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商品混凝土运输合同怎么写呢?一起来看看小编今天的分享吧。
1、工地商品混凝土运输合同首先可以描写因甲方施工生产需要,雇用乙方运输车辆运送混凝土;2、然后可以描写甲方负责工程征地范围内的施工便道的正常维修、维护工作,确保施工便道通畅;3、最后可以描写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将货物完好的运输到指定地点。
商品混凝土运输合同范文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条例,甲乙双方为了顺利完成本项目土石方运输工程建设、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诚实守信的原则、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本项目运输土石方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承包内容:混凝土运输项目
三、承包车牌号:
四、工程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运输单价: (以上运输单价均不含税人民币单价)。
六、付款方式:
1、乙方进场后,无预付款,待每月30日验工计价后,支付运输量的100%,次月10日内付清所有款项。
2、运输费支付方式:以项目部验工计价后拨款为准,如项目部未能按时拨放工程进度款时,甲方将对乙方支付运输费时间顺延至甲方拨放工程进度款后。
七、双方责任:
1、因车辆及司机手续证件不全或违规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后果乙方自负。
2、乙方保证进场到甲方工地的车辆情况良好,每天最少工作20小时,每月出勤率必须达到90%以上(无法抗拒因素除外),乙方车辆进场后必须全权服从甲方的调试和一切车辆运输安排。
3、任何情况下,乙方不能在现场惹是生非及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有关当事人负责与甲方无关。
4、乙方保证完成任务,车辆和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调离现场或有意停工及跳巢给其他单位运输。
5、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周边塌边,机械车辆事故等,影响周边建筑物,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人员工伤、安全、意外等一切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八、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收集乙方手下车辆运输卡,单方面付款给司机或其他人,必须由乙方委派专人和甲方结算运输费,否则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由甲方有关责任人负责。乙方结款员结款后应保证必须按时支付车辆运输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
2、乙方中途不得以提高运输单价等理由罢工,如乙方未完工车辆和设备是擅自调离现场或有意停工,及跳槽运输,视乙方违约,由此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乙方要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指挥,必须指定专人每日向甲方上报工作进度和按规定时间上交运输单据。如发现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有不正当的交易而损害任何乙方利益,甲方将给予违规者以一罚十的经济处罚并付还给受损的一方。
4、乙方如因重大事故和严重违章受到甲方上级单位等部门的罚款,甲方有权从乙方的运输款中扣除,如运输款不足时乙方应如数赔偿。
5、合同双方均不得采用虚假记录、虚假计量或其他方法在运输数量上弄虚作假。否则,除虚假部分的运输不得做为运输费计算依据外,还须得按虚假部分运输数量的运费的十倍计算违约方应予承担的违约金。
九、其他事项
1、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时,双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协商无果则由当地仲裁机关仲裁。
2、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遇有自然灾害,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停工等不能实施合同条例,双方均不负任何责任。
十、本协议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本协议合同书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项目工程完工,帐清后自动终止,双方需严格遵守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混凝土运输合同范文2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一条总则
1.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因本合同所涉及的工程使用混凝土的强度等级、部位不同而订立的合同,以及因价格、运输方式、供货时间、结算方式、付款时间等内容发生变化而签订的合同均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为同一合同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需要乙方供应的混凝土或需要乙方提供的服务事项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如未签订补充合同也未签订其他合同,但甲方接受了货物或者服务,则视为甲方是依据本合同接受的货物或者服务,必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应的款项。本合同时价格有约定的,按本合同约定,没有约定的按市场通常标准计算。
1.4本合同的组成部分除本合同条款外还包括
(1 ) 1 .2条的补充合同;
(2)双方在合同及行过程中的往来电子邮件及传真文件;
第二条甲方施工的工程以及使用
混凝土的概况
2.1工程名称:
2.2工程所在地(即本合同履行地________市_____区______
2.3计划用混凝土数量: ______立方米
2.4计划由乙方供应混凝土的部位:整体( ) 部分( )
详细部位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混凝土的有关质量技术要求、强度等级、单价、计划数量、计划供货时间、浇注部位、浇注方式等内容
3.1混凝土的质量标准应符合国标50204—20_《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国标14902-20_《预拌混凝土》的规定。
3.2混凝土的有关参数要求、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每种强度等级的混凝土的计划供货数量、质量技术要求、结算单价、浇注方式、计划供应时间等具体事项见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供货时间
4.1因商品混凝土所具有的产品特性,所以,乙方要根据甲方的电话或传真通知确定的供货时间安排生产。
4.2合同附件约定的供货时间为计划供货时间,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根据工程进度情况,确定具体的供货时间后及时通知乙方。
4.3甲方最迟应在使用混凝土的前24小时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乙方,给乙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如需大方童连续性浇注混凝土,应提前三天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乙方。
4.4甲方每次要求供货时均应提供详细的泥凝土强度等级、准确数量、具体浇注部位及相应的技术质量要求。
4.5如甲方对乙方供货时间有异议,应当立即以书面方式正式通知乙方,并经甲乙双方以书面方式共同确认,否则,视为乙方供货时间符合合同约定。
第五条混凝土的交付及所有权转移
5.1混凝土的交货地点为甲方施工的工程所在地,即施工现场。
5.2乙方负责送货的,自运送到甲方的施工现场或甲方所指定的其他地点时起,泥凝土的所有权转移给甲方。
5.3混凝土毁损、灭失等风险在混凝土所有权转移之前由乙方承担,在泥凝土所有权转移之后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供货数量、质量的验收及确认
6.1甲方必须派专人在施工现场负责对乙方所供应的商品混凝土及时验收签字,并及时浇注。
6.2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负责现场签字验收人员的授权书以及有该现场收货人本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如甲方未向乙方提交此类资料、提交的此类资料有瑕疵或提交此类资料后施工现场更换收货人,则以施工现场实际签收人员的签收为准。
6.3以甲方在施工现场的收货人员签字的供货单作为实际确认供货时间、强度等级、数量的依据。
6.4甲方如发现乙方所供应的混凝土不符合合同约定,有数量、质量异议,应在每次供货后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经双方到现场核实并以书面方式确认后共同商定处理措施。
6.5如果甲方在施工现场设有搅拌机,则甲方应事先将自己搅拌混凝土浇注的部位及数量、强度等级及浇注日期等资料提交乙方,如甲方未向乙方提交上述资料,则该合同所涉及的工程如出现混凝土质量问题,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出现数量争议问题,以甲方签收的供货单记载的数量为准。
6.6如本合同所涉及的工程中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混凝土厂家供货,则甲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以书面形式将各混凝土厂家供货的施工部位予以明确。否则,出现数量争议,以甲方签收的供货单为确认乙方供货量的依据;出现质量等争议,乙方不承担责任。
6.7甲乙双方均应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对混凝土进行抽样检测,及时提取试块并进行标准养护。在《28天强度试验报告》作出后,任何一方认为混凝土有质量问题,均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书面确认后及时解决,否则即认定为乙方供货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6.8如果甲方认为乙方供应的混凝土有质量问题需要停工,首先应有设计、监理、建设单位、质检部门的书面意见,同时甲方必须在停工之前书面通知乙方,并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7.1负责乙方运输车辆、施工机械的现场指挥,负责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及便利的条件,并保证施工现场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及人员的安全。
7.2负责提供现场所需的交通、供水、供电、照明等必要的条件;因混凝土运愉、搅拌、泵送、浇注等原因造成的施工现场及周边的扰民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费用由甲方承担。
7.3运送到工地的泥凝土由甲方及时签字验收并及时按合同及要货通知约定的浇注部位指挥浇注。
7.4对运送到工地的混凝土按相应的规范进行施工操作,施工操作中不得在混凝土中加水或添加其他材料,如不按相应的规范进行操作,或自行添加材料,出现任何质童问题,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责任。
7.5如因甲方没有合理地安排混凝土的浇注时间及供货数量,以及未及时验收或未按规范操作,由此造成混凝土粘罐、报废的损失,以及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泥凝土款、运费、泵送费、人工费、修理费、台班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7.6如甲方要求按图纸结算,甲方应向乙方提交一套全部工程图纸或图纸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混凝土用量的资料;如在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或图纸变更导致泥凝土用童变化,甲方应及时将变更后的上迷资料提交乙方。
7.7甲方应当按约定时间结算、付款,保证乙方生产的正常进行。
7.8如乙方供货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8.1及时按照甲方的供货计划供应符合约定的混凝土。
8.2负责办理运送混凝土所需的运输证件。
8.3乙方在运送泥凝土的过程中,要遵守北京市有关道路交通、环保卫生等方面的规定,承担因违反上述有关规定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8.4乙方人员进入甲方的施工现场后,应服从甲方合理的调配,并积极配合现场施工。
8.5向甲方提供应由乙方出具的商品混凝土技术资料。
8.6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办理结算或付费,任何一期结算或付费拖延_个月以上,则乙方有权选择继续及行合同或解除合同。
8.7如甲方施工的工程出现连续停工或停止要货_个月以上,乙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
第九条 结算
9.1双方约定结算方式为:
9.2自供货之日起,双方应当于每月月底对当月供货量进行一次结算。甲方的项目经理、材料员,或者甲方工地的其他管理人员在结算单上签字均为有效。
9.3在按图纸结算的情况下,流凝土的结算数责应当在按照图纸结算童的基拙上再另行增加百分之_的系数,作为对损耗的补偿。甲方施工现场收货人员签字的供货单仍然作为确认供货时间、供货部位、级度等级、质全的依据;同时,也作为认定供货数童的参考依据。
9.4甲方不按时与乙方进行结算,或不在结算单上签字,拖延_个月以上的,则当月的供应量以甲方现场收货人员签字的供货单上记载的方量为结算依据。
9.5混凝土方全如按图纸进行结算,则塔吊基础、室外路面等图纸范围以外使用混凝土的部分,以及合同约定的供货范围以外实际供应的混凝土部分,均按供货单结算。
9.6本合同的结算时间及数额不受甲方与建设单位之间施工合同结算的时间及数额的约束。
第十条付欺方式、期限
10.1乙方开始供货后,甲方应于每月5号前支付上月供货货款数额百分之___的货款(如未做结算,暂按供货单计算)
10.2每月供货的剩余货款应在供货当月起___个月内付清。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11.2乙方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1.3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付款,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逾期付款的规定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12.1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本合同履行地(即甲方施工的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
12.2本争议解决条欲独立于主合同存在,主合同无效、解除或终止,本争议解决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联系方式
13.1本合同签订后,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及因本合同有关事宜而需要联络时,以签订本合同时双方在签字盖章处确定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等进行通信、电话、传真方式联络。
13.2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立即将变更后的联系方式告知对方。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第十五条附则
15.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5.2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混凝土运输合同范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就 完成 30KM以内范围路面工程沥青路面施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制定本合同:
一、承包内容:沥青混凝土运输,从涓桥三友沥青站装车,过磅,运输至 站前区新车管所检测中心场地上摊铺机 ,摊铺完成该车混合料,算该趟次运输完成。至本工地沥青摊铺全部结束,算本合同任务完成。
二、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运输单价: 运距在30KM以内统一价格,按0.55元/T〃KM 计价(其他工程项目在此运距内可执行同一单价),燃油乙方自供。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甲方凭乙方持有的沥青站磅单并经摊铺现场甲方专人签字后,每 万吨结算一次,按60%支付运费,等本工程完工后再付20%,余额在一个月内付清。
五、责任条款:
1、 甲方保证一旦与乙方签定合同,便不再与他人洽谈该项目运输业务。
2、 乙方提供运输的车辆必须是能上摊铺机的专用车辆,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装车。乙方承运期间,如有他人干扰运输业务,乙方有责任主动出面协调解决,否则甲方可与第三方或多方签定此项目运输合同。
3、乙方车辆进场后必须全面服从甲方的调度和安排,保证完成任务,车辆和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调离现场或有意停工及跳巢给其他单位运输。
4、 因车辆证件、手续不全、车辆性能差、违规操作等原因造成的违章扣车、故障停车以及超载超限运输或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交通意外等,其一切行政、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而且乙方还必须赔偿甲方沥青混合料因冷却报废造成的经济损失(按600元/吨计价)。
5、 乙方车辆装车出厂后,必须以最短的时间运至工地,中途不得停留就餐或停车从事与本次运输无关的任何其他事宜,若到场料温低于140℃造成废料,按上述第4款执行。
6、 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消极怠工、罢工或采取其他方式要挟甲方提高运输单价,以及阻挠甲方正常生产,如出现上述行为,视为乙方违约,除支付甲方伍万元违约金外,还必须全部承担甲方由此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 乙方如因重大事故和严重违章受到甲方上级单位等部门的罚款,甲方有权从乙方的运输款中扣除,如运输款不足时乙方应如数赔偿。
8、 合同双方均不得采用虚假记录、虚假计量或其他方法在运输数量上弄虚作假。否则,以一罚十,作为违约金赔付给对方。
六、其他事项
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时,属合同已载明事项严格按合同执行,属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及时协商处理,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无果的,可向贵池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如遇有自然灾害,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停工等原因不能实施本合同条款,双方均不负任何责任。
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工程完工,帐结清后自动终止,双方需严格遵守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的分享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煤炭托运合同
煤炭购销合同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燃气总公司拟对75 t/h锅炉生产用煤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项说明如下:
一、综合说明:
1、招标物资:75t/h锅炉冬季生产用煤煤炭
2、招标单位: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燃气总公司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投标单位要求:
4.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区(县)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煤炭经营许可证。
4.2投标单位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二、招标内容:
1、煤炭数量:6000吨
3、煤质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煤炭购销合同)
三、招标须知:
1、适应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应于本招标内容中所叙述项目。要求:
1.1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方案,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以确保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1.2如投标方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邀请中载明的传真电话以书面形式(电传、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到招标方,投标截止期前招标方收到客户任何澄清要求时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将以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形式答复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方。
2、如果投标方投标标价及产品质量均不能满足招标方的标底,招标方有权拒绝全部投标,重新组织投标。
3、开标前核验以下证件:
3.1已年审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3.2企业法定代表证明书或法人委托书
3.3煤炭经营许可证
3.4企业税务登记证
四、投标书的编制
1、投标方编制投标书,应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格式、内容、逐项填写齐全,并提交全部资格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2、投标书应当按照规定填写,一式陆份(分别标以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正本和副本如有差别,以正本为准。文字大写的数据与数字表示有差别,以大写为准;单价与总价如有出入,以单价为准。投标标书应装入同一档案袋内,密封后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章。
3、投标方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以本项目进行投标,并附必要的文字说明。
4、投标方对所报价只能提出一个不变价格,招标方不接受任何选择价。
5、投标书需打印,且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表达准确,不应有涂改增删处,如修改进,修改处须有法定代表人印章。
6、如投标方有质量保证措施和给发标方提供的优惠条件,应在条件中说明。
7、投标保证金:5万元
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7.1不按规定签订合同;
7.2中投标单位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招标单位组织相关单位核实。其弄虚作假行为属实则所发生的相关费用从该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中列支。
8、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完毕后7日内无息返还。不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
五、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
4、煤炭经销许可证
六、投标书的递交
1、投标方应把投标书装入信封内加以密封,报价文件和资质证明文件分开装订,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
2、投标方必须在2004年9月10日17时前,将投标书送达到青岛开发区热电燃气总公司物资供应部,逾期投标将不予受理。
3、投标方送达投标书后,要求对投标书进行修改或撤回,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送交招标方。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书无效(即废标)。
4.1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
4.2投标书未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4.3投标书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和格式编制填写,或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
4.4投标书逾期送达;
4.5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指定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以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为准),或虽参加会议但无证件或授权书者;
4.6扰乱会场秩序,经劝阻仍无理取闹的;
4.7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七、开标与评标
招标方于2004年9月13日14时,在热电燃气总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进行公开开标。
八、评标原则
先进行资格审查,不通过者退出,然后再对入围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在投标书完整无缺,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和格式;评标组通过打分分析后认为其能认真地履行合同义务的基础上采用最低价1家为中标单位。
九、中标通知
1、评标结束后,招标方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因违纪查处依法取消除外)。
2、招标方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向落标的投标方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但不解释落标原因。
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十、签订合同
中标方收到《中标通知书》,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签订供货合同。供货期限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5天。
附件:
煤炭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需方):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燃气总公司
乙方(供方):---------------------------------------------------------------------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交 货 时 间数量原 煤 产 地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供货完毕
二、交货地点:甲方货场
三、煤炭运输时间: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
四、质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qnet.ar ≥ 5000kcal/ kg
2、挥发份: vad22 %—28 %
3、全水份:mt ≤ 8 %
4、含硫量:st.ad ≤0.7 %
5、焦渣特性:2—5
6、灰份:aad≤24 %
7、粒度:粒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价格及金额
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要求,在5000 kcal/ kg的基础上,定价为元/吨(按1票结算)。高于5000 kcal/ kg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
六、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终止该批合同,乙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终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 运输中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 终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热电燃气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账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订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在4901-5000kcal/kg之间,扣减10元/吨,在4801-4900kcal/kg,扣减20元/吨,低于4800kcal/kg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已入库部分按热值与吨煤产气量理论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kcal/ kg---5500kcal/ kg内,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10元/吨,在5500kcal/ kg---5800kcal/ kg内,发热量每增加100kcal/ kg,价格上调5元/吨,大于5800 kcal/ kg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0.1%,价格下调5元/吨.
7、挥发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10元/吨。
八、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具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黄岛区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及账号: 开户行及账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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