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财产分割协议怎么写呢?不知道的小伙伴来看看小编今天的分享吧!
兄弟财产分割协议主要内容包括:
1、父母方与子女方的基本身份信息;
2、简介财产情况;
3、财产分割说明;
4、赡养费用给付;
5、其它约定事项;
6、协议生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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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财产分割协议模板
立协议三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父母)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长子)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次子)
为了促进家庭成员间的和睦相处,增进父子间兄弟间及家庭所有成员之间的情感,进一步明确家庭之间的相互权利和义务,避免其家庭成员间无谓的纷争,现根据家庭房产的实际情况,并经父母与俩子的共同协商,现对家庭房产提出如下分割协议,以便家庭成员共同遵守。
一、家庭现有房产情况
1、位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楼。
2、位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楼。
3、目前,两处房产的产权所属证明及土地使用权均属父亲名字,父母现在年岁已高,为此俩子依法对其房产进行较为合情、合理、合法的分割。
二、房产分割的具体实施办法
1、位于________________其居住及房产权归_____________所有。
2、位于________________其居住及房产权归_____________所有。
3、介于目前两处房产所属证明及土地使用证的所有权持有人,均为父亲名字,由于条件所限,暂时无法变更过户,待协议签订后,其有关证件和票据都交给俩子各人保管。今后条件允许如需要变更或过户一切费用均由俩子负担。
4、房产分割后,三方之间均不存在经济互补问题,均以各自所分割的房产为清结基数,不再有经济纠纷。
三、相关事宜
父母的两处房产分割后,为了确保两老人居住有保障,安度其晚年,便利幸福地生活并不受任何影响,现就有关事宜,商定如下:
1、房产分割后,俩子的居住处均须留有父母的一间卧室和一间厨房,以供父母无偿地居住和使用,直到终身。俩子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变相占用留给父母的房屋。
2、以上所分割的两处房屋,原都是父母所有,而不是俩子自购商品房,所以此次分割,只有俩子才享有房产权利,不存在他(她)们所谓共同财产的说法。
3、房产分割后,如遇房屋拆迁所产生的经济补偿费用,均归俩子各自所有,父母不享受经济互补问题,但无论谁的房屋被拆迁或出售,父母仍要随其居住,并做到卧室和厨房齐全。
4、如谁不留住处或不给父母住,谁要一次性付给父母现金___________万元,以供父母租房用。
5、从明确产权之日起,父母每家住_______年(不付任何费用),为减少搬迁麻烦,先从次子家开始居住。
6、在父母能自理的情况下,不要求俩子承担生活费,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父母年迈,俩子对父母的赡养问题,要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德,各自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
四、未尽事宜,再经三方共同商定解决
五、本协议一经签字后即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本协议,如有悔改,后果自负。
六、长子与次子享有房产权的时间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生效。各自对其房屋拥有占有、使用、管理的权利。本协议各自均已看过无异议。协议书凡参于人均各持一份为凭。
父亲:_______________母亲:_______________长子:_______________次子:_______________
监证人: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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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文档法官有案说 | 三兄弟因分家协议引纷争,法官:协议有效应予履行
来源:【烟台日报-大小新闻】
亲兄弟之间本应互帮互助、和睦相处,
但现实生活却并非尽如人意,
栾氏兄弟三人就因争夺父亲家产
闹上法庭!
下面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案情
案件详情
上世纪八十年代,栾氏兄弟三人在父亲的主持下进行分家,在村委及其他亲戚的见证下立下分书。根据分书约定大哥分得新房四间,二哥等结婚时由父亲给盖新房,小弟分得父亲的老房。兄弟三人及中证调说人均在分书上签字,事后三兄弟均按分书约定取得了相关财产,小弟现居住在父亲的老房中。双亲过世后,两位哥哥拒不配合小弟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遂产生纠纷。
小弟依据分书,请求福山法院确认老房的归属,并请求判令两位哥哥协助办理老房过户手续。而大哥和二哥答辩称分家时不是自愿,是在父亲的胁迫下在分书上签字,拒不配合小弟将原在父亲名下的房屋办理过户手续。
法院审理
福山法院审理查明,分书内容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符合农村的生活习惯,也未违反当时当地的公序良俗,形式合法有效,且立分书之时,栾氏三兄弟均已成年,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也未有任何证据证明在分家过程中有任何违反自愿原则的情形。据此,对于小弟确认房屋所有权及协助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的请求应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老房归小弟所有,大哥、二哥限期协助小弟办理老房过户手续。
法官说法
分家析产是指将一个较大的家庭根据协议分成几个较小的家庭,并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并确定各个家庭成员的财产份额的行为。在上个世纪的农村,分家析产尤为常见,随着家中老人安享百年,分家析产纠纷显现,所有权确权纠纷是其中常见的一种。
在审理所有权确权纠纷过程中,法院既会审查订立分书时的形式,也会确认分家协议约定内容是否符合农村的生活习惯以及当时当地的公序良俗,同时还会对目前的实际财产占有使用情况进行核实。综合查明事实后,法官将明确进行确权,并确认其他方的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义务。
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庭的和谐稳定不仅事关个人,对于整个社会及国家的稳定意义尤其重大。分家析产仅是将大家庭形式上划分为多个更小的家庭,但家庭间的血缘关系无法割裂,亲情不应淡化,在各方处理分家析产纠纷时,应避免激化矛盾,亲情破裂,对于分家析产后各方应履行的义务,应积极履行,共同维护家庭和睦安定,社会和谐美好。
承办法官:马清泉
案例编写人:周子新
责任编辑 李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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