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承销合同怎么写呢?不知道的小伙伴来看看小编今天的分享吧!
证券承销合同书写格式:
1、债券发行方(简称甲方)和债券承销方(简称乙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等等。
2、债券种类与数额。
3、承销方式。
4、承销期。
5、承销款项的支付。
6、发行手续费的支付。
7、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8、违约责任。
9、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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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承销合同
甲方(债券发行方):__________乙方(债券承销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采用招投标方式发行“__________金融债券(以下简称债券),负责债券招投标发行的组织工作;乙方自愿成为该种债券承销商,承诺参与投标,并履行承购包销的义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债券种类与数额
本协议项下债券指甲方按照年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债券发行计划采用招投标方法发行的债券。甲方根据其资金状况,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分批确定发行数量。乙方承销数量包括中标数量和承销基本额度。
第二条承销方式
乙方采用承购包销的方式承销该债券。
第三条承销期
每次债券承销期由甲方在债券发行公告和/或发行说明书中确定。
第四条承销款项的支付
乙方应按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将债券承销款项及时足额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异地承销商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电子联行划款,同城承销商以支票方式支付。
甲方指定账户指定以下账户为唯一收款账户: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发行手续费的支付
甲方按乙方承销债券总额的一定比率(由甲方在发债说明书中确定)向乙方支付发行手续费,该笔费用由甲方在收到乙方承销款后十个营业日内划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第六条 登记托管
债券采用无纸化发行,中XX公司(以下简称中XX公司)负责债券的登记托管。
第七条附属协议
甲乙双方均认可,通过债券招标系统在招标期间按规定格式传送和给出的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协议项下附属协议。
第八条信息披露
一、甲方应于每次债券发行前向承销人提供招投标办法和发债说明书,并于招投标结束后发布发行公告;
二、甲方应在发债说明书中公告每次债券发行的发债条件和发债方式;
三、甲方应在发债说明书中公布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四、甲方应按年披露其财务状况及其他有关债券兑付的重要信息。
第九条甲方权利义务
四、甲方的权利如下:
1、甲方有权按债券发行条件和乙方承销额向乙方收取债券承销款项;
2、在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前提下,甲方可在债券招投标发行额度内确定乙方的基本承销额度,全体承销商的基本承销额度总额不超过发行总额的___%,并在承销团成员之间等额分配;
3、债券发行的招投标条件、程序和方式等由甲方确定;
4、按照国家政策,自主运用发债资金。
五、甲方的义务如下:
1、甲方应依约履行归还本息的义务,不得提前或推迟归还本金和支付利息;
2、甲方应按债券发行条件向乙方支付发行手续费;
3、甲方保证其采用的发债方式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并保证对全体承销商给予同等待遇;
4、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及时披露信息。
第十条乙方权利义务
六、乙方的权利如下:
1、有权参与每次债券发行承销投标;
2、向甲方收取其持有债券的本金和利息,兑付本金时向甲方收取兑付手续费;
3、有权向认购人分销债券;
4、按甲方的发债条件取得发行手续费;
5、可获得承销期内(发行起始日至缴款日之间)分销认购款的暂存利息;
6、有权参加甲方举行的发行预备会议,有权获得甲方招投标发债的所有应依法公告的信息。
7、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可在同业债券市场进行债券交易,甲方参与同业债券交易时,乙方可与甲方进行对手交易。
8、有权无条件退出承销团,但须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
七、乙方的义务如下:
1、应以法人名义参与债券承销投标;
2、应按时足额将债券承销款项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3、应按债券承销额度履行承购包销义务,依约进行分销;
3、应严格按承销额度分销债券,不得超冒分销;
如甲方在招投标发债中确定了每个承销商的基本承销额度,乙方应承担该基本承销额度的承销义务。
乙方有义务按甲方确定的招标方式和发行条件参与债券发行投标,不得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乙方应将发行经办部门、人员授权或变更等情况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和中XX公司。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能依约支付承销款项,则应按未付部分每日万分之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未付款部分和违约金甲方可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其他债券的本息中扣除;缴款逾期天以上的,甲方可取消乙方未付款项部分的承销额度,乙方自动丧失承销商资格,但对已承销的债券仍应按本协议承担义务;乙方如借承销债券之机超冒分销债券,超冒分销部分甲方不予确认,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单方面终止其承销商资格的的权利;甲方如未依约履行债券还本付息义务,则应按未付部分每日万分之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如未按发债条件承担分配的基本承销额度,或连续三次不参与投标或未按规定进行有效投标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承销商资格。
第十二条变更
本协议的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如本协议与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不一致时,甲乙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在承销结束日前的任何时候,如发生政治、经济、金融、法律或其他方面的重大变故,而这种重大变故已经或可能会对甲方的业务状况、财务状况、发展前景以及本次股票发行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则乙方可决定暂缓或终止协议。
第十四条附则
八、本协议项下附件包括:
1、发债说明书;
2、债券发行办法;
3、甲方出具的招标书
九、本协议的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其他补充协议。本协议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协议正式文本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十一、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十二、本协议适用于甲方年发行的债券。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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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文档企业发行债券支付的承销费如何财税处理
一、增值税处理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六)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另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四)项的相关规定: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根据上述规定,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如果纳税人向第三方支付的服务费、咨询费等,不属于上述规定情形,是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的规定,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但发行债券有所区别,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规定,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取得贷款、吸收保户储金等方式融资而发生的合理的费用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作为财务费用,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在税前扣除合法凭据上,目前实务中,企业发行债券支付的利息支出无法取得发票,凭备案注册通知书、付款凭证、兑付通知书、兑付手续完成证明书等与税前扣除凭证相关的资料留存备查。
三、印花税
首先,债券不属于证券交易印花税征税范围。“证券交易”印花税中的证券交易,是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存托凭证。其次,企业发行债券不属于“借款合同”印花税征税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的规定,借款合同,指银行业金融机构、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与借款人(不包括同业拆借)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企业发行债券时,发行人与购买债券方实际上并不签订借款合同的,因此,不属于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借款合同税目,因此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承销协议是证券承销制度的核心,是证券发行人与证券公司之间签署旨在规范和调整证券承销关系以及承销行为的合同文件。具体来说,它是证券公司等证券经营机构担任主承销商或联合主承销商承销证券时,与发行人签订协议。根据证券经营机构在承销过程中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的不同,承销又可分为代销和包销两种形式。承销实质是一种代别人销售的行为,因此,签订的承销合同应按“购销合同”税目缴纳印花税。该观点是否正确呢?从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印花税法,购销合同变更名称了,称为买卖合同。原印花税中的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采购、预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等。购销合同,是指一方将货物的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转移给对方,对方支付价款的协议。新印花税法的“买卖合同”,指动产买卖合同(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由此可见,不论是原印花税条例还是新印花税法,证券承销均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
四、会计处理
新准则下,应付债券属于其他金融负债,发行费用计入"利息调整"明细科目,发行时借记"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款项)",贷记"应付债券-面值(债券面值)"、"应付债券-利息调整(差额,可能借方)",并在存续期间按照实际利率法分期摊销。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票面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发行的债券,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或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应付利息,贷记"应付利息"(或"应付债券-应计利息"),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应付债券-利息调整"科目。也就是说,发行企业债券费用最终摊入了成本费用。
作者:纪宏奎,单位:中汇武汉税务师事务所十堰所。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用,均不视为正式的审计、会计、税务或其他建议,我们不能保证这些资料在日后仍然准确。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所载内容行事。本号所转载的文章,仅供学术交流之用。文章或资料的原文版权归原作者或原版权人所有,我们尊重版权保护。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