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助学贷款查询办法

人气:118 ℃/2023-08-20 06:41:52

操作方法

首先,搜索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关键字词,进入网页之后点击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登录口(官网);

点击进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登录口官网后,需要仔细阅读贷款注意事项。然后选择登录口;

进入网页后,你会发现有一项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点击确定后进入;

进入网页后,需要再次确定贷款注意事项,认真阅读。然后选着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就可以查询自己的贷款情况了。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查询

兴隆乡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通告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和县资助中心的会议安排,同时结合我乡的实际情况,兴隆乡具体办理生源的信用助学贷款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地点、方式

(一)时间:2023年7月20日网上远程续贷业务开始办理,7月31日-9月现场办理新生贷款业务(续贷,新贷,首贷),具体结束时间以开发银行通知为准。

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周末休息,具体工作时间:

上午:8:00-11:30

下午:2:30-6:00

(二)地点:靖远县兴隆乡教育管理中心(兴隆乡腰站村中心小学)东侧办公楼2楼办理;专升本学生、研究生(硕士、博士)延期及学生其它信息变更等业务请到县统办二号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402室办理相关手续。

(三)方式:为减少人员聚集,助学贷款续贷主要通过远程办理方式开展,新贷、首贷必须到现场办理,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现场办理,否则不予办理,来时带录取通知书中的所有资料、学生的身份证原件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及网上注册后导出的申请表前来办理。

续贷学生操作流程参照生源地学生在线系统操作要点-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远程续贷)。

二、贷款政策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6.当年没有获得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三)共同借款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共同借款人为学生父母时,不做年龄限制;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续贷时,如未更换共同借款人,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四)贷款额度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2.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根据学生和家长的需求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6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根据学生和家长的需求确定。原建档立卡等贫困学生如有需要,可按照贷款额度上限申请贷款,超出学费以及住宿费部分提现后可作为生活费使用。

(五)贷款期限

助学贷款期限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最短6年。助学贷款还本宽限期从学生于毕业后第五年(毕业当年为毕业后第一年,毕业下一年为毕业后第二年)12月20日前第一次还本,对尚未进入还本期的助学贷款(即学生未毕业或已毕业但未开始偿还本金的贷款),可由借款学生提出申请,通过还款计划变更,在原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内,将宽限期延长至5年,具体变更流程和系统操作与现行系统还款计划变更做法一致。存量贷款继续执行原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

二、申贷以及档案留存材料

(一) 首贷材料

1.学生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3.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

4.《申请表》原件;

5.户口簿原件;

6.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提交《认定表》,《认定表》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同申请表一同导出。

注:办理首贷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各办理点需查验双方户口簿原件,无需留存户口簿复印件;若借款学生《学生证》丢失,可以要求学生提供所在高校开具的《学生在校证明》,查验通过后留存;也可以要求学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学生证》。

(二)续贷材料

1.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注:办理续贷时,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要先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才能进行续贷申请;

(三)档案留存材料

本年度只需留存申请表原件以及认定表原件(若有),若学生用《在校证明》、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理学生证的,需留存《在校证明》以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乡镇学生助学贷款办理点需向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打印1份彩色合同以及1份彩色受理证明。

七、办理流程

(一)学生在线申请:借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db.com.cn。首贷学生先进行用户注册,逐步填写相关信息;续贷学生直接登录系统,选择“使用身份证登陆”。登录贷款系统后,点击“资料完善”,修改、更新、完善个人信息,保证所有信息准确无误。

(二)续贷声明:续贷学生申请贷款时,需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认真阅读并填写约定与承诺书,方可申请续贷。

(三)资格审查:完成在线申请后,导出、打印贷款申请表,学生签字确认便可不再盖任何单位公章。

(四)申请受理及合同签订:首次贷款必须由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共同到场办理、签订合同;续贷可由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一方到场办理、签订合同。

(五)一旦合同生成后,每个学生的合同上都会自动生成一个属于自己的支付宝账号,仅供学生自己使用。

(六)回执录入:开学后,学生10月10日前请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回执,由于未及时录入回执造成贷款无法发放的,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11月6日左右省开行统一给各高校贷款学生打款,请每个学生到时登陆自己的支付宝账号注意查收。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借款学生可随时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系统: https://sls.cdb.com.cn/查询贷款状态。每年至少登录系统两次。

(二)如忘记系统登录密码,可打95593(咨询时间:工作日8:30至17:30),重置密码。

(三)需贷款学生务必认真阅读贷款相关说明,严格按规程操作,准确填写申请信息。否则,将可能导致贷款不被审批。

(四)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咨询电话:95593(咨询时间:工作日8:30至17:30).

(五)借款学生使用支付宝时有疑问可咨询支付宝热线电话:95188;

(六)靖远县兴隆乡教育管理中心管理中心联系电话,李老师:13893090383

温馨提示:

★当年毕业的贷款学生, 8月15日前贷款本金就产生利息,建议有能力的家庭选择提前一次性还清贷款,可以免利息。

方式一:国家开发银行推出手机还款。登录支付宝手机APP,在“便民生活”页签选择“生活号”,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关注后,在“在线还款”中录入借款学生助学贷款专用支付宝账号和学生身份证号,根据提示还款。

方式二:在所在乡镇教管中心、靖远县政务大厅(靖远县统办1号楼一楼)或教育局资助中心(402)室,通过银行卡、微信、支付宝偿还。

远程受理方法

登陆开行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点击申请贷款,填入贷款金额和续贷申明(贷款年限系统默认,请勿修改),然后按照提示操作(点击确认和下一步)至最后一步,选择网上签订合同,按照提示出现二维码,用自己实名认证的支付宝扫码,进行人脸认证,成功后就完成远程受理提交,等待县级审核员审核后就可以登陆系统下载电子合同和受理证明,将受理证明于10月10日前上交到学校并录入回执码,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不再发放贷款。维护较早的没有开通远程受理,现在可以登陆系统,我的贷款_选择今年合同点击修改_到最后一步选择网上签订合同_支付宝人脸认证_完成。

远程受理已审核完成,请登陆系统下载电子合同和受理证明,将受理证明于10月10日前上交到学校并录入回执码,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不再发放贷款。

靖远县兴隆乡教育管理中心

二0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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