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守交通信号,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
(二)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三)遇红灯时,在非机动车停止线内有序等候;
(四)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佩戴安全头盔;
(五)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停车让行;
(六)载物时采取加固措施,防止物品散落;
(七)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在夜间或者遇有雨、雪、雾、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开启照明装置;
(八)法律、法规的其他通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