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制度范文,下面就来给大家详细介绍:
内阁制度可以分为三个部分来描写,首先可以描写建立制度的目的,第二个可以描写制度适用的范围,第三个可以描写具体有哪些制度。
内阁制度范文1
明朝内阁制度有自己鲜明的特点。
形成时期长,而且始终没有取得法定的地位,始终不是中央一级正式的行政机构。
从永乐开始,历代皇帝都在不同程度上寄大政于内阁,皇帝“其不接见臣下而能统治天下者,以有阁臣票拟故耳”。但是,他们谁也不敢担当违反祖制的罪名,谁也不愿从已经取得彻底胜利的皇权中,又拿出一部分给阁臣分享。所以内阁进展缓慢,而且始终未能成为中央一级正式的行政机构。
内阁与皇权矛盾重重,又始终屈服在皇权的重压下。
阁臣与皇帝矛盾,除了反映为封还诏旨一类以外,很多反映为阁臣在中叶以后不断提出辞职。皇权与内阁矛盾,亦反映为明代阁臣善终者少,有政绩的不多。明代内阁权力不稳定,虽然有严嵩,张居正之显赫,但他们一是乘皇帝静摄而代行皇权。一般阁臣来说,由于基本上都是文学侍从之臣出身,入阁后权力之大小,只决定于票拟被采用的情况,所以呈现为不稳定,没有保障,没有连续性。[20]
与汉、唐、宋相比,明代辅相的业绩并不显著,这一方面固然与入阁前之资历有关。汉、唐、宋之宰相都要经历郡邑,而明之阁臣却基本上出于翰林院。他们没有从政经验,不知民间疾苦,对政事自然难以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但另一方面,则由于他们权力不稳定,被司礼监挤着,被皇权压着,即使有抱负也难于施展。
显然,这样的内阁只能助长皇权,而不可监督、约束皇权。有明一代,内阁始终未能成为对皇权的威胁,从这个角度来说,朱元璋废丞相的目的是达到了。
内阁受制于司礼监,矛盾深刻,但又不得不走司礼监的路子。
在中枢系统中,内阁有票拟权,司礼监有批朱权,是内外相维的双轨制。但双方地位的特殊性使内阁难以与司礼监抗衡,双方权力的大小,又是以皇帝的向背为转移而互相成比,因此,他们之间不可能有真正的相维相济,而只能有对权力的激烈争夺。皇帝宠信司礼时,司礼尽夺内阁权力,如刘瑾、魏忠贤时;否则就是权相出现,如严嵩、张居正时。
严嵩、张居正之显赫,还得讨好司礼监,就是明证。
综观有明一代,内阁对宦官之干政,虽亦起过一点制衡作用,如成化年间,由于阁臣一再坚持,汪直主持的西厂一度被撤。但总的来说,内阁是越来越受制于司礼。内阁为司礼监扼制,以致明代成了宦官为祸最烈的朝代。
内阁与六部经常互争雄长,矛盾重重。
历代及明初,六部均隶属于丞相,凡事必须秉承宰相的意志,自撤中书省、提高六部品秩后,六部变成直接对皇帝负责,职权完整,而且在阁之上。但随着内阁品位的提高,又有票拟权,内阁比六部更接近皇帝,部权便在不同时候、不同程度上为内阁所侵。但是,内阁毕竟不同于中书省。从制度上说,六部不必听命于内阁,而内阁则“凡百政事,非下部必不可行,不能行”。于是内阁借位尊势崇而力图控制六部,六部则钻内阁没有法定地位和权力的空子,力图摆脱控制。因而阁部经常争权,尤其是争夺人事权。
内阁与六部这种职权界限不清,工作上彼此失调,大大影响了明政府的行政效率。在客观上,则有利于司礼监的擅权乱政。
内阁中矛盾激烈。
尤其嘉靖以后,阁臣间的倾轧突出由于阁臣的任用、权力大小、去留,均没有明确规定,又由于首辅与次辅间权力悬殊,在天启以前一直无明确的职责分工。所以阁臣间争夺权势的斗争激烈,尤其是“嘉靖以来之首辅,莫不由倾轧排挤而得之”,如严嵩拉拢科道弹劾翟銮,使翟被“削籍为氓”。严嵩与夏言互相排挤,致夏言被弃市。
在阁内的纷争中,阁臣不但各自培植自己的势力,致使明中叶以后的政治日益腐败。
从明代内阁制度的种.种特点,可见内阁制度在当时并未能成为与君主专制政体完全适应的辅政制度。内阁地位的特殊又使它成了矛盾辐辏之所,各种矛盾的发展,无一不是加剧了政治的腐败。
内阁制度范文2
略知明史的人都知道,朱元璋废丞相,沿袭近两千年的宰相制度至此终结。
朱元璋之所以废除丞相,是想一劳永逸地解决皇权与相权的矛盾。但是,朱元璋太自负了,对他的后世子孙估计过高了,结果最后发展出一个内阁制度,到了明朝中期,内阁大臣在朝野心目中,已俨然宰相了,官场都公开称内阁大臣为“相”,称内阁排位第一的大臣为“首相”,皇帝在公文里也不避讳以“相”来称阁臣了。
▼ 朱元璋《行书大军帖》(故宫博物院藏)
尽管如此,内阁和以往的宰相还是有很大区别,以笔者之见有三点不同:
第一,地位不同。
汉唐宋的宰相机构如丞相府、中书省等等,都是国家法定机构,位列部院之上,宰相也都官居极品;明朝内阁却没有法定地位,内阁大臣正式官衔是大学士,属于翰林院的官职,只有五品,只是通过给阁臣冠以师保荣衔(如太师、太傅、太保),或照例加某部尚书、侍郎(这个职衔是虚的,用于照这个职衔领取工资),才提高了品级,位极人臣。
第二,与部院的关系不同。
以往的宰相,是领导部院的,部院属于宰相的下属机构。内阁却不能领导部院寺监。比如六部就直属皇帝领导。内阁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发文,无权指挥朝廷的各部院寺监和地方政府。
▼ 明朝洪武十三年(1380年)以后中央机构简图
但是,因为内阁代皇帝对各省、各部院寺监的公文拟批示意见,内阁在当时就被称为“政府”,实际上阁臣的权力并不比过去的宰相小,甚至更大了。只是运转方式、行使权力的名义不同。
内阁行使权力,相对来说具有被动性,行政效率也比过去要低。比如,地方政府有所请示,先要送大内,大内再送内阁,内阁拟批示,再送大内,大内再分送部院拿处理意见(当时称题覆),部院题覆以后再送内阁,内阁认为不妥的还要打回去,内阁满意了,再拟批示意见,送大内批红。内阁是无权就某事该如何处理直接指挥省级政府的,非要经过部院和大内的程序不可。
第三,产生渠道不同。
中国有句古话,叫宰相起自州县。这是强调宰相要有地方工作经验。可是,明朝的内阁大臣却与之相反。因为内阁大臣开始只是皇帝的秘书、顾问,所以从研究机构——翰林院中选任,渐渐形成了一个惯例:“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内阁大臣只能出自翰林官,而翰林官是以诗文甄拔出来的;甄拔出来进了翰林院所学的还是诗文。
▼ 《明会典》中关于翰林院职官的规定
▼ 明代翰林院检讨腰牌(图片来自雅昌拍卖官网)
因为选拔制度的原因,总体上说,明朝阁臣的行政能力远不如以前的宰相,像高拱、张居正这样的能臣,实在是凤毛麟角。
▼ 张居正
明朝以祖制治国,非常保守。前期的内阁与后期的内阁不可同日而语了,却还要保持以前的祖制,不敢改变。
内阁制度范文3
在我国这浩浩汤汤的华夏上下五千年历史之中,我国自秦朝至明朝初期一直奉行的皇权专制,实行的是宰相制度,纵观历史长河我们能够非常直观的发现在我国古代一直被沿用的宰相制度在过去的几千年历史之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担当着不可或缺的责任与使命。无论是在维护统治者统治秩序还是协助皇帝处理全国各地的政务宰相都发挥着非常大的辅助功能!但是在我国存留如此之长时间的宰相制度却在明朝初期被朱元璋下令废除,这到底是中国历史上皇权的高达度集中所致还是时代的优胜劣汰呢?随之而来的是内阁制度的建立,内阁制度相对于宰相制度到底有什么优点呢?它又是在什么样的历史背景下形成与发展呢?想要探讨清楚这些问题的前提是对整个明朝的政治经济文化有一个总体的把握,对替代宰相制度的内阁制度有一个很是细致的了解与分析。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替代宰相制度的内阁制度究竟是如何让产生与发展的吧。
“胡惟庸案”与丞相制度被废除
在明朝建立的初期,由于国家刚统一没有多久,国家局势也才刚刚稳定下来,中央政府有许多的举措都还没有来得及去实施。所以这时候的明朝制度大体上沿用了元朝制度,但是在沿用过程中并不是直接搬过来直接使用而是在其中融入了自己的特色。但是在明朝初期的时候出现了许多嚣张跋扈、目中无人的朝中重臣,除此之外,很多人因学业不精,求取功名而不得竟然纷纷不竞走其门庭,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对明朝制度的一种破坏与践踏。
幸而朱元璋虽然出身不高但是却十分的有理想,有抱负!朱元璋在洪武十三年(即公元1380年)的时候借伺机谋反的罪名将猖狂多年的胡惟庸绳之以法,并且以此为借口“罢丞相不设立,析中书省之政权归六部”。至此在我国古代社会延续了将近一千五百年的的宰相制度被彻底废除,真正退出了历史舞台。但是少了宰相的辅助,来自全国的各种政务全部都须朱元璋一人亲自处理。
内阁制度的建立
渐渐地,朱元璋深深的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所以朱元璋在废除宰相制度之后又尝试性的建立了其他体制来代替宰相制度,以分担自己的压力与工作量。而朱元璋的这种想法就为内阁制度的建立提供了非常有利的机会与萌芽条件。
朱元璋在综合各方意见之后开始着手设立殿阁大学士,而设立大学士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让有才之人担任自己的顾问与帮手,以备自己不时之需。但是大学士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权利所以并不能够对皇权产生任何的制约,这与朱元璋极力维护的中央专制集权思想并不冲突。转眼之间内阁制度的雏形便这样确立下来,随着明朝中央专制集权的加强,君主专制主义集权制度已发展到了历史巅峰阶段,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内阁大臣的权力
明朝内阁主要负责是内容是辅佐皇帝决断政务,大学士需要根据皇帝就国家问题提出的问题而叙述自己个人想法与意见,在得到皇帝认可之后方可实行;内阁大学士对皇帝提出的解决方案可以持有不同的意见并且及时提出劝谏,这也是皇帝赋予内阁大学士的封驳权力。
除此之外,内阁大学士还拥有一项非常大的权力那便是“票拟批答”,即内阁大学士对于各个衙门、文武百官、朝中大臣上呈的奏章进行答案的初步拟定和批注以供皇帝在处理的时候参考做出决策。而“票拟批答”也在后来的明朝中后期成为内阁大学士协助皇帝处理政务的主要形式。从明朝初期到明朝末年内阁大学士的权力在总体上呈现日益增强的一种趋势。
内阁制度的顶峰
内阁的职权和地位不断上升,朝廷的早朝班次中内阁大学士依旧位居六部之上,六部从之前从属于政府最高职能部门的高位跌落为内阁的下属部门,并且还有“六部办事,唯内阁之命令是从。”这一情况表明内阁的地位看似没有发生变化,但是实际上是有上升了一个高度。
至此为止,内阁成为明朝最高的政府机关,这也标志着内阁在地位上发展到了历史之巅!内阁之所以能够代替宰相制度发展到历史的顶峰,是因为内阁与皇帝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内阁是皇帝专制的强有力的工具,而皇帝又离不开内阁的协助与辅佐,两者在维护封建专制主义与中央集权是达成共识的。除此之外内阁又有着自身存在的合理性与先进性,很好地适应了社会的发展与时代的变迁。
内阁制度的影响
明朝建立的内阁制度极大的强化了君主专制制度,由于皇权与内阁制度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当皇权高度集中之时,内阁的权利与地位越高,但是这也形成了明朝宦官专权的局面形成,由于明朝的内阁只是辅佐皇帝处理政务的辅助机构而已,有些地方要受到宦官的牵制,所以这便使得在当时出现了许多只手遮天得宦官。
综上所述,书中所说的“有明之无善治,自高皇帝之罢丞相也。”也是有一定道理的,没有宰相约束与限制的皇权高度集中渐渐失衡,再加上内阁这个机构并不合法,没有真正的实权,一切皆是皇帝赋予,如果再遇上一个昏庸无道的君王,那这就会造成宦官当道的现象了,除此之外,内阁的受首辅大臣为了能够争夺更大的权力常常选择依附宦官,这更加助长了宦官的嚣张气焰。总而言之,内阁的出现与成熟与明朝当时的政治局面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并且内阁制度在我国古代社会中的影响力也是很深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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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内阁制度是怎样的?是怎么发展的
清朝内阁制度是清朝时期实行的内阁制度。清朝入关之前,后金(清)中央机关无内阁。清军入关之后,清王朝建立起全国政权,沿袭明朝内阁制度始设内阁。然而,内阁在清初成为定制,却经历了相当长的时间,历时共二十七年(顺治元年至康熙九年),才终于确定下来,这是一个充满权力之争而又复杂的反复过程。
清朝内阁的主要官员定为大学士满、汉各一人,均为正一品;协办大学士满、汉各一人,均为从一品;学士满六人,汉四人,均为从二品。内阁大学士自定为正一品后,遂成为有清一代的官员,犹如历代的宰相,地位极为尊崇。每一大学士均有殿阁头衔,如文华殿大学士、文渊阁大学士等,被尊称为“中堂”。
清朝也承袭明朝的票拟制度,但是内阁的权力愈来愈低。特别是雍正帝时设立军机处以后,内阁变成只是办理例行事务的机构,一切机密大政均归于军机处办理。
确立制度
顺治元年(1644年)五月初三,多尔衮进入北京后,谕令故明官员说:“各衙门官员俱照旧录用,可速将职名开报,如虚饰假冒者罪之。其避贼回籍,隐居山林者,亦具以闻,仍以原官录用。”初六日,又“令在京内阁、六部、都察院等衙门官员,俱以原官与满官一体办事”。这样,清廷定鼎燕京伊始,便全部承袭了原明内阁等中央机构,原明官员也获留任,与满官一体办事,由诸王管部务,中央政权机构迅速运转起来。六部尚书初由满员担任,汉官只能任侍郎。顺治五年(1648年)七月,“设六部汉尚书,都察院汉左都御史,各一员”。陈名夏等六人分任汉尚书,徐起元为都察院汉左都御史。六部、都察院实行满汉复制,此后成为定制。但在清人“首崇满洲”的既定国策下,“权归满人”,汉官只能仰承其鼻息。
多尔衮虽明令原明内阁官员与满官一体办事,但其时重要本章的票拟之权并不在内三院,顺治元年(1644年)六月,大学士冯铨、洪承畴力争恢复内阁的票拟之权。多尔衮听从了他们的建议。冯铨、洪承畴等原明降清大学士,意在将内三院的职掌恢复到明内阁的票拟大权,多尔衮表示同意,这在实际上沿袭了明朝内阁制度。然而,票拟不到一年,多尔衮即认为,“凡陈奏章,照故明例,殊觉迟误”,往往误事,于是决定,各部院以及各省文武官员奏章不再经由内院大学士票拟。所奏与六部无涉者,如条陈政事、外国机密、奇特谋略等本章,“俱赴内院转奏”。于是,票拟之权又形同虚设,这表明了清初统治者不愿有一个靡不所领的权重内阁,惟恐大权旁落。同时,也与当时内三院及廷臣中汉官南北之争有着密切的关系。
顺治时期
顺治七年(1650年),摄政王多尔衮死后,受多尔衮宠信的冯铨被要求致仕。顺治八年(1651年)七月,以吏部尚书陈名夏为弘文院大学士。后因陈名夏案被革职。汉官南北之争又与满族贵族间的矛盾杂糅在一起。
顺治帝亲政后,“好汉语,慕华制”,“求贤图治”,不顾满族贵族的反对,重用汉官,北人南人兼用。顺治十年(1653年),陈名夏、冯铨先后复秘书院大学士、弘文院大学士任。顺治帝谕大学士洪承畴、陈名夏等,将亲考翰林官,以其文之优劣定高下,以备用,于是南北之争又起。冯铨于召对时说:“南人优于文而行不符,北人短于文而行或善。今取文行兼优者用之可也”。竭力排斥南人。而陈名夏曾讥笑北人说:“北方之习喜于抄旧,喜于好用不可读之句与字。”认为“可笑可怪至此”!又说:北人“入署官人,强言谈文,盖足非笑”。冷嘲热讽,认为北人不学无术,却又不懂装懂,“强言谈文”。陈名夏看不起北方人,故“所推毂南人甚众,取忌于北”。南北之争势同水火。顺治帝也知其彼此互不相让,说:“冯铨与陈名夏素相矛盾,朕所习知。”可他却以冯铨之言为是,对陈名夏心存一定戒心,这是因为陈名夏曾入东林党的缘故。
内三院汉官大学士及其间南北之争,又与满族贵族内部矛盾纠葛在一起,使总领百官的内阁难于形成定制。直到顺治十五年(1658年)七月,“慕华制”的顺治帝“斟酌往制”,使名义相符,“共襄化理”,命令“除去内三院秘书、弘文、国史名色”,销毁三院旧印,仿明制,改称内阁,满文称为多尔吉衙门。另设翰林院,满文称笔帖黑衙门。内阁大学士俱加殿阁衔,大学士为正五品,低于六部尚书(正二品),但大学士多以尚书入阁,所以实际上享受正二品。大学士品级之低,正说明清统治者还没有把内阁置于总制均衡的地位,以防大学士权力过大。
改制分化
顺治十八年(1661年)正月,顺治帝去世,八岁的康熙帝玄烨继位,由索尼、苏克萨哈、遏必隆、鳌拜四大臣辅政,满族贵族中保守势力执政,以顺治帝遗诏中有“纪纲法度,用人行政,不能仰法太祖太宗谟烈”为由,宣布“率循祖制,咸复旧章,以副先帝遗意”。又恢复内三院,“其内阁、翰林院名色,俱停罢”。康熙八年(1669年),康熙帝清除鳌拜及其同党后,于康熙九年(1670年)八月,承继顺治十五年(1658年)之制,“命改内三院为内阁,设立翰林院”。大学士兼殿阁衔,并兼尚书,学士兼侍郎。至此,清代内阁之制稳定。雍正皇帝即位后,内阁中的满洲大学士仍拥有较大的权力,继续与议政王大臣遥相呼应,“承旨出政,票拟本章”,严重影响着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的稳定。雍正帝在与坚持“议政制”的满族亲贵的斗争中,以“紧急处理西北军务”为契机设立了“军机处”,终于为封建专制主义皇权的进一步发展扫除了障碍。
内阁大学士的品级,到雍正八年(1730年),定满、汉大学士为正一品,至此,大学士成为清朝高品级的文官,犹如历代的丞相。内阁学士的品级为从二品,均兼侍郎衔。他们的职责是:满学士掌奏本章,汉学士掌批“题本”(内外官员汇报皇帝之文书)。按其应有职权,并不止此。乾隆十三年(1748年),定大学士所兼殿阁为三殿三阁。三殿是:保和殿、文华殿、武英殿;三阁是:文渊阁、东阁、体仁阁。大学士定员每殿阁满汉各二人。礼亲王昭梿说:“文皇(皇太极)践祚之初,改内阁为三院,曰弘文,曰秘书,曰国史,皆置大学士、学士等官,盖仿宋昭文、集贤之制。入关后仍沿其制。至顺治十五年,始复从明制,改设中和殿、保和殿、武英殿、文华殿、文渊阁、东阁诸大学士名。乾隆十三年,特旨罢中和殿大学士,改为体仁阁,以配三殿三阁之名焉。”大学士地位尊崇,“其品列皆首文班。任军机者,自亲王外,其领袖必大学士,唐、元三公尚不及也”。
乾隆时任军机处章京的管世铭在其《鹤半巢诗集·序》中说,内阁、议政处、南书房三者的职掌分别是:“国家初制,章疏票拟主之内阁,军国机要主之议政处,其特颁诏旨,由南书房、翰林院视草。”雍正设置军机处后,大权归之,“机要章奏皆下焉。诏旨有明发、有密寄,由(军机)大臣面呈指挥具稿以进。自是内阁票拟特寻常吏事,而政本悉出机庭,兼议政、视草而一之”。至乾隆时,内阁权更轻,票拟本章只是例行公事,“凡阁臣不入枢府(军机处)者,则一切要政皆不得预闻,宰相备位而已”。内阁实际职权自清至乾隆间的递变,正如《清史稿·大学士年表·序》所说,“清大学士,沿明旧名,例称政府,实则国初有议政处以掣其柄。雍正以后,承旨寄信有军机处,内阁宰辅,名存而已”。
清末时期
宣统二年(1910年)九月,各省代表在资政院会议上提出要求颁布宪法、组织内阁、开设议院等要求,而且奉天的代表要求第二年就召开国会,并认为军机大臣责任不明,要求设立责任内阁。
宣统三年(1911年)五月八日,清政府仿照西方建立责任内阁,军机处和旧内阁被撤销。接着,摄政王载沣宣布推出新的责任内阁,基本维持了旧体制的人选,13个大臣之中,汉人仅有4个,蒙古旗人1个,满人得了8个,而8个满人中,皇族又占了5个,因此当时都称它为“皇族内阁”,成为君权的延伸。它的成立表明清政府根本无意实行君主立宪,只是借“立宪”之名集权皇族,抵制革命。在当时,皇族内阁令全国舆论大哗。直接导致了国内反清情绪的高涨,促进了民族革命的爆发。
同年十一月一日,清廷宣布解散皇族内阁,任命袁世凯为内阁总理大臣,要他赶快从前线回京,筹组“责任内阁”。十六日组织新内阁,以梁郭彦为外务大臣,赵秉钧为民政大臣,严修为度支大臣,唐景崇为学务大臣,王士珍为陆军大臣,萨镇冰为海军大臣,沈家本为司法大臣,张謇为农工商大臣,杨士琦为邮传部大臣,达寿为理藩大臣。并以胡惟德、乌珍、陈锦涛、杨度、田文烈、谭学衡、梁启超、熙彦、梁加浩、荣勋分任各部副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