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填写救助申请,然后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接着是被救助者的病例复印件,最后是申请人和被救助者的身份证明(有时候被救助人可能不方便亲自跑一趟,就由家属或亲属代劳,要证明二人之间的亲属关系)。
申请救助者必须是户籍本地常住户口;或者是居住3年以上的属机关、企事业单位能聘用的外来员工,或者是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住院保偿的农村户口。
大病救助的申报材料 户籍证明、工作证明、暂住证及农村合作医疗住院保偿证书等。以及提供区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及病历资料,住院发票,一日清单等。
大病救助的申批程序:申请者填写申请救助表后,逐级经村(居)委会、学校、镇(街道)、教育局审核,最后由区红会办公会集体讨论,按申助者具体情况提出救助。
注意!这几类大病患者可以申请救助了!
近日,河南省红十字会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医保局的支持下,设立了乡村振兴医疗救助基金,并印发了《乡村振兴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目的在于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落实“关爱你我他(她)温暖千万家”行动要求,助力乡村振兴。本基金主要用于在全社会,特别是对全省农村地区,经济困难的家庭开展白血病、癌症、阿尔兹海默症、自闭症、孤独症及罕见病等疾病的救助救治工作,救助时间自即日起可以申请。
救助标准
对于医疗费用自费部分在5000元(含)以下的不予救助;自费部分超过5000元的,按照超过部分的80%予以救助。该基金最高救助20000元,每人限救助一次。如有特殊救助事项,需经基金管理管委会批准同意后方可执行。
申请救助需准备以下资料
1
救助申请表;
2
患者本人或监护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3
脱贫户或者由村委会(居委会)开具的家庭困难证明原件、军烈属患者证明、残疾证;
4
年度诊断证明原件(盖诊断证明章);
5
年度住院病案首页(盖病案管理复印章);
6
年度医疗票据;
7
患者银行卡复印件。
申请救助流程
1
申请人填写救助申请表,填写完整后与其他救助申请资料一并提交至户口所在地县(市、区)红十字会;
2
县(市、区)红十字会审核盖章,并将申请材料报市红十字会;
3
市红十字会审核后报送省红十字会,由省红会乡村振兴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委员会确认救助资格并审批。
注意事项
1
申请表的递交仅用于资料审核并不代表可以获得救助,申请资料一经递交不予退回;
2
患者承诺书(空白处由申请人填写):本人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因内容虚假、伪造或隐瞒等行为造成的负面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已获得救助的,河南省红十字会保留依法追索救助款的权利。
联系电话
三门峡市红十字会 0398-2866900
义马市红十字会 0398-3158181
渑池县红十字会 0398-4801491
陕州区红十字会 0398-3156151
湖滨区红十字会 0398-8526039
灵宝市红十字会 0398-8856315
卢氏县红十字会 0398-3169057
(来源:三门峡市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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