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丁·路德的教育思想:
1) 教育作用:
教育具有宗教目的也具有世俗目的,宗教目的是使人虔信上帝,世俗目的是有利于国家安全兴旺和人才培养。
2) 教育原则:
① 国家掌握教育权,建立包含初等、中等和高等教育的国家学校教育新体系;
② 国家推广普及义务教育。
3) 教育内容:以《圣经》为主要科目,也学习读、写、算、体育、历史和音乐等。
4) 教学方法:以直观的教学方法,满足儿童求知和活动的兴趣,主张废除体罚。
马丁·路德的教育思想推动了新教教育的实践,促进了教育的国家化和近代西方普及义务教育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