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质押的融资合同怎么写呢?不知道的小伙伴来看看小编今天的分享吧!
股票质押的融资合同书写格式:
1、质押权人(简称甲方)及质押人(简称乙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等等。
2、所享有债务人借款金额。
3、抵(或质押)物基本信息。
4、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5、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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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质押的融资合同范文
甲方(债权人、质押权人):_________
乙方(债务人、质押人):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提供记名股票设定质押权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借给乙方人民币_________元,借期_________年,年利率_________%,到期本利一并还清。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归自己所有的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记名股票_________张(编号_________至_________,每张面值_________元,面值总额_________元)作为质押标的,设定质押权。
三、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将借款人民币_________元交付于乙方,乙方于同月_________日在第二项所载股票上作转让背书,并将作成转让背书的股票交付于甲方。
四、甲方在乙方清偿前,代位乙方享有自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接受股息的权利,所受股息计入乙方偿还额。乙方就股票享有的其他权利,甲方不得代位行使。
五、债权届期,乙方不能清偿债务时,甲方有权拍卖第二项所载股票,并从拍卖价金中优先受偿。
六、乙方届期或提前清偿时,甲方应在清偿日将质押股票全部交还乙方,质押权自交还日起失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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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文档场内股票质押资金用途详解
一、3.12股票质押新规-法律法规指引
2018年1月12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修订后的《证券公司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风险管理指引”),与此同时,沪深交易所与中国结算也修订发布《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年修订)》(以下简称“业务办法”) 以及《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会员业务指南》。该业务办法自3月12日起正式实施,故称3.12股票质押新规。
根据风险管理指引第二十一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在业务协议中与融入方明确约定融入资金用途,将融入方融入资金存放于融入方在证券公司指定的银行开立的专用账户,明确约定融入方有义务定期或不定期报告资金使用情况,并采取切实措施对融入方融入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融入方违反法律法规、自律规则规定或业务协议约定使用的,证券公司应当督促融入方按照业务约定的期限改正,未改正前不得继续向融入方融出资金;未按照业务协议约定期限改正的,应当要求融入方提前购回。
根据上交所业务办法第二十二条:《业务协议》应明确约定融入方融入资金存放于其在证券公司指定银行开立的专用账户,并用于实体经济生产经营。
二、监管意图
监管部门对于股票质押业务资金用途的修订,显然是与前期股票质押部分业务存在的脱实向虚的乱象有关:
1,在前期市场上存在一些股票质押的融入方在融入资金后用于股票申购或二级市场投资,增加二级市场上杠杆与风险。
2,部分金融机构及其管理的产品、从事贷款或个人信贷的机构、私募基金作为股票质押融入方进行融资,进行金融套利,资金在金融体系内多次流转,最终增加实体企业融资成本。
3,甚至部分融资人将融入资金投资于违反国家宏观条款政策、环境保护政策与产业政策的项目,完全违背国家的宏观调控。
三、引导方向
进一步聚焦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服务实体经济定位,引导股票质押融资资金脱虚向实。因此,确保资金用途的合法合规是股票质押业务的合规重点工作。
四、不得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下列用途:
1, 投资于被列入国家相关部委发布的淘汰类产业目录,或者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环境保护政策的项目。
2,进行新股申购。
3,通过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买入上市交易的股票。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禁止的其他用途。
五、资金用途主要分为如下五类:
1,直接用于实体经营
该类直接提供资金使用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银行流水、购销合同、会计凭证、收款方出具的资金用途证明等。对于融资人将资金用于房产建设的,也存在不同的情况。
第一种:被融资人用于房地产开发。
对于融资人资金用于房地产开发的,无论该项目是否四证齐全,该融资用途均不符合质押融资新规。因相较于银行而言,证券公司对资金的监管渠道更窄,难以保证资金不被挪用于拍地。且目前国家正通过宏观调控,降低房地产行业的杠杆率,防止热钱继续涌入该行业,因此将资金用于房地产开发的显然违反国家宏观调控的意图。
第二种:情况是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用房的建设开发,包括建设厂房、建设办公用房。
该种房产建设实际是生产经营的一部分,是符合质押融资新规的。但应当取得相应的材料(项目计划书、规划许可等文件),以保证资金用途真实性。确保项目审核时资金用途符合要求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加强贷后跟踪,及时取得投资流水,定期分析财务数据,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要求融资人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2,用于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
该类资金用途符合监管要求,须提供出资证明、转账流水等。
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也是股票质押融资常见的资金用途之一。一般情况下来说,对于定增,无论融资人是出于财务性投资,或是出于收购新的产业的目的,而进行股权投资,从客观上讲,都有利于非上市公司补充资金,进行进一步的发展壮大。
3,用于私募股权投资
该类资金用途穿透监管至所投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须提供该笔投资款项最终用途证明材料。
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也是股票质押融资常见的资金用途之一。无论融资人是出于财务性投资,或是出于收购新的产业的目的,而进行股权投资,从客观上讲,都有利于非上市公司补充资金,进行进一步的发展壮大。
需要重点关注的是:被投资企业应当是从事实体经济生产经营,且产业不属于国家相关部委发布的淘汰类产业目录或者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环境保护政策。淘汰目录和宏观调控产业相关比较好界定。被投资企业需要从事实体经济生产经营的要求,实际上就排除资金用途用于投资金融机构股权。因为金融机构属于特定行业,其服务活动是有别于一般的服务业,并且金融机构并不直接从事实体经济生产经营活动。
4,用于借予他人
须提供转账证明及他人使用该笔资金的证明材料,保证资金最终用于实体经营,符合监管要求。
常见的几种情况为,融资人将资金借给直系近亲属、融资人将钱借予其控股的公司或其他股东。
中国人的家庭观念比较重,处于血缘关系的考虑,通过利差套利的可能性较低,这种借贷,更多的是直系亲属融资的担保行为,直系亲属才是真正的融资人,要考虑到时间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及资金用途合规性。
对于将钱借给控股股东或其他股东,需要关注并考虑控股公司的控制力及资金用于的合规性。防止资金套利,保证资金用途用于实体经营。
5,用于借新还旧
资金用途证明须追溯至初始借款的资金用途,须提供初始借款的资金用途证明材料及从融出资金至归还至初始债权人的全流程划款记录。
借新还旧资金用途案例:
融资方A于2017年向B银行借款2000万元用于企业购买设备,借款期限一年。
融资方A于2018年向C券商质押融资2000万元用于归还B银行借款,融资期限一年。
融资方A于2019年向XX证券质押融资2000万元用于归还C券商质押融资,融资期限一年。
客户A需要提供的资金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2017年购买设备的收据、凭证、发票、向B银行借款的协议;2018年向B银行还款1000万的银行流水;2019年向C券商还款1000万的转账记录、C券商办理解除质押的相关协议等。
资金用途监管须从XX券商融出资金至客户将资金用于实体生产经营实现闭环监管。
六、资金用途证明材料要求
资金用途监管须实现穿透监管、闭环监管。穿透监管的含义为穿透监管至资金使用的最底层,若用途为借新还旧,须穿透至最初借款用途;若用途为投资实体企业,须穿透至该企业使用融资款的最终用途。闭环监管的含义为对资金从监管专户转出后至实际使用用途的全部环节进行闭环式监管,所有环节都须提供资金用途证明材料,不可有某一环节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