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时,证券交易所可对其停牌,直至有披露义务的当事人做出公告的当日开市一小时后复牌。
异常波动停牌制度对于中小企业板块股票而言,出现如下情况停牌: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ST和*ST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五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的比值达到30倍,并且该股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换手率达到20%。
而对于主板股票而言,属于异常波动停牌的情况是: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或跌幅限制,连续五个交易日列入公开信息,振幅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15%,日均成交金额连续五个交易日逐日增加50%,证券所或沪深认为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