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期限从什么时候算起?一起来看看吧!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拘役刑期的起算点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拘役是一种刑事处罚手段,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种类之一,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
知识拓展
什么情况下可以判拘役
1、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适用比例最高的是渎职罪,其次分别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等。刑法分则中犯罪性质最严重的,如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也可以适用拘役,但所占比例最低。
2、拘役多适用于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我国刑法分则中除过失致人死亡罪没有规定可以适用拘役外,绝大多数过失犯罪都可以适用拘役,约占全部过失犯罪的95%左右。在同一类犯罪中,能够适用拘役的也是一些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
3、在我国刑法分则中,设置拘役刑的条文绝大多数是把拘役作为最低法定刑规定的。在这样的条文中,拘役既可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也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短期徒刑,但具有从轻情节的犯罪。另外,在刑法分则中规定有管制刑的条文,大多规定有拘役。在这样的条文中,拘役介于管制与徒刑之间。
拘役怎样争取缓刑
1、适用缓刑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适用缓刑必须是确有悔改表现,不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
3、累犯不能适用缓刑。
4、上法院争取缓刑
5、缓刑不需交保证,但要交罚金
判处拘役能回家你敢信?六个月拘役和六个月有期徒刑有啥区别?
这个得从刑罚的种类说起,刑法中可以适用的刑罚可以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和附加刑又分别包含不同的种类,不同种类之间执行的方式、期限等也有不同。
首先来看主刑,以由轻到重为顺序:
1.管制,这是主刑中最轻的一种,特点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一定自由,可以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比如因沉迷暴力色情网络游戏诱发犯罪的,可以禁止接触网络游戏。被判处管制刑的,要对其进行社区矫正。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最长不超过2年。管制期间可以正常工作并且同工同酬。管制期满,执行机关要宣布解除管制。判处管制之前被羁押的时间,一天可以折抵管制刑两天。
2.拘役,拘役比管制的执行手段要严厉一些,是需要关押的,但是在执行期间每个月可以回家一到二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报酬(管制是同工同酬哦)。拘役的期限是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与拘役刑一天折抵一天。现实中,每个月回家一两天很不好操作,所以其实很多地方根本不让回家,也就是拘役有期徒刑化。拘役用最多的是危险驾驶罪。
3.有期徒刑,这个就很常见了,肯定得关进去,有期徒刑一般的期限是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十五年是基层法院能判到的最高刑期,再长就要移交上一级法院处理了。被判处有期徒刑的需要强制劳动,只要有劳动能力都要参加劳动,以此进行教育和改造。
有期徒刑和拘役都可以判到六个月,时间似乎一样,但含义相当不同,若六个月拘役,则万一五年内再犯罪,不构成累犯,只是前科,加重的刑罚量会少很多,一般在20%以下。若是有期徒刑六个月,五年内再犯罪就是妥妥的累犯,加量40%以下。所以拘役自然更应争取。
4.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以上就是无期徒刑了,无期徒刑不等于一直关在里面关到死,无期徒刑服刑期间表现好的可以减刑,减成有期徒刑。
5.死刑,这种仅针对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才适用,比如那种故意杀人的、数量很大的贩毒的。死刑(不包括死缓)一定要经过最高法的核准通过才能执行。生命宝贵,必须没有错漏。
以上是主刑,下面说附加刑:
1.罚金,并不是所有的罪名都要处罚金,只有刑法中明确规定需要单处或并处罚金的罪名才能处罚金,一般都是跟钱有关的犯罪,比如盗窃罪、诈骗罪、贩卖毒品罪。罚金的数额根据犯罪情节决定。一般各省会有量刑细则,规定一定的罚金区间,由法官检察官择处。
2.剥夺政治权利。这里剥夺的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权、担任国家机关职务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权利。期限是一年到终身,根据刑罚的轻重确定剥夺期限。死刑肯定是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了。
3.没收财产。指的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全部,如果没收全部,仍要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不能没收犯罪分子家属的财产。这样比较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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