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安全协议书范本

人气:308 ℃/2022-11-26 05:27:11

车辆租赁安全协议书范本,下面就来给大家详细介绍:

1、车辆租赁安全协议书首先可以写下甲方和乙方的名字,并说明合同是通过协商签订的。2、这一部分可以写下租赁的车辆的数量、型号、租赁的租金、期限、验收地点及方法等。3、最后双方签字盖章写上日期。

车辆租赁安全协议书范本1

一、 签约双方(全称)

承租方: ( 简称甲方)。

出租方: (简称乙方)。

二、 车辆号牌、类型、吨位

号牌___,类型___,吨位____。

三、 租用期限:

合同期限为20_年_月_日 至20_年_月_日。

约定与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交通法》的有关条款,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为明确用车单位与租用车辆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双方的安全责任,经共同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效、合法的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以及车辆的各种证照:行驶证、营运证、保险证、各项税费缴讫单复印件各三份。

2、乙方必须购买车辆责任保险,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经济损失,乙方有能力按规定赔偿。

3、乙方在车辆租用期间发生各类交通违章、交通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影响甲方施工、生产、造成货物受损,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

四、 甲乙双方责任: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安全设备完整、技术状况良好、各种有效证件齐全的正常运行车辆。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单位的一切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乙方如果明知故犯,甲方有权按规定条款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3、乙方必须按甲方指派的任务从事运输工作,服从调配、听从指挥,按时按量完成甲方交给的各项任务。

4、乙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修保养,随时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坚决杜绝车辆带病行驶。

5、乙方在受租期间,造成甲方人员伤害、货物损坏、丢失,应按规定照价赔偿。

6、乙方须购置汽配、修理车辆须提前通知甲方,不得影响甲方施工生产、生活用车。

7、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将车辆调回,有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8、甲方给乙方提供安全学习环境,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安全管理,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安全学习或安全活动。

9、在施工现场甲方给乙方提供必要的生活、运输条件,如遇甲方违章指挥,乙方有权拒绝违章运输并及时向有关领导说明情况。

10、甲方只有调度权、使用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各种有效费证均由乙方驾驶员负责。

五、 合同解除:

1、 本合同期限届满,合同自行解除,确因工作需要续租时,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再办理续租手续。

2、 乙方违反国家法律、单位规章制度、道路交通安全法。造成交通事故,甲方有权办理解除合同。

3、严禁乙方酒后驾车、将车辆交给无证人驾驶、强超抢会、超速行驶、疲劳驾车等严重违章行为,甲方一经发现有权予以解除租用合同。

4、乙方服务质量差,不能按要求完成运输任务,甲方有权予以提前解除合同。

5、乙方若因故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扣除当月台班费。

6、本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增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一经双方签章,视为有效。

7、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以及双方安监部门各持一份)

附件:

1、驾驶员身份证、

2、驾驶证

3、行车证

4、保险卡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20_年_月_日

车辆租赁安全协议书范本2

出租方:

承租方:

一、租赁车辆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租赁车辆检验报告》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和《汽车租赁结算单》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在车辆租赁期限结束后拖欠还车。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控。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2、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3、在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足额交纳抵押金并以现金方式全额缴纳租金;如使用银行信用卡消费,则需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应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

4、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

5、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6、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压滤机滤布 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8、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抵押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驾驶人员,承租方不用交纳押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详见《汽车租赁登记表》。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且承租车辆符合《汽车租赁登记表》中规定的由出租方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时,滤布停止计算租赁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最长不超过____个月)的车辆租金的____%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____%,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____%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____%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____%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经济损失,均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赔偿标准按《汽车租赁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由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检验报告》、《汽车租赁结算单》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盖章: 盖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车辆租赁安全协议书范本3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开展班级活动的需要,出租方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与承租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以下各条款达成一下车辆租赁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租赁目标

甲方同意专门为乙方提供________辆________车租给乙方使用,并提供司机为乙方工作。

二、租赁时间要求

甲方须在20_年4月26日到达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武汉市江夏区纸坊熊廷弼街特8号),接送乙方同学至武汉市中山舰博物馆(武汉市江夏区金口街中山舰路特一号)。

甲方须在20_年4月26日到达武汉市中山舰博物馆(武汉市江夏区金口街中山舰路特一号),接送乙方同学至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武汉市江夏区纸坊熊廷弼街特8号)。

三、租金及付款

1.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元/辆);租金包含本合同规定服务内容而产生的司机工资、车辆保险费、汽油费、养路费,以及停车费和过桥费等其他各种税费和一切开支。

2.乙方在服务结束后立即支付租金。甲方在收到租金后,须立即提供正式的发票。

四、甲方职责

1.甲方需保持车辆清洁,车内无异味,车辆各项性能完善,车辆及驾驶员手续齐备合法,并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2.甲方负责支付由本租赁合同所产生的各项政府税收。

3 . 在服务期间,甲方不得携带和同意非乙方人员乘坐本次车辆。

4. 为保证活动的正常开展,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时到达约定的地点。

5.甲方在工作期间,因自身违反交通法规,发生交通事故等而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证件,不影响双方签定的汽车租赁合同的执行,因此造成的车辆及乙方外人员损伤和公安交通部门对甲方的罚款均与乙方无关,应由甲方承担。

6.发生甲方责任交通事故导致乙方乘坐人员受到伤害需要赔偿时,甲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予以赔偿。

7. 如乙方有需要,甲方应积极提供服务车辆和驾驶员的必要的相关信息。

五、乙方职责

1.乙方应爱护车辆及其设备,如因使用不当导致损坏应照价赔偿。

2.乙方及时付清所有租金。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更换不称职的司机,甲方应积极与乙方协商解决。

4.乙方应教育乘坐人员遵守交通和安全规则。

六、其他

1.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文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中文为准。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首先友好洽谈解决。

4. 如出现纠纷,采用法律途径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的分享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吊车租赁安全协议书范本

起重机械设备安全防护标准化管理培训PPT

1.管理要求

1.1 本讲座所指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主要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吊篮。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应严格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等规范、规定执行。

选自《安全管理》专栏,第11节“大型机械设备管理”专题↓资料永保更新!

1.2 从事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

1.3 从事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租赁企业,应经行业确认具有相关的资质资格。购置、租赁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应当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1.4 租赁或自购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在首次出租或安装前,应当向市建筑安全监督站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1.5 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在签订安装、拆卸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与安装单位签订安装、拆卸安全协议书。

1.6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验收、使用、日常检查、维护保养、拆卸等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在安装(包括顶升和附着) 拆卸时,施工总承包单位应落实现场安全操作条件,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机械设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现场指导协调管理。

1.7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在设备安装前,应根据具体工程情况,制定安装(包括顶升和附着)、拆卸专项施工方案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8 监理单位及使用单位应严格审核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在设备安装(拆卸)前2天,向市建筑安全监督站告知。

1.9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时,安装单位的机械设备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严格落实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使用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机械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应在现场进行全过程监控。

1.10 监理单位对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和拆卸环节实行旁站监理,核实安装单位的************及其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定期和不定期核查人员上岗资格,督促并参与验收。

1.11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作业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出具安装自检合格证明,并向使用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

1.12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在正式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当组织租赁、安装、监理共同验收,并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检测合格后在明显部位悬挂安全操作规程牌及设备验收标牌。

1.13 使用单位应在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 日内,向市建筑安全监督站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并将使用登记牌置于该设备显著位置。

1.14 使用单位应当对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进行日常性和不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1.15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1.16 有下列情况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严禁进场使用:

1)国家及我省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2)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未经评估或经评估不合格的;

3)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

4)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5)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

6)未取得产权备案证。

1.17 对达到下列规定使用要求或条件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单位应委托原设备检验检测单位做好复检工作:

1)塔吊自安装检测(复检检测)合格之日起,每增设一道附墙,或独立高度内使用每隔6个月,或安装最后一道附墙后使用每隔6个月的;

2)施工升降机(施工电梯及货用提升机)、高处作业吊篮自安装检测(复检检测)合格之日起,每使用期满3个月的;

3)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同类型号设备多次发生事故,或遭遇重特大灾害性天气,或设备停用半年以上再重新启用的。

1.18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钢丝绳报废应符合GB5972中2.5条的规定。

固定式塔吊基础

装配式塔吊基础

安装基础要求:

1.塔机的位置安装和起重臂方向应便于项目完工后拆除。

2.固定支脚的钢筋数量不得减少和切断;主筋通连支脚有困难时,允许主筋避让,但应征得设计单位同意。

3.塔吊基础混凝土的强度必须为C35以上;为了满足工期要求,应提高混凝土的强度,塔吊基础混凝土必须做强度试压,待达到说明书规定强度90%以上时,方可进行上部结构安装。

4.塔吊基础不得积水,坑底有可靠的排水措施;在塔吊基础周围设防护栏杆,附近内不得随意挖坑或开沟。

5.基础应符合使用说明要求,并能提供基础地耐力报告,基础隐蔽工程检验单、基础混凝土试验报告、基础检验报告、地脚螺栓合格证和专项设计方案等技术资料。

基础栏杆防护

安装作业要求:

1.塔吊必须取得设备产权备案证。

2.安装单位应当取得相应的起重设备安装专业承包资质。

3.安装单位应按照编制的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

4.塔吊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

5.安装单位应建立塔吊安装、拆卸技术档案。

6.塔吊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顶升的,应委托原安装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安装,安装完成后应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禁止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

7.塔吊安装操作人员应包括:塔吊安装拆卸工、塔吊指挥、塔吊司机、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

塔吊安装前的方案学习和安全技术交底

塔吊标准节安装

塔吊吊臂安装

验收要求:

1.塔吊荷载安装完成后应按规定进行试验,试验包括静载、动载、超载试验。

2.塔吊安装后,应按规定进行验收,并在30个工作日内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3.验收时应测试重复接地和避雷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4.塔吊塔顶高度超过30m,塔吊的塔顶、平衡臂、起重臂应设置障碍灯;塔吊起重臂根部铰点高度超过50m,应安装风速仪。

5.塔吊供电电源应单独设置,并满足《JGJ46-2005》的规定。塔吊的开关箱应设置在靠近塔机且地面人员易于操作的地方,出线端不得连接无关的电气设备。

塔吊接地

塔群作业要求:

1.两台及以上塔吊群作业应制定防止塔吊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2.塔吊运动部分与建筑物及建筑物外围设施之间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0.6米。

3.两台塔吊之间的最小距离,应保证低位塔吊臂架端部与另一台塔吊的塔身之间至少应有2米的距离;高位塔吊的最低位置的部件与低位塔吊最高位置的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米。

塔群作业示意图

塔吊维护保养要求:

塔吊使用过程中,应当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

安全保护装置定期检查、保养

连接部件和定期检查

顶升及附墙

塔吊附墙(形式A)

塔吊附墙(形式B)

要求:

1.塔吊的顶升、附着应委托原安装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进行。

2.附着杆件与建筑物连接处必须确保强度满足要求。

3.塔吊顶升过程中必须派专人负责操纵油泵;顶升千斤顶的上下搁置横梁必须专人负责操作看管。

4.塔吊自由端的高度不得大于使用说明书的允许高度。

5.塔吊安装后,塔身轴心线对支撑面的侧向垂直度≤4/1000,附着后,最高附着点以下的垂直度≤2 /1000.

6.附墙安装及加节完成后,使用单位应组织安装、出租、监理单位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7.附墙件间距与附着距离应符合说明书要求。如果超过规定,应有专项方案并附计算书。

8.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10°.

9.塔吊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的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拆卸塔吊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拆锚固装置。

10.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时,不得进行顶升或拆除作业。

主要构件要求:

1.主要构件无扭曲、变形、裂纹和严重锈蚀,焊缝应无明显可见的焊缝缺陷。

2.主要构件连接应安装正确无缺陷。

3.销轴有可靠轴向止动且正确使用开口销,高强螺栓连接按要求预紧,有防松措施且螺栓高于螺母3扣。

卷筒防跳绳保护

配电柜

开口销固定

安全装置要求:

1.力矩限制器是塔吊最重要的安全装置之一,必须经常检查、维护,确保有效、灵敏、可靠。使用单位应进行定期检测校验。严禁擅自解除或限制其作用。

2.塔吊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3.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高度限位器

变幅限位器

力矩限位器

回转限位器

起重限位器

吊钩保险

塔吊上人通道要求:

1.塔吊使用过程中搭设的上人通道严禁与脚手架相连。

2.当梯子高度超过10m时,应设置休息小平台,第一个小平台应不超过12.5m高度处,以后每10m内设置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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