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赔偿金领取协议怎么写呢?不知道的小伙伴来看看小编今天的分享吧!
工伤死亡赔偿金领取协议格式:
1、员工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担任职位、工作内容、入职时间、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等等;
2、说明死亡时间、地点和原因;
3、赔偿金额及付款期限;
4、双方的权利和责任的终止;
5、违约责任;
6、协议签署并盖章生效。
这是工伤死亡赔偿金领取协议的模板,希望对您有帮助。您也可以点击这里直接下载文档
工伤死亡赔偿金领取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工伤职工本人或继承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单位)
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双方充分协商,见证方协调见证,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规定,现就甲乙双方工伤赔偿事宜达成协议如下,双方应遵守,不得反悔。
第一、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因被送往医院抢救,后因救治无效死亡,双方就死亡后乙方支付相关费用事宜,在甲方村委会干部见证人达成一致。
第二、甲方要求并经乙方同意支付甲方相关费用,甲方收到费用后出具收条。
第三、本协议是由甲方要求,双方协商,并由甲方所在村委会及村干部协调和见证下自愿达成,双方均已经过充分、周全考虑,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第四、双方一致同意经公证,以确实证明签订本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如果有公证)
第五、本协议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见证人持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见证方: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请注意:因为转码原因,部分文档内容可能会丢失几个字而使得文档有瑕疵,请务必从头到尾看一遍确认没有问题后再使用,本内容来源:www.51dongshi.com,20余万各类合同下载,同时还提供各类公司常用表格、文档如:入职表格、财务统计表等。
下载文档请问工亡认定书下来,下一步怎么走程序,才可以拿到工亡待遇?
请问工亡认定书下来,下一步怎么走程序,才可以拿到工亡待遇?
原创作者: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陈剑峰律师
这是浙江省金华市的工亡案咨询者2021年11月20日在110法律咨询网上的留言。
陈剑峰律师回复:
浙江省金华市的这位工亡案咨询者:
您好!
1、拿到了工亡认定书。还要看公司是否不服这个认定书在60日之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之内是否提起行政诉讼。
2、如果公司不对工伤认定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则接下来可以依法申请工亡劳动仲裁索赔程序。
3、另外,工亡是如何造成的?是否涉及到生产安全事故侵权?若是构成生产安全事故侵权,还可能同时存在生产安全事故侵权单独民事赔偿。
4、是否公司投保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若有,则同时工伤赔偿和商业保险赔偿双赔。
5、进入工亡待遇索赔程序,若公司空壳儿,没有能力支付工亡待遇,则国家工伤保险基金可以先行垫付,国家会依法保障工亡家属待遇不受影响。
备注一:以上回复的法律依据或参考案例:
1、《工伤认定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1月1日起新修改的):
第五十四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次修正):
第五十六条第二款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4、安民重、兰自姣诉深圳市水湾远洋渔业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7年第12期(总第254期)
【裁判摘要】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商业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不因此免除其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职工获得用人单位为其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后,仍然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
5、《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备注二:本文系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原创第459篇工伤原创文章。陈律所有工伤原创文章均可百度等搜索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