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贵阳市正式学籍,但无贵阳市正式户籍的初中毕业应届生应回户籍所在地报考升学。
对在贵阳市连续就读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且初中在同一所学校连续就读三年,并有该校三年正式学籍的考生需在我市升入高中阶段就读的,可在现就读初中学校参加中考报名,享受学校辖区所在地考生同等待遇。
该类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小学学籍证明材料、小学义务教育证明、初中学籍证明材料和初中三年学校就读证明材料等。
上述证明材料由考生就读学校出具,需加盖学校所属区(市、县)教育局公章,方可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