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员副高职称的评定条件如下:
1.教研员必须是本科以上学历,且一定要从事中小学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从事教研工作2年及以上,担任学校重点学科的教研工作。
2.能够承担校级试题命制任务,较好地完成各级学业成绩检测的监测评价工作。
3.指导2名中初级教师,被指导者获得区县级奖项。
4.公开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
教研员副高职称评审需要的条件是:
1、获博士学位,受聘小学高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后,受聘小学高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3、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教师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其中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后,受聘小学高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4、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累计从事教师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其中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后,受聘小学高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