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20年攻坚脱贫战略的基本结束,国家已经全面消除了绝地了,并帮助贫困县实现脱贫摘帽,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水平都已经得到了显著的提高,进入到2021年之后,国家还将持续推动巩固攻坚脱贫攻坚战略成果,并通过乡村产业发展、开展就业帮扶、推动农业改革发展等措施,来提升农村居民的经济收入水平,从而帮助农村贫困群体能够实现共同富裕,并逐步实现乡村振兴战略!随着脱贫攻坚战略的基本结束,国家也正在大力推动农村居民的住房保障,改善农村居民的住房水平和质量,提升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质量,推动农村农业改革发展!
在2020年国家出台的新版《土地管理法》中,就明确指出要保障农村居民实现“户有所居”,推动农村住房问题的整治,提高农村居民的住房水平,哪么“户有所居”如何实现呢?在当前农村改革发展过程中,国家明确指出将会深入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住房改造,并规范农村住房设计和建设水平,提升农村居民的住房质量,同时国家还将会深入推动农村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进入到2021年之后,河北、江苏、山西、安徽、浙江等地都纷纷提出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其中江苏、河北两地近日就出台了《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将会通过建立健全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长效机制,对动态新增危房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改造,实现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率100%,所有农户不住危房。不断提升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和品质,接续推进乡村振兴。
推动“户有所居”是对于巩固攻坚脱贫战略成果的补充,虽然攻坚脱贫战略已经基本完成,可很多农村居民的经济收入水平依旧非常低,大量农村居民的住房安全并没有得到有效的保障,所以国家指出将会持续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并结合“户有所居”来改善农村居民的住房环境,而随着这些改革工作的卡兹,农村两类人可以享受免费建房!
1、农村低保户、五保户
农村的低保户和五保户是当前农村最为困难的两个群体,在脱贫攻坚战略之中,国家也给予了其诸多的扶持政策来帮助其实现脱贫致富,在202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国家就指出在脱贫地区重点建设一批区域性和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加大对脱贫县乡村振兴支持力度,而在住房保障方面,农村的低保户、五保户也是住房的重点保障群体,这一类群体由于经济收入非常低,导致家庭已经无力能够修建住房,而对于这一类群体中无能力建房的以及没有住房的群体,国家将会为其免费修建住房,来保障其实现“户有所居”!
2、农村因病、残致贫的家庭
在当前的持续巩固攻坚脱贫战略成果中,国家就明确指出对脱贫人口中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而这一类低收入与群体,有很多都是因病、残等问题导致其丧失劳动力,甚至是导致家庭贫困,而对于这一类群体中住房没有得到保障的,国家也将会通过危房改造、免费修建住房等方式,来改革其基本的住房问题,帮助其实现“户有所居”!
近些年国家一直在加强对农村居民的住房保障,通过危房改造等方式来改善农村居民的住房条件,推动农村城镇化发展,同时现阶段国家还在大力整治农村违规违法建房等问,从而推动农村规范建房工作的开展,在改善农村居民住房条件的同时,推动农村城镇化发展,并保障农村土地资源能够得到合理有效的使用,除此之外,随着2020年新版《土地管理法》的出台,国家不仅要保障农村居民实现“户有所居”,在此基础之上还将会大力推动“一户一宅”制度,保障农村宅基地资源能够得到合理有效使用,从而推动农村农业改革发展,而随着这些改革工作的开展,未来两类人将会禁止建房!
1、将住房出租、转让、有偿退出的人:现阶段国家正在大力推动农村闲置住房、宅基地综合利用,通过住房出租、出让、有偿退出等方式,从而提高农村闲置住房的使用效率。而农村居民选择将住房出租、转让以及有偿退出之后,再申请宅基地建房将会不予批准,所以这一类人将会被禁止建房!
2、不满足农村建房条件的人:近些年国家一直在加强农村住房问题的管控,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修建住房,必须要满足农村的建房条件和严格遵循农村住房建设申请审批流程,农村不满足农村建房条件,即不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不满足“一户一宅”条件,这一类人也将会禁止建房,农村居民一定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