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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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范文,下面就来给大家详细介绍:

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可以分为三个部分来描写,首先可以描写建立制度的目的,第二个可以描写制度适用的范围,第三个可以描写具体有哪些制度。

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范本(一)

一、总则

(一)、为规范本集团及下属生产企业的采购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集团下属各生产企业的采购活动。

二、采购原则

(一)、严格执行询议价程序

凡未通过招标确定供应商价格的物品的采购,每次采购金额在2000元以上,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二)、合同会签制度

固定资产的采购合同,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如生产管理部、质量部、财务部、审计部、生产企业总经办、设备维修部共同参与,调研汇总各方意见,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签约。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属集团采购的项目,应报总裁批准。

(三)、职责分离

采购人员不得参与物资和服务的验收,采购物资质量、数量、交货等问题的解决,应由采购部根据合同要求及有关标准与供应商协商完成。

(四)、一致性原则

采购人员定购的物资或服务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相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作参考。如确因特定条件数量不能完全与请购单一致,经审核后,差值不得超过请购量的5%-10%。

(五)、最低价搜寻原则

采购人员随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库,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各地区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六)、廉洁制度

所有采购人员必须做到:

1、热爱企业,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材料质量,降低采购成本。公司采购管理制度。

2、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法治观念。

3、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受贿,不接受吃请,更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4、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6、努力学习业务,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及市场信息。

(七)、招标采购

凡大宗或经常使用的材料,如原、辅、包材料、零星且繁杂的物资、办公用品、中药材等都应通过询议价或招标的形式,由生产、质量、财务、审计、采购、总经办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定出一段时间内(一年或半年或一季度)的供应商、价格,签订供货协议,以简化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对于价格随市场变化较快的材料,除缩短招标间隔时限外,还应随着掌握市场行情,调整采购价格。

三、采购程序

(一)、供应商的选择和审计

1、原辅材料的供应商必须证照齐全,具有生产产品的合法证件。变更原辅材料的供应商必须经过送样检验、小试、中试,征得生产、质量部门同意。必要时,报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备案。

2、对于大宗和经常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采购部应较全面地了解掌握供应商的生产管理状况、生产能力、质量控制、成本控制、运输、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建立供应商档案,做好业务记录,会同企业生产、质量、采购部门对供应商定期进行评估和审计。

3、固定资产及零星物资采购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进行询议价程序和综合评估。供应商为中间商时,应调查其信誉、技术服务能力、资信和以往的服务对象,供应商的报价不能作为唯一决定的因素。

4、为保证原、辅、包材质量的稳定,供应商也应相对稳定。

5、为确保供应渠道的畅通,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对于生产运营所必需的商品,应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作为后备供应商或在其间进行交互采购。大宗商品应同时由两家以上供应商供货,以保证货源、质量和价格合理。

6、对于零星且规格繁杂的物资,每年度根据部门预算计划统计造表交采购部门,向三家以上供应商询价,经有关部门及采购部门综合评估后,选择合适的供应商,签订特约供货协议,定期结算。

(二)、采购程序

1、原辅包装材料的采购计划及资金预算销售计划生产计划资金预算

2、固定资产及其他零星物品的申请,由各使用部门填写请购单,写清采购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技术指标、制作工艺、材质、要求到货日期等,由部门经理签字上报分管领导批准,交集团采购部门。

3、采购询价、综合评估、会签合同,由采购部门协调生产、财务、审计、质量、工程、维修总经办及使用部门共同完成,报主管领导审批。生产、质量、工厂维修、使用部门负责采购材料的适用性,财务部门负责预算控制、价格调查、资信调查、合同付款条款的审核,法律部门负责合同条款的审查,审计部门负责合同的事前审计和事后财务审计。采购部门负责合同条款的谈判,付款申请、索赔、采购档案的建立,市场信息的收集。同时,与供方和生产厂联系货物接送的时间、方式、到货情况、质量反馈及联系售后服务事宜。凡由集团采供部代各生产企业采购的物资,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集团采供部采购人员将合同传真至生产企业采购部。

4、计划、仓储主管负责计划汇总、接货、记录,接收报告的出具。仓储、质量部门负责原辅包材的验收,并出具检测报告。并于每月10日、20日将本月收货入库单、检测报告汇总连同原辅料库存数传真至集团采供部。设备由申请部门、工程技术部门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三)、中药材采购:

1、中药材一般应实行招标采购,由于其价格随市场行情波动较大,一般3月需重新组织招标一次。

2、在招标确定了供应商以后,应通过市场调研,上网公布需求信息等途径广泛收集药材价格信息,与供应商协商,不断调整价格。

四、审计监督

采购全过程进行财务监督和审计。

在采购招标、采购询议价、合同签订和采购结算过程中,除有生产、质量、使用部门、工厂维修部门及相关领导参与外,财务、审计部门要全程参与。财务部门主要负责材料价格的核查,审计部门主要负责合同条款的审核和财务支付的事前事后审计。

采购人员要自觉接受财务和审计部门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质询。

对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发生的违犯廉洁制度的行为,审计部门将有权对有关人员提出降级、处罚、开除的处理建议,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范本(二)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物资(生产物资或生产设备)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操作规程,建立合格供应商网络,适时采购物美价廉的物资,以满足公司正常的运营,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类生产物资(设备)或大宗的采购。

三、采购及物流审批权限

1、采购申请单

采购申请单由需求部门提出,审批权限如下:

(1)估算金额在 元以内,由部门经理审批。

(2)估算金额在 元至 元之间,先由部门经理审核,再由分管副总审批。

(3)估算金额在 元至 元之间,先由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审核后,再由总经理审批。

(4)估算金额在 元以上(大宗采购),由董事长加批。

2、采购订单(或采购合同)

采购员根据已审批的采购申请单和市场询价结果制作采购订单,审批权限如下;

(1)采购金额在 元以内,由采购经理直接审批。

(2)采购金额在 元至 元之间,先由部门经理审核,再由分管副总审批。

(3)采购金额在 元至 元之间,先由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审核后,再由总经理审批。

(4)采购金额在 元以上(大宗采购),由董事长加批。

(5)采购金额在 元以上,财务经理附核。

3、验收入库审批权限

1、入库金额在 元以内的单据由部门经理审批。

2、入库金额在 元至 元之间的单据由部门经理审核,分管副总审批。

3、入库金额在 元以上的单据由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

4、领用发货审批权限

1、出库金额在 元以内的单据,由储运部经理及领用部门经理共同审批。

2、出库金额在 元至 元的单据,需分管副总加批。

3、出库金额在 元以上的单据,需总经理加批。

四、物资采购流程

1、物资需求部门提供采购申请单,并完成必要审核和审批手续。

2、采购部凭已审核的采购申请单,制作采购订单或采购合同(含报价),在完成采购订单的审批手续后,给供应商下达采购计划,同时送采购订单到财务部备案。

3、供应商送货到指定仓库,采购部给品质部开具请检单、给储运部开具收货通知单。品质部进行来货检验,并进行品质确认。储运部根据品质部检验结果和供货数量给供应商开具入库单,入库单一份给采购部、一份给财务部,一份给供应商,并在供应商送货单收货确认。

4、物质需求部门到储运部领用已申购的物资。

五、支付流程及审批权限

1、供应商凭公司储运部签字确认的送货单到采购部对账,产生一份详细的对账明细清单(同时附送货单、入库单),采购经理签字确认,对账清单报送到财务部。

2、财务部对采购部的对账清单进一步进行确认,由财务经理审核。

3、供应商凭送货单、入库单、采购订单、对账清单、供货发票到公司办理审批手续:

(1)发票金额在 元以内,由采购经理审核、财务经理审批。

(2)发票金额在 元至 元的,由采购经理审核,财务经理和分管副总共同审批。

(3)发票金额在 元至 元的,需总经理加批。

(4)发票金额在 元以上的,需董事长加批。

六、供应商的管理

1、对于大宗或经常使用的物资,应建立相对稳定的供应商,并建立“供应商目录”作为采购时询价议价和供料的参考,应严格按ISO质量体系要求来运作。

2、对于经常采购的物资,应找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作为储备或交互采购,货比三家,采购性价比较高的物资。

3、根据供应商信誉状况、货源稳定性(品质、数量)、资金状况等方面综合考虑,把供应商分类A、B、C、D等几类,并由此确定是否为长期发展或淘汰的供应商。

4、积极主动向供应商宣传公司原料品质标准,并在品质和技术服务上给予必要的帮助,使其交货及时、品质稳定且符合公司的质量标准。

5、对于交货品质不符合质量标准,交货数量不足,延误交期,售后服务不良等情况的供应商,应采用末位淘汰法进行淘汰,并另行开发新的供应商。

6、采购人员应积极调查物资资讯,收集物资市场行情,积极开发新的供应商。新的供应商必须具备: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产品检验报告、专利证书等一系列质资文件。

七、采购纪律规定

1、各物资需求部门应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本着“节约、降本”的原则提交采购请购单。

2、采购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企业主人翁思想,尽职尽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保障公司采购成本的最低化、采购质量的最优化、采购效率的最快化。

3、采购人员必须做到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谋私利。任何人不得在物资采购过程中私下收受回扣或酬金。

4、采购人员应及时掌握市场动态信息,自觉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工作的能力,以保证及时、保质、保量的做好物资供应工作。

八、如公司采购员自行采购,则采购流程及审批权限类同上述。

九、本制度从20xx年3月18日试行。

XX有限公司

二○xx年三月十八日

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范本(三)

1. 采购总则

1.1 为规范集团公司采购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内各分公司的商务采购活动。

2. 采购原则

2.1. 严格执行询议价程序进行采购,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 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 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2.2.大宗材料、特殊材料或技术要求比较复杂材料的采购,必须经过工程技术部、生产部、销售部和客服部参与,调研汇总各方意见,经公司领导审核批准方可实施采购。 材料采购需要相关部门配合的,相关部门不得找理由拒绝。

2.3. 采购人员必须参与货物和服务的验收,采购货物质量、数量、交货期等问题的解决,应由采购部根据合同要求及有关标准与供应商协商完成

2.4.采购人员采购的材料或服务必须与采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相一致。 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采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及时将信息反馈给销售、客服或工程技术部供更改采购单作参考。

2.5.所有采购人员必须做到以下廉洁制度:

2.5.1 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5.2 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法治观念。

2.5.3 廉洁自律,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2.5.4 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2.5.5 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2.5.6 努力学习业务,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及市场信息。

3. 采购程序

3.1 供应商的选择

3.1.1 供应商必须证照齐全,具有相关资质及履约能力。

3.1.2 对于经常使用的材料或服务,采购部应较全面地了解掌握供应商的管理状 况、质量控制、运输、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建立供应商档案,做好记录, 会同客服、销售、生产、工程技术部门对供应商定期进行评估和审计。

3.1.3 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进行询议价程序和综合评估。供应商为中间商时, 应调查其信誉、技术服务能力、资信和以往的服务对象,供应商的报价不能作为唯一决定的因素。

3.1.4 为确保供应渠道的畅通,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应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作为后备供应商或在其间进行交互采购。

3.2 采购程序

所有的材料或设备的采购,如没履行以下相关手续,采购部有权拒绝采购。

3.2.1 工程材料或外销成品所用材料须由合同当事人将所需材料报各公司采购助理。由采购助理与合同当事人确认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及技术要求后填写采购申请单发财务部,财务部在确认收到客户订金后将采购申请单电子版发采购部,采购部在收到采购申请单,销售合同复印件后方可进行材料的采购。采购申请中如果没有填写项目编号/合同编号,应退回。

3.2.2 固定资产及大型生产设备的采购,由各使用部门报综合管理部统一申请。报请总经理审批后交采购部门采购。

3.2.3 车间零星物品采购,由各使用人员据实填写采购申请单,由生产厂长审批, 最后交采购部门采购。

3.2.4 工地急用或零星材料,由工地项目负责人或安装单位本着节约成本的原则直接就近采购,事后报采购部备案。

3.2.5采购询价、综合评估、会签合同,由采购部门协调工程技术部、财务部及销售或客服部共同完成,报公司领导审批。工程技术部、使用部门负责采购物品的适用性, 财务部门负责预算控制、合同付款条款的审核,综合管理部负责合同风险条款的审查。采购部负责合同条款的谈判,付款申请、索赔、采购档案的建立,市场信息的收集。同时,与供方和生产厂家联系货物接送的时间、方式、到货情况、质量反馈及确认售后服务事宜。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的分享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采购行为,保障公司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采购行为,是指为了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以购买、租赁等方式获取大额物资、设备及服务的行为。采购合同单笔价值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下的不受本制度约束。

第三条 采购行为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效益优先的原则。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购买或接受适用且性价优的设备、物资及服务。

第二章 采购方式

第四条 公司采购采用非招标采购和招标采购两种方式。

第五条 采用非招标采购的说明:

采购合同单笔价值在人民币2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以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

第六条 采用招标采购的说明:

采购合同单笔价值人民币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项目,除在第七条无法实施招标的特殊情况外,应采用招标方式。

第七条 无法实施招标的情况包括:

(一) 采购标的具有垄断性的销售及后期维护服务;

(二)采购标的由于特定专利、专用技术等不适宜招标采购;

(三)应急采购行为;

(四)采购合同的延续签订;

(五)经公司认定的无法实施招标的其它采购行为;

(六)无法实施招标形式的大额采购行为需在签报流程中说明原因并经公司负责人同意,同时抄送监察稽核部备案。

第三章 非招标采购

第八条 非招标采购方式主要采用询价采购方式。采购时应在多家供应商中进行询价、比价,评估性价比后择优实施采购。

第九条 非招标采购行为应遵循如下流程:

采购部门先进行询价,询价供应商不少于三家,在综合考虑价格、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后选定对象,填写《签报》,在《签报》中应写明非招标采购的时间、采购内容、供应商报价以及供应商选择依据等相关事项,并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十条 采购部门负责采购合同进度和标的验收事宜。

第十一条 采购部门应保留非招标采购过程中的相关询价表、比价说明等原始文件备查。

第四章 招标采购

第十二条 招标采购方式主要分为公开招标采购和邀请招标采购。

(一)公开招标采购是指公司在国内主要新闻媒体或互联网上刊登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一种招标采购方式。

500万元以上的采购应采用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采购是指公司不刊登招标公告而直接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一种采购方式。

第十三条 参与公司采购招标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或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信誉良好,财务状况健康;

(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纪录。

第十四条 经招标确定的供应商,若不再符合公司采购要求的,采购部门应重新启动招标流程,确定新的供应商。

第十五条 严禁利用分解项目、肢解合同、降低合同估算价格等手段,规避招标。

第五章 招标投标程序

第十六条 适合公开招标的,负责采购部门应当于投标截止日前十天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

(二)供应人的资格要求;

(三)负责采购部门的联系方式;

(四)获得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五)投标地点和时间。

第十七条 适合邀请招标的,采购部门应当于投标截止日五天前向三个(含)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第十八条 采购部门负责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需列明:

(一)供应商须知;

(二)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质量和技术规格要求;

(三)投标价格及其计算方式;

(四)交货或提供服务的时间;

(五)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

(七)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八)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

(九)开标、评标的时间及评标的标准和方法;

(十)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第十九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

第二十条 公司成立招标采购评审小组,成员由采购部门的相关人员(1人)、采购部门负责人、综合管理部代表、监察稽核部代表、采购部门分管领导组成。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作为招标采购评审小组成员。

第二十一条 招标采购评审小组负责确定评标标准和方法,召开评审会议并最终投票形成招标结果,会议过程和结果应当制作会议纪要,详细记载招标、评标、议标的有关真实情况,并由本次招标采购评审小组所有成员签名。

第二十二条 采购部门应按照招标采购评审小组审议通过的结果与中标供应商进行商务谈判,并草拟采购合同。

第二十三条 在实行招标后,因特殊原因导致招标失败或无效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组织招标。如需转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采购部门应将招标情况及转用非招标采购的理由形成《签报》向公司领导报告,同时抄送监察稽核部。

第二十四条 采购部门应当于招标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招标结果形成《签报》,并后附招标采购评审会议纪要,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公司签发《中标通知书》,签订《采购合同》。

第二十五条 经招标采购的物资、设备和服务,采购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验收。技术较复杂的采购项目的验收可以请专家参与。如果项目需要建设、安装或调试,采购部门应该确定货物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点,并向综合管理部提供《验收报告》,作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入账依据。

第二十六条 招标采购的资金,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结算和支付。财务人员在首次付款时应审核采购是否经过相关招标流程。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 监察稽核部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采购行为进行检查,包括但不限于:

(一)招标评审小组的讨论、评议、表决;

(二)采购行为是否经批准、依采购计划进行;

(三)采购标的是否符合标准;

(四)招投标活动是否符合本制度和公司的其他规定;

(五)采购合同的履行情况;

(六)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八条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公司将给予主要责任人员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罚。

第二十九条 公司和个人有权对公司采购中的不当行为进行质疑和投诉。对投诉和检举有功人员,将给予奖励。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在公司正式发文后统一执行

附件:招标工作纪律

附件:招标工作纪律

公司的招标活动,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招标人和采购评审小组应当遵守以下纪律:

1、参与评标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自律,并接受公司监督;招标活动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2、从投标截止日期到授予合同时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议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者与招评标无关的单位和个人。

3、评标期间,评标相关人员不允许以书信、电讯、口述等方式将有关评标内容(如投标书、报价、评标方式、评标组织机构、评标人员名单等)披露给未参加评标人员。

4、所有需投标人澄清的问题必须统一由采购评审小组发给有关投标人。严禁个人与投标人联系和接触。

5、评标期间,作废资料集中存放并销毁。

6、评标相关人员不准接受投标人馈赠的礼品、礼物、礼金、各种有价证券和宴请。

7、评标相关人员不准参加投标人在文化、娱乐和体育场所组织的娱乐和体育健身活动。

8、评标相关人员不准要求投标人报销应当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或者索要钱物等。

9、禁止任何中介机构或者个人给投标人充当代理,一经发现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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