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特许经营协议怎么写呢?不知道的小伙伴来看看小编今天的分享吧!
品牌特许经营协议主要内容包括:
1、甲乙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
2、简介特许经营内容;
3、业务范围;
4、特许经营费用及支付方式 ;
5、双方权利义务;
6、保密义务;
7、合同终止及违约责任;
8、其他协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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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特许经营协议样式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提升_____经营组织的竞争能力,建立一个长期、稳定并高效运行的经营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合同法》之规定,合同双方就_____品牌特许经营授权许可之有关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特许经营之产品项目、业务范围、目标及期限
第一条:特许权形式、范围:
1、甲方授权许可乙方经营的产品为“_____”品牌:少年装系列产品。
2、甲方授权乙方许可经营的区域为:____省____市(自治区、直辖市)____所辖范围,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经营其他同类业务。
第二条:任务目标:双方依据市场规模,确定销售回款额万元,并按以下条款执行,实际销售额时间以首批上货时间为计。
第三条:甲方授权许可乙方经营的期限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四条:有关订货、配货、调拨及退换货规定。
1、 订货方式:
(1)首期订货款金额: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以上(指结算价)。
(2)应季产品交货金额,以产品订货交货期为准。
(3)续单作业的交货期是依据面料、数量与金额的不同而订的,确定的时间经甲、乙双方共同订货单方式确认为准。
2、付款方式:现金或转账。
3、交易原则:款到发货。
4、运输方式:
5、途中货品遗失,如乙方能提供承运部门有效证明资料,由甲方负责向承运部门索赔,否则由乙方承担。乙方收货后应及时进行验货,如有异议,须在提货后三天内以书面传真与甲方联系解决;否则视为乙方验收货品同甲方所发货品无误(超出时限。异议无效)。
6、调拨方式:如乙方临时紧缺货,甲方将根据自身库存与其它市场库存情况,尽力协助调拨货品。
7、应季产品调换规定:
(1)产品换货期限:货到之日起的____天内。
(2)往返运费由乙方负担。如乙方的换货在超出甲方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则所有乙方的换货甲方不予调换。
(3)如甲方货品降价,乙方不得以原价退货后,再以降价重新购该货品。
8、退货规定:乙方如对产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当于收到货物后____日内向甲方提出,逾期未提出品质问题,经甲方技质部门品检确属质量问题后,可办理退货,非质量问题的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自选承担往返运费。如有另行品质标准规定并经双方认可,也可作为品质标范围。
9、装修要求:
(1) 乙方的店铺应当达到下列面积:单项经营少年装系列的单店店铺不能少于25平方米;综合经营全部产品的单店店铺不能少于25平方米。
(2)乙方店铺装修须报甲方统一设计,按图施工、装修。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稿,为保证全国专卖店形象统一,营业业务品由甲方代为统一制作,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运输费)。
第五条:有关零售价格之规定,由甲方统一定价,促销价亦同,在未征得甲方书面许可前,乙方不得擅自进行任何变价销售行为。
第六条:乙方须依照甲方营运作业之规定定期、及时、准确地提供必要的营业资料,包括:销售情况、财务报表、顾客投诉、存货及收交记录。
第七条:双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特许经营加盟合同书》及《加盟店经营管理手册》的规定操作业务。
第三章特许经营费用之支付
第八条: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整,为甲方确保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合同截止的三个月内全部返还;若乙方在协议期间违反本协议规定,保证金将予扣罚或不予退还;加盟金元整,作为品牌管理费,不以返还。
第九条:广告费之规定:乙方完成任务目标,甲方将以营业额(进货额计算)3%作为乙方业务地区范围的广告促销投入费用,双方各自承担50%。具体广宣方案必须由甲方统一操作或乙方提出有关方案报经甲方确认后实施,否则乙方自行安排的各广告宣传费用甲方均不予认可。并且,如乙方不能拿出相同数额的资金做市场投入,甲方的销售奖励不予兑现。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力义务
第十条: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对乙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一条:提供经营加盟店的开业相关资料及加盟店经营管理手册。
第十二条:提供店内陈设规划及有关经营所需的辅销器材或制作标准,包括:店铺平面配置图、商品陈列配置表、吊牌、服装专卖证明书、授权书等(模特、衣架、裤架等陈列道具甲方按成本价供给乙方)。
第十三条:提供产品及与产品相关的知识及信息。
第十四条:提供加盟店的员工培训课程及经营辅导。
第十五条:广告宣传、促销活动统一策划。
第十六条:提供业务信息及一切有关经营业务上的协助。
乙方权力义务
第十七条:提供经营加盟店加盟需的合法证件,包括营业地址的租赁合同、营业额特别授权期限届满,没有延期的,该商号权属当然归属甲方,乙方不得再使用该商号。
第十八条: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在日内完成改进。
第十九条:雇用合法劳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接受总部应有的员工训练。
第二十条:按总部规定使用vi手册,包括店铺之设计,宣传物品及辅销品之规定。
第二十一条:依照甲方的指导及加盟店经营管理手册之规定经营加盟店;接受甲方统一策划之vip卡,并由乙方承担制作成本费及相关打折费用等。
第二十二条:按时支付予甲方的款项,包括:货款及特许经营相关费用等。
第二十三条:维持并促进甲方的商标、声誉及形象,不在加盟店销售其它品牌产品,不加盟经营其它同类产品的特许经营事业。
第五章商标使用之规定
第二十四条:乙方加盟的广告或推广材料,如出现甲方公司名称或商标有关图片、文字或声音均必需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二十五条:乙方承认商标及有关知识产权的权益完全属于甲方。
第二十六条: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在当地登记商标。
第二十七条:乙方海里以加盟店的名义登记商标或有关知识产权的所有人,除非获得甲方的书面许可或指示。
第二十八条:乙方如获悉任何第三者有侵犯商标或有关知识产权的行为,应立刻通知甲方,并在甲方的指示下提出诉讼,诉讼费则由甲方支付。
第六章保证保密之规定
甲方保证
第二十九条:所提供产品质量的保证及不良品退货的保障。
第三十条:保证业务范围(区域)专卖权利及另外开店之优先权。
第三十一条:保证商标使用不会违反任何第三者的权益,如有违反造成乙方损失,愿意赔偿其损失。
第三十二条:保证乙方履行应尽义务的前提下,在同等条件下享受续约优先权。
乙方保证
第三十三条:不竞争之保证:
1、乙方在合约期间,不得经营、参观或涉及任何与甲方销售的货品之业务相类似或会产生竞争的行业。
2、不得雇用或企图雇用在合同终止之前的一年之内被甲方总部雇用的员工;或诱使该员工离开他们原来的职位。
3、不得经任何方式将货品销售至乙方销售区域以外的任何市场。
第三十四条:确认所有关于加盟的资料均属于甲方的商业机密,保证并声明无论是在合同期内或终止后的任何时候,均不会利用甲方加盟店业务的任何资料做其它任何业务用途。
第三十五条:保证并确保所有获悉上述资料的员工均不会把上述资料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向任何人士泄露。
第七章合同终止及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做出单项3000-5000元的处罚,或通知乙方单方面终止合约而毋须负任何法律责任及做出任何赔偿。
1、乙方连续两个月未实现销售。
2、乙方违反合同任何条款。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店铺内销售与甲方产品相似的其它品牌的产品或假冒产品。
4、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履行支付各项结算费用。
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产品以任何方式销售至乙方规定区域以外的任何市场,如有发现,甲方有权进行罚没处理。
6、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任何情况下关闭其店铺;或无故终止合同行为。
7、乙方相关人员企图阻止任何甲方授权人士进入乙方之营业范围、货仓范围、办公范围进行正常业务经营监督活动。
8、乙方破坏"_____"商标之良好商誉及形象。
9、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进行批发或将零售价定于超过或低于甲方准许的价格。
10、乙方未能完成公司规定的年度最低销售额(以进货额计算)。
第三十七条:乙方同意于合同期满或任何原因被终止之后,甲方有权免费取回按合同由甲方免费提供乙方所有物品。
第三十八条:乙方因不遵守合同之任何条文或违反合同的任何条款,而导致甲方单方面取消合同终止提供产品时,甲方将保留乙方追究赔偿及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合同期期满,未获得续期或于任何原因终止后,乙方必须立刻履行以下条款:
1、 支付应付的款项予甲方。
2、停止经营、立即交回特许经营权证书,并自此不可以任何人士或公司声称属于甲方公司的一部分。
3、停止使用甲方的商标或与之相类似的商标或记号。
4、将甲方免费提供的有关物品及相关资料退回予甲方。
5、其尚未出出售之库存商品,如甲方接手经营,甲方将按照最后一次统一调整价格乙方结算。甲方接收的货品为自本协议书到期之日起壹年内的货品。
6、对于店内装修,如甲方接手经营,甲方将按照两年折旧与乙方进行换算补偿。
7、双方协议终止的,按双方订立的终止协议执行。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合同为从属交易合同,又双方为独立法人,自不构成合伙关系。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不得转让合同上所属任何权利。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因为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即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未规定之事项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之规定,双方并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为法院管辖地。
第四十四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分协商后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解释权属于授权许可方,__________服装有限公司。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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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文档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新野县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 特许经营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 2020-082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投资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本项目的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项目区域内的供热收入,销售热价及国家政策的变化将影响供热收益。
2、本项目的主要供热对象为项目特许经营权地域内用热企业,其企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将影响本项目收入;项目收入与供热量的大小相关,若本协议供热区域内用热企业受行业发展或当地政府有关政策调整的影响,调整用热需求量或价格,则项目收入利润将受到影响。
3、本项目具体投资金额、收益率、回收期等应以项目可研报告及主管部门备案信息为准。公司将全力推动该项目实施,并对相关事项进展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一、协议签署概况:
1、2020年5月14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中标“新野县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根据新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被委托招标方中汇冠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发出的《中标通知书》(项目编号:新野政采公开-2020-5),中标项目主要情况如下:(1)项目采购内容:在授权期限和范围内向工矿企事业单位生产、生活用热的集中供应,以及为经营集中供热而投资建设换热首站、管网铺设等配套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等。(2)服务开始期限:自授权之日起30年(含建设期)。(详见2020年5月27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
2、2020年11月10日,公司收到由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政府授权新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新野住建局”或“甲方”)与公司签署的《新野县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特许经营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根据本协议,甲方授予乙方在特许经营期限和特许经营权地域内,独家享有集中供热业务的经营权利,特许经营权有效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30年(含建设期)
3、根据协议,公司将设立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自公司将项目公司名称书面通知新野住建局之日起,项目公司承继本协议项下公司的全部权利和义务,享有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
4、本协议未涉及项目投资额,本项目概算投资总额以项目可研报告及主管部门备案信息为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本项目的投资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新野地处郑州、西安、武汉三大都市圈的地理核心,曾先后获得中国棉纺织名城、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全国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县、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等荣誉。新野棉纺织产业规模位居全省首位,被中纺联合会评为“中国棉纺织名城”,被省政府确定为全省重点培育的纺织服装产业集群,被国家工信部确定为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依托肉牛、蔬菜、花生等特色产业优势,新野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其肉牛产业化集群示范区联通农、牧、工、商四大业态,形成了“全链条全循环、高质量高效益”的三产融合发展模式,被确定为全省重点培育的三个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试点之一,被评为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拥有1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皮南牛肉制品)。
(摘自新野政务网 http://www.xinye.gov.cn)
三、项目实施方介绍
公司将根据协议设立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新野县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项目
1、特许经营权授予及期限
1.1特许经营权授予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授予乙方在特许经营期限和特许经营权地域内,独家享有集中供热业务的经营权利(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权”)。
1.2 特许经营期限
本协议之特许经营权有效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30年(含建设期)。特许经营期限内,如因甲方或其他政府机构原因导致乙方正常经营受到影响的,则特许经营期限相应顺延。
因特许经营期限届满甲方重新选择特许经营者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获得特许经营权。
2、特许经营权范围与实施
2.1 特许经营权地域
2.1.1 集聚区西区:北起汉霄路,南至纬一路,西起西外环路,东至运粮路,规划用地11.99平方公里。
2.1.2 集聚区东区:北起大桥东路,南至南外环路,西起人民路,东至东外环路,规划用地3.6平方公里。
2.1.3 集聚区滨河片区:北起汉霄路,南至纬一路,西起运粮路,东至经一路,规划用地3.74平方公里。
若甲方或有权部门对上述行政区划进行调整的,该调整并不减少乙方的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
2.2 特许经营权范围
本协议规定之特许经营权的范围为在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内,乙方向工矿企事业单位生产、生活用热的集中供应,以及为经营集中供热而投资建设换热首站、管网铺设等配套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等。
2.3 特许经营权的实施
在特许经营期间,甲方不得将本项目特许经营权授予第三者或无故终止特许经营权,不得无故减少乙方特许经营权范围或妨碍特许经营权的实施。
3、供热设施的所有权
3.1乙方投资、建设、安装的全部供热设施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但乙方应遵守本协议第十三章约定的特许经营权终止后的供热资产移交义务。
3.2 乙方应按照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以及相关规定,负责供热设施管理、运营、维修以确保正常运营。
4、供热设施的建设投资
4.1 供热设施的建设投资
在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内供热设施建设投资权利和义务属于乙方。
4.2 供热设施的建设期
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二年内完成有实际用热需求的热力管网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并达到对外供热服务标准。如非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协议生效后3个月内未能取得合法开工手续的,则建设期相应顺延。
4.3 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供热价格
5.1 供暖收费
5.1.1 供暖价格:按县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5.1.2 热源配套费:凡列入本项目的新增供暖面积及新增用户,热源配套费的具体价格按国家、省、市、县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5.2 工业供热收费
5.2.1 供热价格:乙方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合理制定企业生产供热价格,也可根据各用户实际使用情况对价格进行浮动,并报请物价主管部门备案。
5.2.2 工业用户管网接口费:由乙方结合实际成本和用户用汽参数,参照同类工业园区管网接口费收费水平制定。
6、特许经营协议的终止
6.1 特许经营期限届满的终止
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时,本协议自动终止。
6.2 本协议的提前终止
因不可抗力发生后180天其后果仍未消除,致使双方或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情况的,在与乙方债权人协商一致后,本协议可以提前终止。
7、本协议对供热设施的管理、维修、更新及征用、征收、补偿,公共用地、道路及其他公用设施的占用,影响用户用热工程、事故的报告与通知,供热安全,特许经营权终止后的移交,特许经营权终止后的资产移交补偿,供热质量和服务,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法律责任,协议的变更,以及争议的解决等作了详细规定。
8、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以及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五、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扩大公司的销售额及盈利。
2、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协议而对协议当事人形成依赖。
3、若本项目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对公司2020年经营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六、其他
公司将根据本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新野县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特许经营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