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历史教学教师心得

人气:260 ℃/2023-01-03 22:04:37

历史教学教师心得怎么写呢?一起来看看小编今天的分享吧。

1、历史教学教师心得首先可以描写初中历史的重要程度和难易程度;2、然后可以描写培养学生学习兴趣的方法;3、其次可以描写初中历史教学的方法和手段,如:投影、幻灯、漫画、录音等多样形式;4、最后可以描写学生的学习情况分析以及教学反馈。

历史教学教师心得1

这一学期我担任初一年级一个班的历史教学工作,我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结合本校的实际条件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使教学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由于初一年级学生刚刚接触历史这一门学科,如何让学生更快更好的熟悉历史学科,成为教好历史课的重要内容。现将这一学期以来,鄙人在教学工作方面的总结,以期能在以后的教学过程中扬长避短。

一、备课

备好一节课是上好一节课的前提条件。初一学生刚刚接触历史学科,对学生来说一切都是新鲜的。如果没有充分挖掘学生的兴趣点,就会让学生对历史充满厌恶,不愿学习,显然这不利于以后的历史教学。所以我在上课前定要先备课。不但备学生而且备教材备教法,根据教材内容及学生的实际,设计课的类型,拟定采用的教学方法,并对教学过程的程序及时间安排都作了详细的记录,认真写好教案。每一课都做到“有备而来”,每堂课都在课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并制作各种PPT等吸引学生学习兴趣,课后及时对该课作出总结,写好教学后记,并认真按搜集每课书的知识要点,归纳成集。

二、学习教法

为使讲解清晰化,条理化,准确化,条理化,准确化,情感化,生动化,做到线索清晰,层次分明,言简意赅,深入浅出。我在课堂上特别注意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加强师生交流,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作用,让学生学得容易,学得轻松,学得愉快;注意精讲精练,在课堂上老师讲得尽量少,学生动口动手动脑尽量多;同时在每一堂课上都充分考虑每一个层次的学生学习需求和学习能力,让各个层次的学生都得到提高。现在学生普遍反映喜欢上历史课,就连以前极讨厌历史的学生都乐于上课了。

三、向别人请教

在教学上,有疑必问。在各个章节的学习上都积极征求其他老师的意见,学习他们的方法,同时,多听老师的课,不但听本学科组的公开课,我还积极跨学科听课,积极参加市县的教研活动,增强自身的教学技能。做到边听边学,学习别人的优点,克服自己的不足,并常常邀请其他老师来听课,征求他们的意见,改进自己的教学工作。

四、布置作业并批改

布置作业做到精读精练。有针对性,有层次性。因为初一的学生来自于不同的小学,他们书写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所以我专门布置并指导了课堂作业的书写要求,以其能够让学生养成规范的书写格式,培养良好的书写习惯。另外,让学生认真完成《生态课堂学习指导》,因为此本练习重点突出,并且紧扣考点,所以要求学生认真完成,我也及时批改,并作出相应的讲评。同时分析并记录学生的作业情况,将他们在作业过程出现的问题作出分类总结,进行透切的评讲,并针对有关情况及时改进教学方法,做到有的放矢。

五、完善课后辅导工作

在课后,为不同层次的学生进行相应的辅导,以满足不同层次的学生的需求,避免了一刀切的弊端,同时加大了后进生的辅导力度。对后进生的辅导,并不限于学习知识性的辅导,更重要的是学习思想的辅导,要提高后进生的成绩,首先要解决他们心结,让他们意识到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之对学习萌发兴趣。要通过各种途径激发他们的求知欲和上进心,让他们意识到学习并不是一项任务,也不是一件痛苦的事情。而是充满乐趣的。从而自觉的把身心投放到学习中去。

这样,后进生的转化,就由原来的简单粗暴、强制学习转化到自觉的求知上来。使学习成为他们自我意识力度一部分。在此基础上,再教给他们学习的方法,提高他们的技能。并认真细致地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后进生通常存在很多知识断层,这些都是后进生转化过程中的拌脚石,在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时,要特别注意给他们补缺,把他们以前学习的知识断层补充完整,这样,他们就会学得轻松,进步也快,兴趣和求知欲也会随之增加。

当然,人无完人。我也存在着些许不足。诸如有些时候没能认真备课,作业批改不及时等。但是我会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尽量克服自己的缺点和不足。

历史教学教师心得2

本学年度的教学工作已基本结束,为了更好地做好今后的工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本人特就这学年的工作小结如下:

一、教学方面

本学期,本人任教高三年级三个班的历史课。一学期来,本人自始至终以认真、严谨的治学态度,勤恳、坚持不懈的精神从事教学工作。但是由于一个是文化班、两个特长班学生水平差距较大,程度把握不太准。我在教学工作中还是遇到了不少困难,比如,如何吃透教材,如何将教材的内容上下联系,如何让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学会自主学习等等问题。针对这些情况,我在自我反思的同时,虚心向有经验的教师讨教经验。在教学中,认真钻研大纲、努力吃透教材,积极开拓教学思路,同时把一些较先进的理论及先进现代教学手段灵活运用于课堂教学中,努力培养学生历史学习的兴趣,及合作交流、自主探究、勇于创新的等能力。

二、纪律方面

本人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请假。在工作中,尊敬领导、团结同事。平时,勤俭节约、任劳任怨、对人真诚、热爱学生、从不闹无原则的纠纷,处处以一名

人民教师的要求来规范自己的言行,努力提高培养自己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三、业务方面

新课程改革对教师业务能力要求的提高,本人在教学之余,还购买大量的专业书籍,如《国史大纲》、《放宽历史的视野》、《全球通史》、《中国大历史》、《极端年代》等,一方面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努力充实自己,另一方面给学生介绍一些新的历史知识和理论。同时也挤出时间来学习现代教育技术,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来丰富自己的教法,引导学生对历史学习产生浓厚的兴趣。

四、不足方面

本学年度来看,工作中依然存在些问题,比如说:在教学中如何将趣味性与时效性相结合还需要下功夫,而且在教学中如何发挥学生的主动性问题也还缺乏一些有效地办法,这些都是我在以后的工作中要不断努力地方向。在以后的教学工作中,要不断总结经验,力求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还要多下功夫加强对优生的辅导,为高考做好准备。

历史教学教师心得3

本人在教育教学上,爱岗敬业,严谨治教,热爱学生,努力做到把学生教好,让学生成功成才。计算机教学工作,不仅仅是让学生学会几种操作,更重要的是要提高学生的信息素养。能真正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较好的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尽到一个优秀教师应有的职责。因此我在教育教学方面注意了以下几个问题,现总结如下:

一、思想方面

本人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加强自我修养,做到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热爱学生,真诚对待学生,受到学生的好评。特别是在此期间,我努力地学习业务理论,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一系列活动,将学到的理论知识切实运用到工作实践中。

二、计算机教学工作方面

1、备课

开学初,根据学校要求,认真写好教学计划,提前备好课,写好教案,平时做到周前备课。备课时认真钻研教材教法,认真学习《计算机专业课程指导纲要》。力求吃透教材,找准重点、难点,克服教学中的随意性。在积极参加集体备课的基础上认真备课,备课分三个方面:

①备教材:钻研教材、搜集有关资料及新科技等前沿信息,对教材系统、重点和难点内容,做到心中有数。

②备学生:经常了解学生的态度,知识基础,学习方法,增强教学的针对性。

③备教法: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手段和现代教学媒体,提倡使用现代教学手段。备课教案全部采用电子教案,同时为了上好每一节课,通过上网查资料,集中别人的优点确定自己的教学思路。

2、上课

上好课的前提是做好课前准备,不打无准备之仗,尤其本学科主要课程都要上机完成,每节课都要认真做好上机准备,检查机器状态,有无“不可用机器”。上课时认真讲课,教学目的明确,符合学生实际,体现教材的科学性和思想性,努力做到信息知识、信息能力、信息情意三者统一。使“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以及“情感和价值观”三方面目标均能实现。力求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做到条理清楚、难度适宜、密度合理,保证授课内容的科学性和思想性,精讲精练,不出现知识性错误。运用多种教学方法,注重讲思路、讲规律、讲方法、学法,力求生动活泼,充分调动学生学习兴趣。正确引导学生看待和使用************,培养学生良好的信息素养。注意课堂管理,上课期间要求学生严格按照老师给定的任务进行操作,同时又注意因材施教,在学生完成上机任务时,到各台计算机前巡视,注意对差生进行手把手的辅导。课后及时做好课后反思,不断总结经验,向课堂40分钟要质量。

三、个人教学业务水平学习方面:

计算机专业知识更新很快,新知识、新产品、新术语几乎天天出现。作为计算机专业教师,只有不断地更新自己的知识,不断地提高自身的素质,不断地自我加压,才能将信息知识更流畅地、轻松地、完整地讲授给学生,才能让学生始终走在计算机专业知识的前端,跟上不断发展的时代步伐。在这次计算机专业等级考试中,我担任的班级取得了优秀的成绩,积极认真地参加本学科的继续教育培训,积极学习各种理论知识,以提高自己的教学业务水平,并获得相应的证书,认真、主动地向其它有经验的老师学习,以便在工作中能以坚实的理论作为指导,更好地进行教育教学。

四、本人今后的努力方向:

1、加强自身基本功的训练,课堂上做到计算机教学工作精讲精练,注重对学生能力的培养。

2、对差生多些关心,多点爱心,再多一些耐心,使他们在对计算机的认识上有更大进步。

3、加强机房纪律和机器使用道德方面的教育,使学生不仅在班级集中注意力学习,在机房上机时也要按规定严格约束自己。

4、利用各种教学方法,提高学生注意力。

以上是本人在本学年信息技术教学工作中的总结。社会在发展,时代在前进,学生的特点和问题也在发生着不断的变化。教育教学工作,是一项常做常新、永无止境的工作。作为教育工作者,必须以高度的敏感性和自觉性,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其特点,发现其规律,尽职尽责地做好工作,我要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加快发展、争创一流!”为目标,踏实工作,服务于教,努力为学校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历史教学教师心得4

本学期,本人任教初三年级二个班的历史课,一学期来,能以认真、严谨的治学态度,勤恳、坚持不懈的精神从事毕业班的教学工作。

一、激发兴趣,发挥潜能

俗话说兴趣是的老师。学生有了浓厚的兴趣,学习就有了动力。历史学科内容丰富多彩、图文并茂、趣味性强、又通俗易懂。在教学中采用做些简单的小游戏、讲故事、辩论赛等形式,让学生主动参与课堂,历史课变得生动了、有趣了,学生自然而然就喜欢上这门学科了。

进入初三后,学习任务更加艰巨,学生无法做到面面俱到。他们对历史学科的兴趣逐渐削弱,如何让学生在诸多的学科中重视它呢?我只能激趣了,每次统考后,我会在课堂上表扬一些学生,一种是优等生,让他(她)们介绍成功经验;一种是进步较大的学生,尤其是后进生,我会给予更多的表扬和鼓励。让更多的学生明白:只要端正学习态度,认真地按老师的要求去做,你就会取得理想的成绩。别人能做到的事,我只要努力,也一定能做到。榜样的作用是无穷的。同学们逐渐有了竞争意识,形成你追我赶的学习风气。

二、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立足课堂,提高效率

缺乏良好的学习习惯是大部分学生的病根,尤其是男生课上带着耳朵听,他们挺乐意的,一让他们动笔,就开始偷懒。从初三开始,我就注重培养学生做课堂笔记的习惯。我采用课堂笔记本和历史作业本合二为一,有效避免上述问题的发生。由于历史学科采用开卷考试的方式,在教科书上勾划重、难点显得尤为重要。我要求学生用红笔或彩笔勾划,并注明考点的项目:如明治维新的内容,使学生一目了然。上课时,我边讲,边巡视,提醒和督促后进生和调皮的学生勾划课本。

临近期末,九门学科进入都进入大复习阶段,各科作业接踵而至,压得学生喘不过气来。我只能立足于课堂这块主阵地,紧紧抓住45分钟,尽量让学生多读、多写。下课时,人人必须完成课堂训练,交给老师后才能离开教室。课堂上抓紧分分秒秒,关注每位学生,课堂效率明显提高了。课后也没有作业,学生负担减轻了。

三、夯实基础,注重解题方法的指导

万丈高楼平地起。任何一门学科的学习,基础是根本。没有基础,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抓好基础题,这样既节省时间,又能出成绩。初三世界历史的内容,繁杂且琐碎,让学生将所有的考点背出来,对于绝大多数的学生是不太现实的做法,尤其是从__年开始,历史学科实行开卷考试。对学生而言,记忆是一件看似简单可实际上最为困难的事。我首先采取全面进攻,把中考考点整理好,并在重要的内容下做好标记,印发给学生,再把考点逐题改编为小问答,让学生当堂训练,熟悉中考的每一个知识点。每隔一段时间,我就让学生练习一遍,同样一张小问答,我一般让学生训练三、四遍。一而再,再而三地训练,学生对考点由陌生逐渐熟悉。对于重要的章节,我则采取重点进攻,让学生把重要的内容识记下来,课堂上再默写。学生通过小问答题的反复训练,基础知识夯实了。

扎实的基本功是应对考试的第一步,仅仅训练小问答是远远不够的。中考的选择题和材料题对学生能力的要求更高、更全,包括阅读、理解、分析、比较、综合等能力。第二步就是针对中考题型进行有效训练。题目是千变万化的,关键是掌握解题方法。我十分重视解题方法的指导,如寻找关键词语、先读问题,后读材料等等,帮助学生提高应试能力。

四、专项训练、专题复习,培养综合能力

期中考试结束后,我主要进行专项复习,把近三年来的全国各地的中考题按选择题、非选择题两大项进行分类,再按世界近代时间段进行整理,让学生进行训练。学生感到往年的中考题比平时训练的题目要难一些。这是二轮复习了,我对学生的要求更高了,要求学生闭卷完成选择题,这对学生具有一定的挑战性,同学们跃跃欲试,越来越多的学生开始尝试这种做法。

历年中考题经常涉及历史知识的纵横联系,这对历史教师提出更高的要求,要对学生进行专题复习。没有相关资料,自己动手,上网查询、结合考纲,整理、编写欧美早期资产阶级革命、世界近代的思想解放运动两次工业革命的比较等七个综合性专题,再配以相关的练习题。随着时间的推移,学生日渐疲惫、松懈,学习状况大不如前。好记性不如烂笔头,以前采用多写字,少读书的方法。现在我只能改变方法,让学生少写字而多读书了。历史学科处处都有综合题。我通过查询、收集、整理,自编出中考综合题复习资料,比较全面地概括了世界历史所涉及的综合题。专题复习使零散的知识更加条理化、系统化,便于学生对历史知识融会贯通,培养了历史学习的综合能力。

五、注后进生的成长

后进生所占比例的大小程度,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成绩的提高。如何提高后进生的成绩?这是我们面临又一个棘手的课题。后进生需要老师倾注更多的爱心、给予更多的理解,来驱散他们内心的孤独和自卑。转化一个后进生谈何容易,需要老师极大的韧性。他们屡教不改,让老师头疼、甚至想到放弃,但欲罢不能。《士兵突击》中的一句经典台词是不抛弃、不放弃。我们每个人面对困难挫折时,不应该轻言放弃。转化后进生要多动脑、想办法,因势利导、因人而异、把握时机等。后进生的教育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这一过程中他会出现动摇、反复,老师不能轻易放弃,而要坚持不懈,才能取得理想的效果。

每次考试后,对于学___步较大的学生,尤其是后进生,我会给予更多的表扬和鼓励,让他们感受到成功的喜悦,从而增强努力学习的信心。我常常利用课余时间与后进生交流,共同寻找考试失败的原因,探讨有效的学习方法,帮助他们自我调整与改进。期中考试后,我常常利用业余时间对后进生进行个别辅导,主要是加强基础题的训练。

以上是我对本学期历史教学方法的一些探索和尝试。初三学生所用的复习资料绝大部分都是我们自己整理、编写的,工作量虽然很大,却很实用,而且在教学中基本做到了扎实、细致、到位,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在今后的教学中,我要扬长避短,不断改进教学方法,为学生在今年中招考试中考出优异成绩和全面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而不懈努力!

历史教学教师心得5

本学期我担任八年级8、9、10三个班的历史教学,经过一年的事历史教学工作和国培培训,对历史教学的内容结构、知识体系、目标要求及学生的实际有了一定的了解,理论联系实际,边学边教。经过本学期的努力和探索实践,在业务知识掌握上、新课堂的构建上及学生的知识水平上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业务知识学习方面:

随着时代的发展,深感知识的匮乏和终身学习的重要性。教师教师应该是先进文化的代表和时代的引领者,应该紧跟时代发展的脉搏与时俱进,否则就out了。为此,我自主钻研业务知识,看与历史有关的书籍和教育教学方法。做到备教材、备学生、备方法。坚决不打无备之仗。坚持听课,听先进教师的课,学习他们的教育教学方法和先进的教学理念,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从而我的业务知识水平有很大提高,同时也促进了我教学能力的提高。

二、新课堂的构建上

新课堂的构建上,坚持运用邱学华老师的尝试教学法理论,采用分组教学的形式。健全制度、坚持分组教学,设计不同的教学活动,想方设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新课堂的构建,分组教学是关键,制度是保障,灵活多样的环节设计是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催化剂。通过实施分组教学以来,我感觉确实能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可能现在看起来有些耽误好学生,可时间久了,对全体学生都有好处,能培养优等学生的分析问题能力和表达能力,同时能帮助差生提高成绩,但是也存在不会还不学的学生,这是分组尝试路上的老大难。也是教学中的困惑所在。

三、学生成绩

通过本学期的教学,学生的学习习惯、方法、知识水平都有一定的提高,在几次的考试中有了良好生,这是上个学年没有的。学生的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也有很大进步,这与我对本年级的教学设计和能力培养相协调的。

四、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

构建新课堂方面存在问题没有真正落实新课程的核心精神,仍然习惯于控制学生课堂学习行为,虽然在学习新课程的精神中意识到了必须把课堂还给学生,但潜意识中仍然习惯于把课堂看成是我们自己崇尚自由、自主的场所,担心把自由、自主还给学生以后,自己就失去了自由、自主。升学考试的重压不仅没有减轻,反而愈来愈重,迫使我,愈来愈背离教育的本质,以图牢牢地控制学生。

历史这一门学科,对学生而言,既熟悉又困难,但也容易引发他们的兴趣。在这样的环境下,要教好历史,就要让学生喜爱历史,让他们对历史产生兴趣。否则学生对这门学科产生畏难情绪,不愿学,也无法学下去。为此,我采取了一些方法,就是让学生多讲一些历史人物故事,把课堂变成学生喜闻乐见的故事会,让他们了解历史,喜欢历史。总之,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仍是待解决的问题。

努力方向:只要努力就会有收获,本学期,新课堂构建初见成效,成绩也有所提高。但是无论成绩的高低,都体现了我在这学期的教学成果。我明白到这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在本学期后如何自我提高,如何共同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形成模式。因此,无论怎样辛苦,我都会继续努力,多问,多想,多向有经验的同事学习,尽力打造历史高效课堂。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的分享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历史教学2022年第9期

黄敏捷:以免役诱民而取其钱?——宋代保甲乡役的成因与影响再研究丨202212-119(总第2222期)

感谢黄敏捷老师赐稿

原文载《历史教学》2022年第11期

引用时请注明出处

以免役诱民而取其钱?

——宋代保甲乡役的成因与影响再研究

文丨黄敏捷

广州南方学院

黄敏捷,广州南方学院(原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唐宋史研究中心研究员。

摘 要:

北宋熙丰、绍圣年间,在雇役法实践的背景下,新法所重塑的保甲组织逐渐融入职役中的乡役,所形成的“保甲乡役”成为新的职役重难,使史家将之视为雇役法变质、失败的体现。然而乡役本非雇役所针对的重点,保甲乡役的形成是地方官府为解决北宋中期以来基层公共事务暴增与行政资源不足之矛盾而推行的简政节支措施之一。这些措施既不增加官吏编制,又能完成对基层的更深入控制与汲取,故得朝廷认可并将之制度化。从乡职到乡役再到保甲乡役,反映近古以来基层治理单位细密化、综合化及基层社会权力转换的趋势,也体现国家、地方官府与基层社会在磨合中形成新的相互依存关系的过程。

关键词:熙丰变法 雇役法 乡役 职役 基层治理

唐至宋前期,官府轮差乡村主户在州县义务充当底层办事人员,或在乡间负责催税、维持治安,这种政府公共职能的提供形式被称为“职役”,因其强制轮差的入役方式又被称为“差役”。入宋以来,民户的差役负担日益沉重,[1]尤其是负责辇运官物、运营公使厨库等耗费人力物力的衙前等役,成为宋朝地方的积弊之一,也成为朝廷在熙宁、元丰年间(1067-1085)出台雇役法的原因。[2]

熙丰雇役法的思路是,由官府向主户征收“役钱”,用来雇募自愿之人,代乡户入役,使乡户免去差役困苦。[3] 然而,雇役法实施数年后,熙丰变法时重建的另一基层组织——保甲,渐与职役中的乡役融合,形成新的基层组织。[4]这一组织综合了邻保与乡役功能,负责基层的治安与催税工作,后来还陆续被赋予传递文书、传唤人犯等更多基层治理职能,故本文将之称为“保甲乡役”。[5]有史料显示,保甲乡役人员无雇直,而且这一役种逐渐取代北宋前期曾造成极大管治压力的衙前、州县役,成为职役难题的新焦点。[6]

宋元时人对这一现象的看法可以马端临为代表。他认为,由于无偿的保甲乡役成为乡役的主体,所以熙丰时期的役法改革的后果是“庸钱白输,苦役如故”,“是假免役之名以取之,而复他作名色以役之也”。[7]这一观点为相当数量的现代学者所认同,如认为雇役法实际上是税外加税,是朝廷对农户的双重剥削、“又一次骗局”,也有学者认为这一现象标志着雇役法的失败。[8]但笔者认为,首先,保甲乡役取代乡役不能直接视之为乡役雇值的丧失,其二,鉴于乡役在雇役法中的地位,乡役无偿化也不能代表雇役法的中止或质变;其三,形成这一现象的社会背景尚待进一步分析,而不能简单地归结为朝廷“以免役诱民而取其钱”[9];其四,保甲乡役的形成与演变对地方官府与基层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因此应该站在比雇役法本身更广的的维度,对其所反映的近古基层治理制度演变的某些逻辑进行重新的审视。

一、保甲乡役并未从总体上动摇雇役的性质

宋代的职役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部分:衙前役、州县衙与乡役。衙前役需要以自家财产来承担运送官物、运营公使厨库的费用与风险,最为沉重;州县役在州县接送官员、传递文书,或承当财会、文书、看管等工作,不但要离开本乡进入州县官府,费失农时,对于无书算技能、很少离开本乡的主户来说,也是较重的负担;乡役则不用离乡,其中耆长、里正、户长等主要负责治安、催税等事务,在北宋前期一度“号为脂膏”,[10]到熙宁初仍被视为轻役。因此在熙丰雇役法出台的时候,针对的主要是衙前、州县役,所收役钱的规划用途,一是支付吏禄,二是发给代役人的雇直。[11]吏禄与衙前、州县役关系密切,[12]而代役雇直则主要用于支付州县役。役钱的这些主要用途,自熙丰以来一直被一定程度上保留,直至南宋。[13]至于乡役,实为雇役法所忽视的部分。[14]

曾布在熙宁四年(1071)府界试行雇役时,与杨绘、刘挚论战,明确地说,“惟耆长、壮丁,以今所措置最为轻役,故但轮差乡户,不复募人”,同时又说“中等人户旧充……户长之类,今使上等及坊郭、寺观、单丁、官户皆出钱以助之,故其费十减六七”,下户“专充壮丁,且不输一钱”。[15]乡役至轻,因此无须施行雇役,但可以通过豁免征收役钱,或在某些役钱宽裕地地区以役钱作为补贴,使民户的负担进一步减轻,这一设想在当时并没有受到论战对手杨绘、刘挚的抨击,可见无论是变法派,还是反对变法派,对乡役轮差而无雇直一事,并无异议。

正因如此,即使在雇役法贯彻得最有力的熙宁时期,乡役是否用雇法、是否有雇直都是因地而异。

在乡役有雇直的地区,其雇直如何体现,现存的北宋史料中并无直接的材料可供参考,只有时任判司农寺的熊本在元丰初曾建议“诸路依元定役法钱数,雇募户长”一句,[16]可推知户长以缗钱作为雇直的做法比较常见。不过南宋时人陈傅良在奏章中谈及熙宁役法最初的形态,可稍作补充。他说,雇役初行时,“耆长于第一第二等户轮充,一年一替,与免户下本年役钱一十五贯文”;“壮丁于第四第五等二丁以上轮充,半年一替,并不出纳役钱。户长于第四等召募有人丁物力者充,一税一替,逐料夫盘缠五贯文。”[17]由于耆长是由一、二等户轮充,他们本属要交纳役钱的上户,因此轮充耆长后,所减免的15贯役钱,实质上相当于是其雇值。壮丁由下户轮充,雇役法的原则,下户无须交纳役钱,无可减免,如今以役轻为由而让他们轮充壮丁,其实是变相的维持了壮丁的差役。户长由于要往来催收赋税,而且又是由原则上无须交纳役钱的四等户轮充,因此可以在役钱中支取5贯作为路费补贴。换言之,乡役的雇直就包括耆长所减免的役钱和户长的少量路费补助。这种说法与熊本所言接近,但却不一定是全国通行的做法。因为方志的记载中也有与之迥异者。

熙宁二年(1069)时,雇役尚未在全国推广,当时的福州就曾“募耆长、壮丁”,但未提及是否有雇直。到雇役法推行至全国的熙宁四年,以上乡役反而“仍旧于本等人户轮充”,而不是雇募。“熙宁五年,罢户长”,但当地到熙宁六年才“行保甲法”,可见户长取消要早于当地保甲的推行。熙宁“七年,轮保丁充甲头催税”,同时该州耆壮、乡书手开始“等第给雇钱”,但很快又“罢募壮丁”。到熙宁八年,随着全国罢耆户壮的诏令,福州也“罢耆长,令保正、大保长管干”基层事务,但却对保正长“量立佣值,别召承帖人隶其下”。台州的情况类似。[18]

绍圣年间,恢复雇役的郴州曾有人建议“保正长不支钱”。但时任浏阳知县的杨时在上书提举时则认为,“不若计其岁雇之直,蠲减所出役钱为善耳。”他还算了一下,由于雇佣保正长,“十年所输才五十余千耳”,所以所豁免的金额并不多,“其为法岂不优哉?”[19]可见,恢复雇役法的绍圣年间,保正长是否有雇直,也同样是地方官员可以商定的,即使有雇直,每年也只有五贯左右,这与熙宁时期的情况相差不远。

这说明三点。一,熙宁八年的诏令要求“以罢耆、壮钱募承帖人”,并没有提及为保正长们发放雇直,但在福州、台州地区,诏令规定有雇直的承帖人没有雇直,反而是没规定有雇直的保正长们,继承了当地乡役的雇直。二,罢户长、行保甲、乡役给雇直、轮保丁充甲头催税等,无论是否有雇直,还是其差、雇转换的时间节点,均与朝廷规定有出入,而方志又视之为理所当然;到绍圣年间,是否给保正长雇直也成为官员们讨论的议题。这似乎说明乡役的职能及雇直安排属于地方官府可以裁量的职权范畴,而其变化均与保甲法推行阶段无关,因此,保甲融入乡役本身并非乡役无雇直的原因。

综上所述,首先,乡役并非雇役的重点,它有没有雇直并不影响熙丰时期役法以雇为主的性质;其二,乡役是否无偿,在实际执行中往往取决于各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乡原体例,而与保甲没有太大关系。因此,保甲与乡役的混融,既非标志着雇役法的质变、失败,也不是朝廷骗取民户役钱的手段。

那么,熙宁后期开始的保甲混入乡役的原因何在?

二、保甲乡役形成的制度环境

熙丰时期州县所面对的基层变化,主要表现为四方面。

首先是新税制的深远影响。

中唐以后,在两税法背景下,基于财产加人丁双重要素的税收计征无论从财产登记、籍账制作,还是为掌握“其分烟析生,典卖割移”等产权变动信息而“官给契,县置簿”,[20]都需要基层有相应配合的人力物力,[21]而且在人、地分离,经常出现土地在农村而人居于城镇的“遥佃户”的情况下,其赋役计征的工作强度远非征收定额人头税时可比。而且,宋代国家财政的货币化倾向,更迫使农民出售农产品以获得完税之货币,[22]这又使更多基层百姓有机会往还于市镇,接触到新的生活方式、新的行乐标准、甚至新的地方信仰;[23]再加上比前代更高的识字率等,[24]都对基于封闭、固化的农村生活的旧有社会治理体系提出新挑战。与此同时,汉晋以来受豪宗大族控制的基层社会已经不存在了,但新的宗族、乡绅维持下的稳定架构未形成,[25]地方官府需要找到一些受自己直接控制的力量去协助自己完成基层治理,应付朝廷下达的任务。

其次是宋初以来较少受朝廷约束的乡役头目所管辖的户数不断膨胀与朝廷集权需求的矛盾。

宋代是我国人口增长出现较大突破的时期,[26]据梁方仲与程民生的研究,[27]整个北宋前期到南宋初,户数持续增长的显著阶段就是在仁宗末至神宗末之间,全国户数从嘉祐三年(1058)的接近一千一百万户增长到元祐初(1086)接近一千九百万户,增长超过一半。而此时以“乡”为代表的基层组织,却不增反减。

按包伟民的分析,里长在唐初时本负责约一百户的催税工作,他认为“在以丁身为本的赋税体制之下,百户的组织规模应该是经过长期实践,在行政成本与行政效率双方平衡的结果”;但到北宋元丰年间,一方面赋税体制已经从以丁身为本转向更复杂的以财产为宗,另一方面,乡均户数达“2538 户,其中主户1671 户”,因此里正已经无法真正 “家至户到”地,实际承担这一责任的,应该是比里正低一级的户长。但他又据相州的数据,估计户长所管的催税区,平均“主户达486 户,合计主客户更近870”;福州的数据,则“平均每管主户达807 户,合计主客户更近1500 户”。[28]这已经远远超过一人催征百户的规模,加上新税制的计征复杂性大大增加,因此即使户长也难以承担这么多人户的逐户催征任务。

催税如此,治安也如此。当时各地屡见盗贼蜂起的记载,即使是京畿地区,也盗贼盛行。[29]而当时又并未见社会上出现抱怨耆户长抱怨乡役过重的问题。包伟民据此推测,宋代的管(户长) 之下应该另有一定数量的辅助人员,笔者认为,此推测符合常理与逻辑。由于宋朝是通过兵变获得政权的,朝廷在初期为维持社会稳定而尽量沿用后周旧法,因此其在在建国后并未改变五代以来朝廷对基层控制力较弱的局面。正是因为当时管理乡村的基层组织首领如里正、耆长等人,是靠着国家对他们让渡的某些权力,自行解决一定数量的辅助人员参与与乡间催税与治安管理,使这些耆户长成为权力较大的乡间豪户,因此耆户长之职一方面“号为脂膏”,另一方面却能对辖区内的盗劫现象“抑而不言”,俨然具备某种操控基层社会的实力。[30]而且,这些人在基层的权力,随着每县乡数的减少、每人所管辖的户数的增多,还会有不断加强的空间。而这样的状况,是试图“什伍其民而用”“以致治強”[31]的变法君臣所无法接受的。随着对朝局掌控能力的增强,变法君臣也必然会想办法与承担乡役的豪户争夺对基层的控制力。

第三是落实新法所需的大量行政资源与相对固定的官吏编制的矛盾

任何一种法令的实施都需要成本。[32]熙丰新法无论是保甲、保马、青苗、水利还是雇役,创立簿书、散、敛、计征、雇佣、催欠、征调人力与财赋所需的成本,主要由广袤的乡村地区承担;再加上传统国家在技术与财会制度上的不足,无论是财赋的计征与支出审核,还是对官员贪腐、懒政等行为的监控都难以落实,造成本以利民的如新法如青苗、水利、雇役等措施的运行费用本身又成为基层新的负担。这似乎是一个长期困扰近古时期国家财政的难题,就是在高度分散的小农社会中,随着财政汲取与官方主导的社会控制越向基层深入,就越容易出现税收的边际效益递减。换言之,税种越多、税额越高,计征所要投入的资源也越多,使得农民增加的负担远超政府新增的收入。

变法在客观上为基层提供了更多的公共产品,但也耗费了基层更多的资源,而宋代对增置官员与机构又持非常谨慎的态度。县以下的管理,主要靠耆户壮与乡书手组成的人数不多的乡役体系维持,这些基层组织在熙丰以前完全没有雇直,也不属于官方机构。在力限冗官的原则下,不但增设县级行政单位的情况极少出现,即使在一些繁忙的镇市,官府也没有设立官员来管理,而是由县官指派“有事力者,委充岙长”。[33]但即使是这样,宋代仍是最早出现县以下政区的朝代。[34]说明当时县以下管理的难度已经突破了保持原有行政架构与规模就能维持社会稳定的临界值。

如何在不扩大行政编制的同时,做到国家对基层的控制与财政的汲取?

由是,朝廷、地方、基层社会之间,围绕行政与财政资源的争夺再一次加剧,导致处于最弱势地位的基层组织成为压力的宣泄口。而一乡只有数人的耆户壮组织,显然无法胜任。

不过,与扩大官员的编制牵一发而动全身不同,职役人员的增加既不涉及朝廷名器,对地方财政影响也较小。熙丰雇役法的实质就是利用役钱扩充在州县官府中参与运营的编外人员——代役人,从而解决了地方官府运行资源不足的问题。而随着更基层的乡村公共事务的增多,如果想要在不扩大行政编制的同时,增强国家对基层的控制与财政的汲取,利用保甲组织对乡役进行改造,就是当时较务实的选择。

第四是保甲组织体现出的优势。

虽然各地在编排保甲时,也已经充分考虑到本地的地理、人口、经济条件,对中央的政令有所变通,[35] 但在当时变法君臣的强力推行下,大部分州县是基本落实了朝廷所规定的保甲形制的。而这个新编排的基层组织体系,不但每一都保所管户数比旧时耆户长所管辖的户数有所减少;[36]而且都保本身也只是保甲组织的最高层级,在它之下尚有大保、小保两个层级;[37]再者,为了提高官府政令向基层的传达,每都保还一度设立若干承贴人——[38]这还是首次把本由承符、白直、手力等州县役承担的文书传递、人员传唤等任务下沉到更基层的乡村组织中。可以说,保甲融入乡役,意味着以往不太受朝廷管束、而管辖人户又更多的耆户长体系,被更容易被官府掌控,而且组织更细密的新基层组织所取代,这又反映出朝廷对更基层社会的控制的加强。

保甲本身的组织结构也在不断的变动之中,表明它本身仍是宋代政府在新的制度、经济、社会条件下对基层组织架构的不断探索与调整的产物。如保甲户数从畿县保甲法规定的每都500户,下降到全国推行时的250户;[39]再如除了户数指标外,还允许各地结合地形,以就近为原则编排附保人员等;[40]而催税类乡役的执役范围也是由一乡数名户长,到一都保每年轮四名大保长,再到每名甲头只催三十家,同样体现不断缩小的走向。如果考虑到明代里甲组织的规模更是进一步缩小至每里一百一十户,则可见保甲制度本身也处于中唐以来基层组织不断细密化的历史进程当中。[41]

当然,这样的组织结构梳理并非州县的理性自觉,而是在实践中不断试错与调节的行为。如熙丰时期,数度规定以甲头催税费、承帖人任文书传递等工作;[42] 南宋初也一度以甲头催税,[43] 但均因这些头目的执行力不足,其责任又纷纷被州县转嫁到保正长身上,因此到绍兴以后,乡村中常存的组织头目就只剩下保正长,保甲乡役的架构至此才真正稳定下来。

基层事务之所以不断地从其它职役头目不断向保正长集中,有其逻辑。

熙宁六年,检正中书刑房公事沈括曾因“两浙州县民多以田产诡立户名,分减雇钱夫役,冒请常平钱解及私贩禁盐”而“乞依京东、淮南排定保甲”。他认为,“保甲一定,则流名漏附皆可根括,以至请纳和买、常平钱斛、秋夏苗税及兴调夫役、捕察私盐贼盗,皆有部分,不能欺隐”。[44]他之所以有此预想,殆因保“正副尽得一乡材武之士”,[45]而“保长多有惯熟官司人,乡村亦颇畏之”[46]。这些从另一方面证明了保正长作为一保之中人丁物力最高者,在乡间推行官方政令上的优势。

三、保甲乡役反映的基层治理模式变化

南宋建炎年间,知静江府胡舜陟回顾保甲乡役引起乡役人数变动:“祖宗时,……一乡差役不过三人而已。今保甲,于一乡之中有二十保正副,有数百人大小保长,役者数多,免者极少。” [47]这一方面体现了基层事务大增之后,各地借用保甲组织去弥补官方底层资源不足而造成的百姓困境;但另一方面,保甲乡役相较于乡役,其外在表现为执役人数的大量增加,而其实质,则体现官府对基层治理体系的调整。

其一,它反映基层组织形式的简化。

熙宁前期,保甲、青苗结甲、乡役等基层组织并存,无论是其职能还是运作人员都多有重复。如保正、保丁与耆长、壮丁的治安功能有所重叠;一乡之中“最有心力及物产最高者”一般即乡中上户,[48]而地方随事而立的其他一些组织,其抽差的标准往往也是有丁财至多的户头。所以,名目虽多,实际负责执行的却还是那批人,只是以不同的身份应付上级。而他们的上级,除了有教阅任务的三边五路保正长要面对使臣、巡检之类官员外,一般乡村保正、户长、耆长要面对的无非就是县级民事官吏,这批官吏往往也是同一批人以不同身份领导着不同系统的工作,例如县簿、丞往往也兼役钱给纳官,[49]州级管勾保甲官又由主管役钱、青苗收支的管勾常平官兼任等。[50]因此保甲取代乡役,其实质是以保甲归并熙宁前期的各种基层组织,改变乡村基层叠床架屋的结构,方便调度与管理。保甲乡役形成后,一些北宋前期一度出现的基层头目就不再出现,相应职能也被保甲乡役吸收,如熙宁行方田法时,保甲体系尚未推广,因此地方官府创建“方”这一临时组织,在乡户中抽差“方田甲头”负责各种工作,[51]而到南宋行经界时,这样的工作就直接由保正长来负责,而不再新设一个乡役名目。[52]这都说明自从保甲融入乡役后,随着对保甲的倚重程度的增加,基层组织的名目不断减少的趋势。

其二,它预示官府调动人力资源的范围正不断扩大。

治安型保甲把占当时人口很大比重的客户也纳入到正保的范围。客户既与主户一样承担了地方治理的义务,对于州县而言,就相当于新开发了一个人力资源宝库。在主户疲于频繁应乡役的状态下,拥有以佃户作为保丁的保甲系统,相当程度上缓解了乡役人员不足的窘境。囿于史料,这种新的体制对客户的直接影响暂时难以得知,但若考虑到客户虽然只是以保丁的身份受保正长管辖,但其事务却不限于乡村,还包括接受军事训练(教阅路分)、赍送文件等,似乎可以推测,这或许意味着国家与更底层民众关系的某些变动。

其三,它是基层组织地域化、功能综合化的体现。

熙宁保甲设立之初,以有正丁之家为正保,这是沿用旧日以户为枢纽的联户原则,但同时又规定正户之外的民户“不以多少,并令就近附保”,[53]这又是以地理位置为基础。

在江西建昌军南城县初排保甲之后数月,[54]吕南公以乡绅的身份写信给一位姓张字景倩的司户参军,说:“县所下期会诸文,月数十于保正所,而耆长所受或十余而已。”这说明,从熙宁时期开始,保甲组织就似乎已有一个比较固定的治事场所;而且地方官府已经开始把越来越多的上级官府要求基层办集的事务分派给保正,使保甲体系开始向综合性的基层管理组织转化。

此外,在教阅路分,元丰三年以后,艺成大保长轮番在“本团都、副保正所居空地聚教”保丁,[55]久而久之,保正副所在的村落,就具有了逐渐固化而成为乡村行政中心的潜在可能;这些新编排的都、保就开始了其地域化的过程,这与某些学者所述的基层管理体系再一次从联户组织走向地域组织、甚至开始具备行政机构的功能的趋势是相一致的。[56]

与此相对的,是保甲乡役的形成对执役人的影响。

作为在基层中被责以“烟火、盗贼、桥道”、“官司敕用一切取办,如差葺材料,差顾夫力,至于勒令催科”[57]等事务的保甲头目,尽管史籍中不乏他们破家当役的记载,[58]但同样地,当执役范围更小、职能更综合、与下层百姓联系更紧密的保甲乡役形成后,若处理得宜,保正长面对官府与民户时,又均有可能获得某种信息上的优势。

如作为“众长”之首,保正往来于州县,见到县邑主官的机会不少。“其受符于县则退而关付于众长,众长又轮转而付之其属户”,[59]作为官府的代理人,或利于保正、保长在乡间树立某种权威。

此外,保正、尤其是保长们的服役范围比耆户长小,他们遍走辖区并非难事,又掌握着乡村户口登记、税役摊派计征等方面的官方授权,[60]成为全面掌握保中大小事务的信息拥有者,在官府面前发挥着基层领袖的作用。在熙丰时期的教阅路分,巡检、县尉曾是保甲的主管官,[61]而到了南宋,法律规定诸乡村巡、尉每月分巡时,所过之处要签到,其中一种签到的载体就是由州府颁发给保正副保管的印历[62]——保正副成为受更高级官府委托来证实巡尉到岗情况的民户代表。巡检与保甲的紧密联系一直持续至明清,[63]甚至巡检与保甲头目关系紧张的原因都类似。[64]此外,管理由被罚没的官吏家财所构成的义役基金、[65] 协助官府赈粜、[66]水利设施的建设与运营、[67]敷卖袋盐等基层事务,[68]均是委托保正长负责。

因此,受差或受雇为保正长的人面临两种可能,一种是作为官府与基层社会张力的受力点的身份使他们不堪重负;另一种是他们利用这种权威,以面对普通农户时以公谋私。“富民”、滑吏与“朴蠢”乡民或主动、或被动地,均有可能被安排为保甲乡役头目,他们的主业不同、活动能力不同,于是对执役的感受就不同。而作为历史记录者的士大夫,因为与他们因各种原因而有所接触,遂对保正长们的感受及其对乡里的影响就有了各种不同的记录。南宋时关于私雇代役、豪猾久役、保正长成为一乡之豪,或是保正长役满后不愿轮替、[69]长期受雇充当保正长的私雇代役人的记录渐多,一些地区的保正长人选还开始出现固定化的趋势,[70]或许说明充当保甲头目获利的可能性正在加大。

结 论

乡役并非熙丰雇役法的重点,其是否有雇直,一般是地方官府可以决定的事务范围,因此保甲乡役的形成并非熙丰朝廷借以挪用乡役雇直的手段。它产生的背景是北宋中期以来人口持续增加,社会流动加剧,新的税役计征愈趋复杂而会计与交通技术并未有重大突破;所由于新法背景下国家对社会控制与汲取的要求向更基层延伸,而州县又没有得到相应增加的人力与财政支持。

保甲乡役一旦被确立,本身就进入了新的演变轨道,从一开始时单纯的治安联防组织,被赋予越来越多的行政功能,直至最后成为一个遍布乡间的综合机构。作为国家治理基层的重要工具,保正长参与的事务多于乡役,官府对他们的要求也高于乡役,但保正长的身份却是平民,其影响力、强制力又尚不足以与明清时期逐渐成长起来的乡绅与宗族力量相比,这意味着,宋代乡村社会在面对官府时天然弱势,缺少制衡的手段,更说明保甲乡役本身并非一个完美的制度,而只能是漫长的基层治理制度探索中的又一个过渡类型。

南宋以后,元明之间的基层组织曾经历一些反复,但其变革轨迹、组织的核心形式与内涵均与北宋中期开始的保甲乡役之变革一脉相承,[71]甚至保正长与乡约所面临的困境与机遇都相类。[72]这一情况一直持续到19世纪清政府在应对太平之乱时形成新的团练形式的基层治理体系后,才开始有所改变。[73]

由此看来,保甲乡役取代乡役并成为新的职役重难,既不是简单的职役名目的改变,也不是北宋前期差役的简单回归,而是预示着宋廷基层治理的重点与思路的转变,以及帝制国家官府与基层社会关系的调整。

注 释

[1] 至于职役问题为何至宋方炽,参见聂崇岐:《宋役法述》,初载《燕京学报第33期》,1947年,后收入氏著《宋史丛考》,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2-14页;李剑农:《中国古代经济史稿》第3卷(宋元明部分),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0年,第227页;汪槐龄:《有关宋代差役的几个问题》,邓广铭、程应镠主编:《宋史研究论文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159-161页;宋晞:《王安石新法中募役法与保甲法的结合》,原载《“中央研究院”第二届国际汉学会议论文集》,台北:“中央研究院”, 1989年,今据《宋史研究集》第22辑,台北:“国立”编译馆, 1991年,第66页;黄敏捷:《两宋代役人论析》,《史学月刊》2020年第9期,第56-58页。

[2]宋代前期针对差役的改革不断,但效果均不佳,参见(元)马端临著,上海师范大学古籍研究所、华东师范大学古籍研究所点校:《文献通考》卷12《职役考一》,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340页;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以下简称《长编》)卷35,淳化五年三月戊辰;卷73,大中祥符三年四月戊寅;卷98,乾兴元年二月庚子;卷179,至和二年四月辛亥,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775、1669、2269-2270、4330页;《宋史》卷177《役法上》,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4297页;聂崇岐:《宋役法述》,《宋史丛考》,第15-22页。

[3] 关于宋代职役制度的研究,学界积累丰厚,由于涉及学术史内容太多,无法一一提及,只在直接面对讨论时才注出,至于一些综述性的论著,可参见葛金芳、金强:《近二十年来王安石变法研究述评》,《中国史研究动态》2000年第10期;刁培俊:《20世纪宋朝职役制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宋史研究通讯》2004年第1期,第14-24页;李华瑞:《王安石变法研究史》,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450-455、460-463页。

[4] 保甲与乡役融合的过程,可参见宋晞:《王安石新法中募役法与保甲法的结合》,“国立”编译馆:《宋史研究集》第22辑,第65-70页;黄繁光:《宋代民户的职役负担》,台北:文化大学历史研究所博士论文,1980年,第190-208页。

[5] 参见蒙文通:《北宋变法论稿》,载氏著《古史甄微》,成都:巴蜀书社,《蒙文通文集》第5卷,1999年,第432页。

[6] 吴泰:《宋代“保甲法”探微》,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宋辽金元史研究室编:《宋辽金史论丛》第二辑,北京:中华书局,1991年,第190页。

[7]《文献通考》卷12《职役考一》,357页;卷13《职役考二》,第380页。

[8] 蒙文通:《中国历代农产量的扩大和赋役制度及学术思想的演变》,《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57年第2期,第89-90页;《北宋变法论稿》,氏著《古史甄微》,第342-435页;朱瑞熙:《关于北宋乡村上户的差役和免役钱问题》,《史学月刊》1965年第7期,第25-26页;王曾瑜:《王安石变法简论》,《中国社会科学》1980年第3期,第136页;黄繁光:《宋代民户的职役负担》,第200、207页;宋晞:《王安石新法中募役法与保甲法的结合》,《宋史研究集》第22辑,第74-77页;汪圣铎:《两宋财政史》,北京:中华书局,1995年,第221页;王棣:《宋代经济史稿》,长春:长春出版社,2001年,第422-423页;杨宇勋:《取民与养民:南宋人民和政府收支的互动关系》,台湾师范大学历史学研究所博士论文,2001年,第64-66、130、136页;刁培俊:《由“职”到“役”:两宋乡役负担的演变》,《云南社会科学》2004年第5期,第108页。

[9] 马端临:《文献通考》,第1册,第345页。王曾瑜曾把州县役与乡役分开分析,十分允当,但在其他论著中,他又似乎将乡役的变化等同于职役整体的变化。参见王曾瑜:《涓埃编》,保定:河北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424-425页。

[10]《长编》卷179,至和二年三月辛亥,第4330页。马伯良、王棣等学者也曾提到这一点,参见Brian E. Mcknight (马伯良):Village and Bureaucracy in Southern Sung China(《中国南宋乡村职役》),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71,pp.23-25;王棣:《试论北宋差役的性质》,《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5年第3期。

[11]《长编》卷225,熙宁四年七月戊子,第5470页。

[12] 参见黄敏捷:《北宋熙丰时期的役钱征收与地方权限——兼评雇役法》,《文史哲》2018年第4期,第100-101页。

[13]聂崇岐:《宋役法述》,《宋史丛考》,第36页;周良霄:《王安石变法纵探》,《史学集刊》,1985年第1期,第30页;李剑农:《中国古代经济史稿》第3卷,第223页。

[14]南宋时人赵彦卫就曾说:“诸色公人,皆用此(笔者按:即役钱)雇,与差保正不同。今人不知,云既差作保正,又令出雇钱”,是不知制度之首尾([宋]赵彦卫撰,傅根清点校:《云麓漫钞》卷12,北京:中华书局,1996年,第215页)。现代学者聂崇岐也指出雇役法本身并不包括乡役,“故所谓免役者,实差免并行者也”。只是他后来又说,以保长代耆长等情况是朝廷为省募人之费,信守毫无,则又以乡役本有雇直为前提,参见《宋史丛考》第36-37页;蒙文通的研究也存在类似问题,参见蒙文通:《古史甄微》,《蒙文通文集》第5卷,第432、434页。刘子键在其《宋代中国的改革:王安石及其新政》(Reform in Sung China: Wang An-Shih and His New Policies)一书中也提出,在雇役法下,乡役仍属征用性的义务(Cambridge, Massachusett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59,pp.104-105;上海人民出版社,2021年,第200页)。

[15]《长编》卷225,熙宁四年七月戊子,第5472页。

[16]《长编》卷287,元丰元年正月癸亥,第7015页。

[17](宋)陈傅良著,周梦江点校:《陈傅良先生文集》卷21《转对论役法劄子》,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289页。

[18] (宋)梁克家撰修;王晓波等点校:淳熙《三山志》卷14《版籍类五•州县役人》,宋元珍稀地方志丛刊甲编,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400-401页;(宋)黄 、齐硕修,陈耆卿撰:嘉定《赤城志》卷17,《吏役门•州役人》,《宋元方志丛刊》,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影印,第7419页。

[19] [宋]杨时:《龟山集》卷一八《上提举》,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25册,第288页。按,杨时在绍圣元年至四年(1094—1097)在浏阳做知县。

[20]《长编》卷237,熙宁五年八月甲辰,第5783页。

[21] 中国很早就开始实行了一种土地所有权的登记制度,但尚不系统化,也未必能强制完成。而入宋以来,由于税收之基在此,所以这种工作当然还是有越来越严密的趋势。参见赵冈、陈仲毅:《中国土地制度史》,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 1982年,第18页。

[22] 包伟民:《宋代的粮食贸易》,《中国社会科学》1991年第2期,第41-56页;《传统国家与社会》,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年,第25页。

[23] [宋]苏轼撰,[清]王文诰辑注,孔凡礼点校:《苏轼诗集》卷9《山村五绝》之四,北京:中华书局, 1982年,第439页。民众通过地域流动接受新的神祇的情形,参见韩森著,包伟民译:《变迁之神:南宋时期的民间信仰》,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26-167页;易素梅:《家事与庙事——九至十四世纪二仙信仰中的女性活动》,《历史研究》2017年第5期,第42-44页。

[24]参见包伟民:《中国九到十三世纪社会识字率提高的几个问题》,《杭州大学学报》1992年第4期;赵德馨主编,葛金芳著:《中国经济通史》第5卷(宋辽金时期),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513-595页。

[25]参见周良宵《王安石变法纵探》,《史学集刊》1985年第1期,25页;刁培俊:《宋代乡役人数变化考述》,《中国史研究》,2005年第1期,第94页。

[26] 张车伟:《北宋以来我国的人口增长、土地垦殖和生态环境》,《浙江社会科学》1999年第1期。

[27] 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172-187 页;程民生:《宋代人口问题考察》,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 2013年,第14页。

[28] 包伟民:《近古乡村基层催税单位演变的历史逻辑》,《北京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 年第1期,第99-103页。

[29] (清)徐松辑,刘琳,刁忠民,舒大刚校点:《宋会要辑稿》兵2之6,熙宁三年十二月九日附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8624页;兵11之8,天禧二年四月十四日,8821页;兵11之10-11,天圣二年二月二十二日,8822页;(宋)欧阳修:《尚书屯田外郎赠兵部员外郎钱君墓表〈至和二年〉》,欧阳修著,李逸安点校:《欧阳修全集》卷25,北京:中华书局,2001年,第383页;《论捕贼赏罚劄子(庆历三年)》,《欧阳修全集》卷102,第1563页;(宋)苏颂:《龙图阁直学士致仕李公墓志铭(天圣中)》,苏颂著,王同策等点校:《苏魏公文集》,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930页;各种史料不一而足。

[30] 《宋会要辑稿》兵11之8,天禧二年四月十四日,第8821页;赵瞻:《上英宗论京东盗贼》(治平二年四月上,时为侍御史),(宋)赵汝愚编,北京大学中国中古史研究中心校点整理:《宋朝诸臣奏议》卷144,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1635页。相关分析可参见王曾瑜:《王安石变法简论》,《中国社会科学》1980年第3期,第136页。

[31] 《长编》卷221,熙宁四年三月甲午条附注,第5375页。

[32]例如役钱计征的高成本,就曾促使州县不断调整计征方法来提高役钱的计征效能,参见黄敏捷:《宋代役钱计征方式的演变——兼论朝廷与地方在财政变革中的作用与关系》,《中国经济史研究》,2018年第2期。

[33] 罗濬等:《宝庆四明志》卷14,文渊阁《四库全书》,第487册,第234页;《宋元方志丛刊》,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影印,第5180页。

[34] 余蔚:《宋代的县级政区和县以下政区》,《历史地理》第21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

[35] 包伟民:《近古乡村基层催税单位演变的历史逻辑》,《北京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 年第1期,第105页。

[36] 由于保甲组织在正保外又有附保,因此一保所管户数往往超出保甲法规定的范围。以府界为例,元丰六年七月时都保数是276,而《中书备对》所载熙宁九年主户为171324户,即使不考虑数年间人户的增长,平均每都也超过620户。但这个数值还是不及耆户长所管辖的户数。参见《长编》卷三三七“元丰六年秋七月庚申”条,第8121页;(宋)毕仲衍撰,马玉臣辑校:《中书备对辑佚校注》,河南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58页。

[37] 《宋会要辑稿》兵2之5-7,熙宁三年十二月九日,第8623-8625页。

[38]《长编》卷311,元丰四年正月丁酉,第7531页。

[39] 《长编》卷248,熙宁六年十一月戊午,第6045页。

[40]《宋会要辑稿》兵2之5-7,熙宁三年十二月九日,第8623-8625页。

[41]唐末至宋初,从里到管、耆等的基层组织变动中,组织规模逐渐缩小的情况,可参见〔日〕周藤吉之《宋代乡村制の变迁过程》,收入氏著《唐宋社会经济史研究》,东京:东京大学出版会,1965年,第594-595页;唐文基:《明代赋役制度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第29页;王棣:《宋代乡里两级制度质疑》,《历史研究》1999年第4期;包伟民:《宋代乡制再议》,《文史》2012年第4辑;马新:《试论宋代的乡村建制》,《文史哲》2012年第5期,第112页;关于熙宁以后基层组织规模缩小以致乡役人数的增加,可参见杨宇勋:《取民与养民:南宋人民和政府收支的互动关系》,第170页;刁培俊:《宋代乡役人数变化考述》,《中国史研究》2005年第1期;包伟民:《近古乡村基层催税单位演变的历史逻辑》,《北京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 年第1期,第102-106页。至于在保甲融入乡役的过程中朝廷与地方官府所扮演的角色,笔者将另文再述。

[42] 《长编》卷257,熙宁七年十月辛巳,第6277-6278页;卷263,熙宁八年闰四月乙巳,第6436页;卷363,元丰八年十二月壬午,第8682页。

[43] 《宋会要辑稿》食货65之85,绍兴十三年十月二十四日,第7847页;食货66之73,绍兴元年九月十二日,第7923页。参见王德毅:《南宋役法的研究》,《中国历史学会史学集刊》,1974年第6期,第543-544页;黄繁光:《宋代民户的职役负担》,第228-229页。

[44] 《长编》卷246,熙宁六年八月丁丑,第5990页。

[45] 《長編》卷343,元丰七年二月丁丑,第8239页。

[46] 《宋会要辑稿》食货14之19,绍兴元年九月十二日,第6275页。

[47] 李心传撰,胡坤点校:《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96,绍兴五年十有二月丙午,北京:中华书局,2013年,第1834页。

[48]《长编》卷218,熙宁三年十二月乙丑,第5297页。

[49]《宋会要辑稿》食货65之65-66,绍圣元年六月九日,第7834页。

[50]《长编》卷249,熙宁七年正月丁未,第6066页。

[51]《宋会要辑稿》食货4之8,熙宁七年四月四日,第6036页。

[52]《宋会要辑稿》食货6之40- 42,绍兴十五年二月十日,6107-6108页。

[53]《宋会要辑稿》兵2之5-7,熙宁三年十二月九日,第8623-8625页。

[54]参见吕南公:《灌园集》卷14《与张户曹论处置保甲书》,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23册,第141页。文中有云:“而保甲法行数月间,民且怪而忧之”。

[55] 《长编》卷301,元丰二年十一月癸巳,第7325页。

[56] 包伟民:《新旧叠加: 中国近古乡都制度的继承与演化》,《中国经济史研究》2016年第2期。吴泰也从保正的“乡都官”、“保司”等别称,推测保甲头目已经承担了某些类似行政机构的职能。参见吴泰:《宋代“保甲法”探微》,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宋辽金元史研究室编:《宋辽金史论丛》第二辑,第185页。

[57] 《宋会要辑稿》兵2之47,绍熙五年九月十四日,第8649页。

[58] 《宋会要辑稿》食货65之82,绍兴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第7845页;65之95,隆兴二年六月一日,第7853页;66之28,庆元五年二月二十一日,第7876页。亦见黄繁光:《南宋义役的综合研究》,林徐典编:《汉学研究的回顾与前瞻》(下),北京: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87页。

[59] 吕南公:《灌园集》卷14《与张户曹论处置保甲书》,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23册,第142页。

[60] 郑胜明也提到了保甲组织在登记户口方面的社会控制功能,参见郑胜明:《宋代保甲法的乡村社会控制功能》,《河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

[61]《宋会要辑稿》兵2之11,熙宁九年四月二十五日,第8627页;兵2之28,元丰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第8637-8638页;兵2之28-29,元丰七年正月二十一日,第8638页。

[62]《宋会要辑稿》职官48之70,绍兴三年十一月三十日,第4360页。亦见谢深甫编,戴建国点校:《庆元条法事类》卷7《巡尉出巡·职制令》,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33页。

[63] 胡恒:《皇权不下县?清代县辖政区与基层社会治理》,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5年,第115-119页。

[64] 如成书于南宋后期的《庆元条法事类》,要求“诸巡检不得辄勾保户及以捕巡为名迎送”;明嘉靖年间的巡按御史戴璟在禁约中批评巡司“无事辄下乡巡捕,……有事无事则取投递保甲钱”;清嘉庆年间的三水巡检“各乡年例取之保甲”等陋规,都说明巡检对保甲、民壮等基层组织的骚扰自南宋至明清,如出一辙。见《庆元条法事类》卷7,《巡尉出巡·职制令》,第134页;戴璟主修:嘉靖《广东通志初稿》卷33,广东省地方史志办公室謄印明嘉靖刻本,2003年,第550页;康熙《三水县志》卷9《兵防志》,清康熙五十年刻本,第10页a(总第507页)。

[65]《宋会要辑稿》食货66之21,淳熙六年(1179)六月五日,第7870页。

[66] 黄榦:《勉斋先生黄文肃公文集》卷三十《临川申提举司住行赈粜》,《宋集珍本丛刊》,第68册,第57页。黄榦于嘉定元年(1208)任江西临川县令。曾在宋宁宗年间(1194-1224)任瑞安知县的董煟在其《救荒活民书》中收录的《崇安社仓条约》里也提及在荒年保正辅助赈济社仓米粮的规定。参见 [宋]董煟:《崇安社仓条约》,《救荒活民书(附拾遗)》,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排印版,第93页。

[67] 罗濬等:《宝庆四明志》卷12,《宋元方志丛刊》, 第5156页。

[68] 黄震:《申杨提举新到任求利便状》,《黄氏日抄》卷71,文渊阁《四库全书》,第708册,第705-706页。

[69] 庄绰:《鸡肋编》卷上,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039册,第171页;王柏:《鲁斋王文宪公文集》卷30《宋故太守寺垂知建昌军王公墓志铭》,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86册,第286页;黄榦:《勉斋先生黄文肃公文集》卷30《临川申提举司住行赈粜》,《宋集珍本丛刊》,北京:线装书局2004年影印本,第68册,第57页。

[70] 黄榦:《勉斋先生黄文肃公文集》卷23《代抚州陈守》,《宋集珍本丛刊》第67册,第770页。参见黄敏捷:《两宋代役人论析》,《史学月刊》2020年第9期,60页。

[71]如元代从里正、主首、社长分条治事,到主首或社长统合乡村治理职能;明清时里甲、粮长职能逐渐整合,最后由保甲兼事催驱;还有宋代保甲编排既以联户为原则又以附保形式兼用地域原则,也为明清时的“带管”形式所继承,这都体现了自北宋中期以来基层组织细密化、地域化,职能综合化的趋势。参见杨讷:《元代农村社制研究》,《历史研究》1965年第4期;[日]梅原郁:《元代差役法小论》,《东洋史研究》1965 年第23卷第4号;[日]柳田节子:《元の职役と社制》,《宋元乡村制の研究》东京:创文社,1968 年,395-412页;唐文基:《明代赋役制度史》,26-35页;孙海泉:《论清代从里甲到保甲的演变》,《中国史研究》1994年第2期;王晓琳:《清代保甲制度探论》,《社会科学辑刊》,2000年第3期;王裕明:《明代洪武年间的都保制—兼论明初乡村基层行政组织》,《江苏社会科学》2009年第5期;刁培俊、苏显华:《元代乡役主首制度探考:兼与宋代乡役的比较》,姜锡东主编:《漆侠与历史学——纪念漆侠先生逝世十周年文集》,河北大学出版社, 2012年,417页;何平:《清代赋税政策研究1644-1840年》,故宫出版社, 2012年,261-284页。

[72]胡庆钧:《两种权力夹缝中的保长》、《从保长到乡约》,载吴晗、费孝通编:《皇权与绅权》,上海观察社,1948年,130-151页,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再版,100-115页。

[73]孔飞力:《中国现代国家的起源》,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3年,59、81页;《中华帝国晚期的叛乱及其敌人》,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221页;胡恒:《皇权不下县?清代县辖政区与基层社会治理》,109-1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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