后,乙方在________天内制作可供展览使用的仿真样机壹台;
4.每阶段设计成果均由甲方验收,并履行验收手续。
四、设计要求
乙方保证设计达到甲方提供的国家现行规定的各项安全与技术标准,及有关设计目标的要求。乙方保证在甲方模具制造或试产过程中,对有关设计方面需要修改时,及时提供各项有关修改意见;在设计过程中,设计目标需调整时,双方应友好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五、设计费
经商定,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乙方设计工作之劳务费用,并于合同签字后即将该款________%支付给乙方,合同自款项收到之日起生效。当乙方完成样机制作并经甲方认可,甲方即将余款支付给乙方。
六、甲方在设计过程中,应按双方商定的时间进度积极配合做好方案选定工作,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及设计规定所使用的部件,因甲方原因影响乙方工作进度时,乙方项目完成时间顺延。
七、双方商定,该项目在设计、备产阶段,双方均承担保密责任,因泄密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泄密方负责。
八、双方商定,该项目专利申请权归甲方,乙方保留署名权。设计完成后,有关专利事项按国家专利法规定。
九、产品投产后,甲、乙双方对设计均有宣传权。
十、甲方提供设计费用可用现款、支票、转帐等方式提交乙方,乙方帐号:_______________
十一、委托设计商定之指标见附件,附件共________页,附件与本委托书共同生效。
十二、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违约方应承担对方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三、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计委托合同范文3
委托设计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接设计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装饰装修工程进行设计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建筑面积: __________平方米
四、接受委托设计时间: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五、完成委托设计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六、委托设计内容
1.室内空间形象设计
2.室内装修设计
3.室内物理环境设计
4.室内陈设设计
5.平、立面设计
6.按合同附件:委托设计清单
七、收取设计费标准
1.按图纸数量计费:__________(见图纸清单)
2.按工程造价计费:收取工程概算价的_____%为设计费。
八、设计费金额:__________ 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
九、设计费收取步骤
1.合同签定后,预付合同金额的_____%,计__________元。
2.按时间□、按工作量□完成情况,完成_____%工作量,再预付合同金额的_____%,计__________元。
3.设计完成,交稿前付清全部合同款。
十、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提供房屋的有关图纸,并带领乙方人员进行现场测量。
2.设计完成甲方通过后,若因甲方原因修改图纸,按新设计标准收取设计费。
3.施工期间,甲方如要乙方派员进行现场指导,甲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4.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时,乙方未开始的设计工作,不退还甲方定金;已开始的设计,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设计的工作量,按阶段支付设计费用。
5.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之外的项目,如发生侵权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设计图纸。
2.乙方在交付设计图纸时,必须做一次施工交底。
十一、其它事项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甲、已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如甲、乙双方对本合同产生分歧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解决。双方争议在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可向仲裁机关提请仲裁。
3.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上就是今天的分享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诉XXX房开公司合同纠纷案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
本人是原告单位职工,案涉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法定的执业资格。对案涉项目的各个施工环节比较清楚,故受原告委托出庭,就XXX诉XX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作为其代理人,根据XXXX年XX月XX日的庭审情况,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被告恶意违约
原告与被告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用合同条款13.2.2条中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提供竣工图肆套;竣工验收由发包人负责组织;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不得提前使用,如发包人提前使用造成的损坏,由发包人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后一月内提交肆份完整的工程结算书,结算送至发包人45日内办理完毕,否则视为认可。
合同签订后,原告积极组织进场施工,由于被告怠于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原因,该项目无法正常施工及进行中间验收程序,更无法办理竣工验收。原告只能于XXXX年XX月XX日将此完成的项目移交给原告使用,原告代理人于当年XX月XX日将结算报送到被告方办公室,被告方XXX总经理通知说会安排人尽快送到审计单位(本项目合同中没有约定外部审计,只是发包人审核)。
庭审中,被告提交自己委托的审计单位(被告自己委托了审计单位,则该单位应承担被告与原告之间在合同中的约定(参考案例(2020)最高法民再100号))提供的审计报告,该报告载明报告时间为XXXX年XX月XX日。该份不被原告认可的报告出具的时间远远拖后于原告与被告双方合同中约定的时限,且被告收到该报告后,也未及时向原告告知,而是等到XXXX年XX月XX日庭审时,才提交法庭。又拖后了十四个月。这些迹象证明被告主观恶意违约。
二、关于起诉工程款金额
1、关于工程款的结算。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关于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是否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复函》((2005)民一他字第23号)载明:“适用该司法解释第二十条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之间约定了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则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可以作为工程款结算的依据。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格式文本中的通用条款第33条第3款的规定,不能简单地推论出,双方当事人具有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一定期限内不予答复,则视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的一致意思表示,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不能作为工程款结算的依据”。
从此法律文件中可知,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发包人处于优势地位,为防止发包人怠于结算,损害承包人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双方可约定如发包人逾期结算,则按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作为结算依据。若发包人没有按期结算,则承包人以竣工结算文件主张工程款应予支持。(参考案例:(2021)最高法民申2550号)。
2、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了关于“当事人对工程造价、质量、修复费用等专门性问题有争议,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向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释明。当事人经释明未申请鉴定,虽申请鉴定但未支付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的,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但是在本案的核心问题是被告方主观恶意违约在先,怠于行使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不给原告进行结算,客观上造成工程价款之不确定,而形成原告不能行使讨要工程价款的行为,而让被告在这个违约行为中获得非法利益。严重违背了《合同法》“公平”的原则,使原告的合法利益受到了极大的损害,并且让本案的焦点从工程造价的认定变成了违约责任的认定。
综上所述,原告起诉的法律依据清楚,如果被告认为原告起诉的工程款项有争议的,应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应承担举证不 能的后果。
三、被告应立即支付拖欠原告的工程款、保修金。
根据相应的法律规定及被告主观恶意违约的事实,原告可以按结算价主张自己的权利,但原告知道送审价里面掺加了一部分预砍量,为公平起见,原告只按工程的实际价格进行起诉(参考案例(2020)最高法民申2575号、(2019)最高法民再221号)。工程实际总价为XXXXX元,截止XXXX年XX月XX日,原告共收到被告工程进度款XXXXX元,尚欠XXXXX元,不含税为XXXX元。
四、被告应立即支付因未支付工程款而产生的利息。
由于被告拖欠原告工程款,根据双方签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12.4.4.2条中关于工程进度款的约定,被告应支付承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XXXX元,支付同期银行贷款2倍利息(计算开始日期XXXX年XX月XX日,计算截止日期XXXX年XX月XX日,)暂计金额为XXXX元,两项共计:XXXX元
综上所述,原告已经完全履行了合同中自己应尽之义务,且案涉工程被告已经擅自使用,并恶意拖延审核原告报送工程结算的时间,我恳请法庭按照相关法律公正处理本案。
XXXX公司代理人:XXX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