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发生时最好不要躲到墙角,应该选择能够有效阻挡、反射或吸收爆炸冲击波的掩体,例如躲在土围墙、建筑物、汽车、家具等物体后,不要用身体面对爆炸点,同时还要避免躲在物体的薄弱处,防止破片冲击造成伤害。
爆炸发生时,应当立刻趴下,身体伏低,不要着急跑,因为爆炸可能不止发生一次,这样做可最大程度降低爆炸伤害,而且还能防止吸入过多有毒烟雾。
爆炸发生时人体要尽量远离门窗、管道口、沟渠等地,因为这些地方是建筑建构最为薄弱的地方,冲击波压力远大于周围其它物体,容易造成人体受伤。
爆炸指的是物质从一种状态迅速转变成另一种状态,并在瞬间释放出大量能量的现象,爆炸发生时通常伴有强烈放热、发光和声响,发生后容易引发大面积火灾。
甲乙丙类厂房(仓库)—爆炸极限应用指导汇总(2)
陈寿安编辑
前 言燃气特性的一个基本特性——爆炸极限。爆炸极限是每个燃气从业人员都知道的一个专业术语,很多员工也都可以说出天然气的爆炸极限约为5~15%。是进行员工燃气基础知识培训和考试的必要知识点。只是爆炸极限在实际工作中有何指导应用。本文是爆炸极限及其应用指导汇总(1)后汇总整理基础知识爆炸极限及其应用2——甲乙丙类厂房(仓库)的分类判断。甲乙类厂房(仓库)以及储罐在燃气管道敷设及间距控制中经常会遇到,其分类依据参考如下。
GB 50016-2014(2018年版)
3 厂房和仓库
3.1 火灾危险性分类
3.1.1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划分,可分为甲、乙、丙、丁、戊类,并应符合表3.1.1的规定。
表3.1.1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如下:
甲类:
1 闪点小于28℃的液体;
2 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
3 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 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 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 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7 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大于等于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
3.1.3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储存物品的性质和储存物品中的可燃物数量等因素划分,可分为甲,乙、丙、丁、戊类,并应符合表3.1.3的规定。
甲
1.闪点<28℃的液体;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以及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10%气体的固体物质;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乙
1.闪点 ≥28℃且<60℃的液体;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
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4.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
5.助燃气体;
6.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解氧化,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
丙
1.闪点≥60℃的液体;
2.可燃固体
丁
难燃烧物品
戊
不燃烧物品
附一些网上摘录一些相关资料仅供参考。以及燃规中涉及到的生产厂房条文。
01常见甲乙丙类厂房
摘录某资料甲乙丙丁戊类厂房供参考
02常见甲乙丙类液体及LNG与LPG
从前面也可以看出甲(闪点<28℃的液体)、乙(闪点 ≥28℃且<60℃的液体)、丙类(闪点≥60℃的液体)液体的区别。
甲类液体有:二硫化碳、氰化氢、正戊烷、正已烷、正庚烷、正辛烷、1-已烯、2-戊烯、1-已炔、环已烷、苯、甲苯、二甲苯、乙苯、氯丁烷、甲醇、乙醇、50度以上的白酒、正丙醇、乙醚、乙醛、******、甲酸甲酯、乙酸乙酯、丁酸乙酯、乙腈、丙烯腈、呋喃、吡啶、汽油、石油醚等;
乙类液体有:正壬烷、正癸烷、二乙苯、正丙苯、苯乙烯、正丁醇、福尔马林、乙酸、乙二胺、硝基甲烷、吡咯、煤油、松节油、芥籽油、松香水等;
丙类液体有:正十二烷、正十四烷、二联苯、溴苯、环已醇、乙二醇、丙三醇(甘油)、苯酚、苯甲醛、正丁酸、*********、*********乙酯、硫酸=二甲酯、苯胺、硝基苯、糠醇、机械油、航空润滑油、锭子油、猪油、牛油、鲸油、豆油、菜籽油、花生油、桐油、蓖麻油、棉籽油、葵花籽油、亚麻仁油等。
液化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从闪点分类应当属于甲类液体。但在GB 50016-2014(2018年版)中,对其间距有专门的条文规定:
4.3.8 液化天然气气化站的液化天然气储罐(区)与站外建筑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3.8的规定,与表4.3.8未规定的其他建筑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规定。
4.4 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的防火间距
4.4.1 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的全压式和半冷冻式储罐(区),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和基地外建筑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4.1的规定,与表4.4.1未规定的其他建筑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规定。
03城镇燃气规范中涉及内容在《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中涉及到不同厂房的条文不多,简单整理如:6.3.15 室外架空的燃气管道,可沿建筑物外墙或支柱敷设。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中压和低压燃气管道,可沿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住宅或公共建筑的外墙敷设;次高压B、中压和低压燃气管道,可沿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丁、戊类生产厂房的外墙敷设。 本人学习分析可参见:燃气管道可以沿丙类生产厂房外墙敷设吗?另外燃规涉及到的燃气厂房,除了门站储配站部分有条文:6.5.2 门站和储配站站址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站址应符合城镇总体规划的要求; 。。。 6 储配站内的储气罐与站外的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站内露天燃气工艺装置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甲类生产厂房与厂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的要求。其他的调压站(房)等是否按甲类厂房来进行要求和设计,规范中未明确。不过控制间距肯定是抛开了甲类厂房的要求。这一点在GB50016中也有条文明确:5.2.5 民用建筑与燃气调压站、液化石油气气化站或混气站、城市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瓶库等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规定。可能新的城镇燃气输配工程设计规范中会有所变化和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