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指标应该具有以下特点:突出重点引导方向、考虑差异分类指导、定量为主定性为辅、动态监测国际接轨。评价指标体系是指由表征评价对象各方面特性及其相互联系的多个指标,所构成的具有内在结构的有机整体。
企业评价指标是用于考核、评估、比较社会经济活动质量及其效果的统计指标,如设备利用率、资金周转率、职工劳动效率等。
是企业绩效评价内容的载体,也是企业绩效评价内容的外在表现,它围绕着企业绩效的四个部分,建立逻辑严密、相互联系、互为补充的体系结构。
企业绩效评价指标是企业绩效评价内容的具体体现,企业绩效评价的综合结果也产生于企业绩效的四个主要方面。评价指标是在确定评价问题及评价对象后所确定的用于对其基本情况进行描述表示的载体。
标准实施效果评价指标
设立评价指标
在对标准实施效果进行评价时,设立具体的评价指标。各评价指标应具有典型性,能反映评价对象最根本的特征。对评价指标的设立应构建各个独立的分类,反映评价对象的某一方面特征。每一个分类应有一系列相关的具体评价指标组成,这些评价指标内容不同但应同属于该分类的价值范畴。整个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应具有纵向性和横向性,各分类指标横向排列,涵盖评价对象的各个方面,具体指标以不同的评价层次构成,并尽可能详尽该分类所考察的内容。
指标确定原则
(1)标准文本评价指标
标准实施效果评价首先要做的也是最直接的判断标准就是评估标准文本,标准文本评价包括文本提供、文本质量两个层次。文本提供包括标准发布实施后的文本能否及时、公开获取。文本质量包括是否符合法规、内容表述是否准确,强制性标准制定的
前提是“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社会管理基本需求”,推荐性标准需“满足基础通用、与强制性标准配套、对各有关行业起引领作用”,因此判断在法律框架下制定的标准是否有违反相关要求的条款存在。
(2)标准实施行为评价指标
包括标准有效实施评价和标准实施规范评价。标准有效实施主要看标准化归口及管理主体,有无采取特定的方式、程序等对标准进行宣传和推广以达到特定目的。根据我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二条“禁止利用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标准执行首先需要判断该标准实施是否是合法的、善良的行为,而且该标准涉及的利益相关方是否具有较大的代表性;其次在发生利益冲突时,是否符合多数原则。该评价的目的在于考察具体的标准实施行为,是否按照相关规定来实施的。
(3)标准实施实效评价指标
实效评价指标准实施后是否达到标准制修订的目标要求。实效评价包含标准化本身的效率和标准实施的效果两个方面。标准化本身的效率是指标准实施应当具有一定的效率,在时间性和强度性上应当符合一般的行为价值要求;标准实施的效果指该标准的实施是否发生了实际的效果和作用,是否实现了特定的标准化效果,有无实现标准对该行为所赋予的目的,其结果与标准制定预期的符合程度有多大,涉及适不适用、有没有用两个层次。适不适用主要是调查执行标准技术指标或技术内容是否存在问题;有没有用主要通过实施效益判定标准能否带来效益,是否有存在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