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买卖合同还款协议

人气:179 ℃/2023-01-02 04:28:43

最新买卖合同还款协议怎么写呢?不知道的小伙伴来看看小编今天的分享吧!

买卖合同还款协议书写格式:

1、债权人(甲方)和债务人(乙方)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等等。

2、甲乙双方就债权债务问题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条款。

3、协议的目的。

4、协议的时间和期限。

5、履行条款期限。

6、违反条款的责任处理。

7、双方或多方代表签字并标明日期。

这是最新买卖合同还款协议的模板,希望对您有帮助。您也可以点击这里直接下载文档

最新买卖合同还款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厦门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鉴于:

甲方与乙方担保合同追偿一案,各方经人民法院调解于达成了(_________)思民初字第号《民事调解书》,确定了乙方债务金额及清偿期限;乙方一直未能严格执行,为此,甲方每年均多次催告乙方结清债务,乙方却总借故推脱,直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才就上述《民事调解书》所指债务的履行事宜向甲方出具了一份书面还款承诺。

在综合考虑乙方清偿能力及甲方债权实现风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上述《民事调解书》所指债务的清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双方共同确认:

截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就上述《民事调解书》所指债务:乙方尚欠代偿款_________________元、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元(违约金应以尚欠代偿款为基数按每日的标准计至债务全部清偿之日止),以上款项共计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二、双方一致同意:

1、乙方应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_万元,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_万元;

2、乙方按期付讫上述两笔款项后,双方就上述《民事调解书》所指债务再无未了事宜,即乙方无需再履行本协议第一条确定的其他债务;

3、乙方未能按期付讫上述两笔款项的,乙方仍应按本协议第一条确定的金额向甲方清偿债务,甲方还有权就乙方尚欠债务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双方因本协议及其履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诉诸本协议签署地人民法院。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厦门公司(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字、捺印)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请注意:因为转码原因,部分文档内容可能会丢失几个字而使得文档有瑕疵,请务必从头到尾看一遍确认没有问题后再使用,本内容来源:www.51dongshi.com,20余万各类合同下载,同时还提供各类公司常用表格、文档如:入职表格、财务统计表等。

下载文档

买卖合同还款协议的性质

决算基础上出具欠条或签订还款协议的性质

决算基础上出具欠条或签订还款协议的性质

实践中,承发包双方结算后,有时会签订名为“结算书”“结算协议”等相对规范的文书,有时也会根据结算金额,直接由发包人向承包人出具欠条,或签订还款协议等。如果承包人以欠条、还款协议为依据提起诉讼,应当如何界定双方之间法律关系的性质,是已经转化为单纯的债务纠纷,或仍然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相关案例

2007年年初,东阳开发公司开发位于黑龙江省海伦市伦河镇的伦河商贸城。郑某以东鼎一分公司的名义与东阳开发公司签订施工合同,但东鼎一分公司并不存在,实为郑某个人承包。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郑某与东阳开发公司委托人乔广华决算,除水暖工程款外,经郑某施工的全部工程款共计23,480,000元。后郑某起诉要求支付剩余工程款,获得一、二审法院支持后,东阳开发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郑某答辩称:本案为纯粹的债务纠纷,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认为

最高人民法院在裁定驳回东阳开发公司的再审申请的同时,评析认为,虽然当事人在达成结算协议后,可能会以欠条、还款协议、债务确认书等形式,明确债务金额,施工人也可能主张其系基于结算协议所确定的债务关系而提起债务清偿诉讼,但是,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的实质仍然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人民法院在审判时也应遵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处理规则。

律师解析

讨论结算之后承发包双方之间法律关系的性质,其主要意义在于,不同法律关系中债务人可以主张的抗辩事由不同。如果是单纯的债务纠纷,债务人(发包人)只能提出与债务履行相关的抗辩,如履行期限尚未届满、诉讼时效已经届满之类,但不能提出质量抗辩;如果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由于质量合格是支付工程款的条件,故发包人可以提出质量抗辩,还可以主张预留相应比例的质保金等。此外,债务纠纷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管辖规则也不相同。

实务界普遍认为,结算之后承发包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仍然是施工合同关系。以质量不合格为由抗辩欠款支付,显然是认为,结算之后承发包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仍然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此外,《民间借贷规定》也规定:“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据此,承发包双方对建设工程进行结算,并在决算基础上出具欠条,或签订还款协议、债务确认书等,承发包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并不因此转化为债务纠纷,而仍然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当承包人依据欠条、还款协议、债务确认书等主张工程款债权时,发包人可以提出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的抗辩。

推荐

首页/电脑版/网名
© 2026 NiBaKu.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