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溺水的六不准: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青少年必须在大人或熟悉水性的人的带领下去游泳,以便互相照顾。如果集体组织外出游泳,下水前后都要清点人数,并指定救生员做好安全保护。
不要独自一人外出游泳,更不要到不知水情或比较危险且易发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地方去游泳。严禁私自下水游泳,特别是青少年,必须有大人的陪同并带好救生圈。
严禁青少年私自外出钓鱼。因为水边的泥土、沙石长期被水浸泡,会变得很松散,有些地方还长了一层苔藓,人踩上去容易滑入水中,即使不滑入水中也有被摔伤的危险。
暑假防溺水 牢记“六不准”
南宁云—南宁日报讯(记者 朱新韬)近日,南宁市公安局少年警校制作系列安防课程,通过短视频宣传方式教大家如何防溺水。
据了解,未成年人溺水事故发生地多为河流、池塘、水库等,这类水域表面看似平静,实则水中有许多不可预知的危险,如市民喜欢游泳的邕江一桥南侧属于转弯地形,加上桥墩和水流影响,容易形成漩涡,阻力较大,如果遇上汛期水位升高更容易发生危险。同时,孩子喜欢在水边打闹、推搡、跳水等,而野外水域的水通常比较冷,突然入水容易导致抽筋。当未成年人遇到突发情况时常无法正确处理,特别是在结伴游玩过程中,若使用错误的方法解救落水同伴易产生难以预估的后果。
如何预防未成年人溺水事件的发生?少年警校教官介绍,家长要教育孩子牢记防溺水措施“六不准”: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不擅自下水施救。
青少年儿童发现有人溺水时,应大声呼救,找大人帮忙。可充分利用现场器材,将绳、竿、木板、救生圈等抛向溺水者,救人时要趴在地上降低重心,以免被拉入水中。施救者若不熟悉水性或不了解现场水情,不要轻易下水。未成年人没有足够的能力下水解救溺水者,不能直接跳下水或手拉手施救,以免发生群死群伤的悲剧。此外,暑假期间,家长的安全意识不能“放假”,要做到“四知”:知孩子去向、知孩子同伴、知孩子归时、知孩子活动内容。
编辑:覃凤妮
值班编审:汤洁葵
(作者:朱新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