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供暖温度标准

人气:465 ℃/2023-07-04 13:10:02

根据《哈尔滨市城市供热办法》,哈尔滨供暖温度标准是:在供热期内,居民用户卧室、起居室(厅)温度全天不得低于18℃,其它部位室温应当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并且哈尔滨规划区内供热起止时间为:当年10月20日至次年4月20日。

根据《哈尔滨市城市供热办法》,自用户告知之时起48小时仍未达到温度标准的,供热单位应当自收到告知之日起按照规定标准向用户退还热费。

实行热计量的用户,热费按照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交纳。未实行热计量的用户,热费按照房屋使用面积交纳。

哈尔滨供暖温度标准是多少

室温不低于20℃!哈市20日起正式供热,严查延期供热等违法违规行为

20日,哈市2022年至2023年度供暖季正式开启。记者从哈市住建局获悉,按照市政府相关要求,20日起各热企供热质量需全面达标。同时,热企要须落实24小时值守,向用户公开服务报修电话;各区县供热主管部门将严查延期供热、提前停热、抽条供热等违法违规行为。

10月20日,位于香坊区的哈尔滨珠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全员上岗,力保辖区用户住上暖屋子。

2021年,根据新修订的《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我省将供热期间,居民室内最低温度由18℃提高到20℃,成为我国北方冬季集中供暖地区最高的省级温度标准。

为保证今冬居民家室温达标,哈市政府要求,各供热企业必须向用户公开服务报修电话、监督电话、负责人姓名、负责人联系电话和供热质量标准,做到24小时值班值守,及时解决居民群众投诉的问题,供热投诉率要实现同比下降的目标。

同时,各级供热管理部门要加强日常监控,随时掌握供热企业和供热运行动态,重点防范弃烧弃管行为和管网泄漏事故,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各区县供热监察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对延期供热、提前停热、抽条供热、质量不达标和私自窃热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

此外,今年由于全国煤炭供应紧张,煤炭价格大幅上涨。为切实缓解供热企业运营压力,各区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将在督导企业按照省市要求足量储煤、持续提高供热质量的前提下,倡导居民做好室内门窗保温、节能等工作,共同打造温暖舒适的居住环境。

记者 刘述波/文 韩伟/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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