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向上,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在读大一或大二的本科生, 达到专业准入课程学分和成绩要求。
第六条下列情况之一,不接受转专业申请:
(一)参加高考文科考试学生申请转入只招收高考理科考生专业者;
(二)艺术类专业学生申请转入普通类专业者;
(三)普通类专业学生申请转入艺术类专业者;
(四)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申请转入非外语类专业学生;
(五)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六)学生所在专业为招生时有明确限制的专业;
(七)申请转入非录取校区专业者;
(八)属联合培养、委托培养、定向学生;
(九)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十)应予退学的学生。
第七条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可以在急需人才的专业,面向全校在校本科生公开征招,并为通过考核的学生调整学习专业,这类学生原则上也应首先满足第五条、第六条要求。
西南交大转专业细则如下:
1、成绩合格
第一学期所学课程全部合格。
2、无考试违纪
有考试违纪行为或受过处分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3、符合专业规定
申请转入专业应符合各二级学院转专业相关规定。
4、满足专业缺口
由于部分专业班级容量已满,部分专业不接受学生转入,不能转入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