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承租人户口不在有补偿吗?公房被征收承租人能否获得补偿

人气:150 ℃/2024-05-17 19:12:51

公房简单说就是“公家所有的房屋”,是中国特殊体制下遗留下来的产物,它是指公有住房,是相对于所有权属于个人的私有住房而言的,一般个人只有承租权而没有所有权。公房使用者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公有房屋享有的占有、使用、部分收益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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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房遇到征收时,作为实际使用房屋的承租人能不能获得补偿呢?

关于房屋征收的法律规定,目前主要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其中规定补偿对象是房屋产权人,对于承租人有无获得补偿的权利没有规定。所以这个问题在国家层面,没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进行明确规定,但是在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根据各自的情况作了相应的规定。

总结起来一般情况是:一、房屋承租人有权获得一定比例的房屋价值补偿;二、房屋承租人可以请求征收人补偿搬家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下面为读者简单介绍一下北京市和上海市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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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北京地区的公房承租人来说,第一,公房承租人愿意按照房改政策购买所承租公房的,可以购买该房屋,购房后公房承租人作为被征收人与区、县房屋征收部门签订补偿协议。第二,房屋所有权人和公房承租人可以达成协议通过货币补偿或者用其它房屋安置公房承租人。第三,打不成协议的,区、县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所有权人按照重置成新价款进行补偿,对公房承租人按照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补偿;公房承租人也可以按照征收补偿方案选择房屋安置。

对于上海地区的公房承租人来说,公租房为住宅的,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的,为评估价格的80%加价格补贴;承租人选择产权调换的,为评估价格加价格补贴。公租房为非住宅的,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的,为评估价格的80%;承租人选择产权调换的,为评估价格,租赁关系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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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制定了国有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实施细则,如果您遇到相关问题,最好咨询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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