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信访工作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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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信访工作制度范文,下面就来给大家详细介绍:

高校信访工作制度可以分为三个部分来描写,首先可以描写建立制度的目的,第二个可以描写制度适用的范围,第三个可以描写具体有哪些制度。

高校信访工作制度范文1

根据校领导批示及管理权限分级归口办理。

、对事关学校发展建设和师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来信及领导批示和办理结果,视情况在适当范围公布。

、监察室按来信类别,做好信访件的登记、归档工作。

(二)网上信访办理?

在校园网上设立校领导信访电子信箱,办公室设专人将相关内容汇总分类,转送有关校领导阅批。办公室根据已批示结果,及时转送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相关部门要在限定时间内将承办意见和结果反馈办公室,由办公室及时在校园网上予以公布。

(三)来访接待

、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认真填写《信访登记表》

、接待人员应认真听取来访人的陈述,了解来访人来访的目的、要求及反映的主要问题的时间、地点、主要事实、证据等,做好来访记录;

、对不需要处理的一般问题,应说明理由或原因做好来访人的思想工作;应由所属部门解决的问题,通知其部门接待处理;

、需向领导汇报、请示的,填写《来访问题呈阅表》同《接访记录》一并报送有关领导审批办理;?

、对重要来访、突发性或重大集体上访,要通知相关领导接待;?

、做好存档工作,来访处理完毕,按来访类别整理相关材料并及时归档。

四、信访工作责任与目标

(一)信访工作责任

、实行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党委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实责。注重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信访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徇私情;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工作秘密,严禁将控告、检举材料和信访人要求的保密内容泄露给被控告人、被检举人;不得丢失、隐匿和擅自销毁信访材料。

(二)信访工作目标

、处理好“初信初访”“初信初访”办结率力争达%。

、保证处理来信、来访的时效和质量,信访按期结办率不低于%。努力控制越级信访,力争达到无越级集体访和重复集体访。

、对上级机关、上级领导转交办的信访事项,要及时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相应机关和领导。

五、开展校长信访接待日活动

每周四下午,为校长信访接待日。全体校领导轮流值班,集中时间,面向校内和校外开展信访接待活动。认真接待处理督办信访问题。

六、信访工作内务管理

、信访工作和校长接待日所用的表、单、簿、册规范,办理程序、规定统一。

、信访材料装订整齐;保管符合保密规定。

、对来访师生、学生激和外来联系公务人员,文明礼貌、接待热情。

七、信访工作总结

为不断提高信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学校每半举行一次信访情况分析会,通报信访工作情况;终总结信访工作。

高校信访工作制度范文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妥善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保护师生员工和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促进管理工作,依据国务院《信访条例》、教育部《教育信访工作规定》、《上海市信访条例》、《上海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学校信访工作以为广大师生群众服务为宗旨,坚持为学校的发展和稳定服务。

第三条 学校信访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努力将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及时化解初始矛盾。

第四条 各单位(指各二级单位,下同)应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群众的意见、建议或要求等,接受群众的监督,做好信访工作。

第五条 本条例所称信访事项,是指本校师生员工、学生家长、其他个人等采用书信、电子邮件、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向校领导、书记信箱、校长信箱、书记邮箱(db@ecust.edu.)、校长邮箱(president@ecust.edu.)、信访办公室(以下简称“信访办”)等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投诉请求等,按照规定和职权范围需要由学校处理的事项。

第二章 信访人

第六条 信访人,是指采取书信、电子邮件、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向学校领导、书记信箱、校长信箱、信访办等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投诉请求的本校师生员工、学生家长、其他个人等。

第七条信访人可以依法向学校提出其信访事项。

第八条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意见、建议和投诉请求的,应到学校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第九条多人反映共同意见、建议和投诉请求的,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形式提出;需要采用走访形式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第十条信访人对其主张的事由及请求,应当提供相应证据材料,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第十一条信访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信访条例》等,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管理,不得损坏接待场所的公私财物,不得纠缠、侮辱、殴打、威胁接待人员等。

第三章 信访工作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 学校由一位校领导分管信访工作,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合署设立信访办公室,配专人代表学校受理信访事项、接待信访人。学校设置专门的信访电话、接待室、书记信箱、校长信箱、书记邮箱、校长邮箱,建立每周一次(寒、暑假及国定假日除外)党政领导接待日制度。

第十三条 学校各单位明确一位领导分管信访工作,设立信访工作基本组织,及时协调、处理本单位的信访事项。

第十四条 学校信访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各级信访工作方针政策,向信访人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

(二)协调全校信访工作,登记、受理按规定和职权需由学校处理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涉及多部门的信访事项。

(三)做好校领导接待日的接待记录,并向参与接待的校领导报告信访动态和处理结果。

(四)接受各级安全维稳部门的工作指导,报告涉及学校安全稳定的信访动态及信访排查信息。

(五)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及相关情况、材料的上报。

(六)向各单位交办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跟踪、督办、审核已受理的各类信访事项。

(七)针对集中反映的信访问题,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的建议。

(八)做好信访矛盾排查和调处工作,及时掌握学校信访动态;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提前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和工作预案。

(九)逐步建立和完善全校信访工作的评价体系。

(十)负责上报各类信访统计数据、材料等。

(十一)负责与信访工作相关的其它工作。

第十五条 学校各单位信访工作职责

(一)贯彻信访工作制度和规范,建立健全本单位信访工作责任制,各单位主要领导是本单位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信访工作负总责,重要信访事项亲自推动解决。

(二)公开并畅通向本单位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投诉请求的信息渠道。

(三)及时处理属本单位职权范围内、通过本单位信息渠道收到的意见、建议或投诉请求等,做好告知和答复,妥善解决问题、就地化解矛盾,减少学校初次信访事项。

(四)及时受理校领导、信访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答复信访人;提交涉及跨多部门信访事项、由信访办统一答复的回复意见;完成上级单位转办信访事项的调查、汇报等基础材料。

(五)做好本单位信访材料的整理和归档;研究分析本单位信访、被投诉等情况,总结管理工作存在的不足,在政策制定和落实中,避免矛盾和问题的产生。

(六)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在职权范围内依法采取措施,果断处置,同时按所涉及的问题立即报告分管校领导,并向学校信访办通报。

(七)做好信访矛盾纠纷的定期排查、及时化解工作,并及时将排查结果上报学校信访办。

(八)信访人走访学校时,涉访各单位应根据信访办要求和通知及时派人赶到现场做解释和疏导工作。

(九)负责与本单位信访工作相关的其它工作。

第十六条 信访工作人员职责

(一)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刻苦钻研业务。

(二)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秉公办事,尽职尽责。

(三)文明、热心接待,认真倾听,答复明确,处理及时。

(四)不得向被举报人或被举报单位透漏信访举报人信息、举报材料。

(五)不得丢失、隐匿和擅自销毁信访材料。

(六)遵守保密制度,不得透露信访工作秘密。

第四章 信访事项的受理

第十七条 群众来访接待处理

(一)热情接待来访人员,态度和蔼、以礼相待。

(二)认真记录来访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和所反映的问题。

(三)来访人员所反映的事项能当面解决的要予以当面解决;不能当面解决的要耐心说明理由,并在填写好《信访登记处理单》后进行处理(处理程序参照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信访事项的受理程序

(一)阅信。收到群众来信,要当日拆封,认真阅读,正确理解和掌握来信者意图、要求及反映的情况。

(二)登记。逐项登记来信者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和反映的问题、要求等内容,并制成信访处理单。

(三)处理。根据来信所反映问题的性质,及时、妥善处理或转办或交办。一般性的群众来信,由信访专职工作人员直接转有关部门办理;重要来信在党委办公室或校长办公室负责领导签批后转有关部门办理,或呈请校领导批示后再转有关部门办理。

(四)回复。群众来信处理完毕后必须予以答复(具体见第十五条第四项、第十九条)。信访人姓名(名称)、住址、联系电话不清的除外。

第十九条 信访事项的办理期限

信访事项不能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

各类信访事项各级受理单位应尽早办结。一般信访事项,应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报告校领导、信访办;情况复杂的疑难信访事项说明情况后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60日。60日内仍难以办结的,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上级部门转交学校处理的信访事项,应按照上级部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办理。

第二十条 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

信访人对各单位处理结果不服的,可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原受理单位的上一级提出书面复查申请;对复查结果不服的,可自收到复查意见30日内向学校信访办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并提供复查复核相关材料。各单位应当自收到复查复核申请之日起30内向信访人出具复查复核意见。信访人对复查复核意见不服,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学校信访工作部门不再受理。

第二十一条 重要信访材料的归档

重要信访事项办结后要整理,并及时移交学校档案馆保存。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学校信访办公室负责解释。

高校信访工作制度范文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落实各级党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信访工作责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推动信访问题及时就地解决,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

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适用本办法。

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工作原则,综合运用督查、考核、惩戒等措施,依法规范各级党政机关履行信访工作职责,把信访突出问题处理好,把群众合理合法利益诉求解决好,确保中央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第二章 责任内容

第四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将信访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分析信访形势、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保证信访工作顺利开展;应当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导致信访问题的矛盾和纠纷。

党政机关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信访工作负总责,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权范围内的信访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各级领导干部应当阅批群众来信和网上信访,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协调处理疑难复杂信访问题。

第五条 各级党政机关工作部门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程序,及时妥善处理。

垂直管理部门负责本系统的信访工作,应当督促下级部门和单位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

第六条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在预防和处理本地区信访问题中负有主体责任,应当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风险防控预警,针对具体问题明确责任归属,协调督促有关责任部门和单位依法、及时、就地解决,并加强对信访群众的疏导教育。

第七条 各级信访部门应当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指导和监督本地区的信访工作,依照法定程序和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受理、交办、转送和督办信访事项,协调处理重要信访问题,分析研究信访情况,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和给予处分的建议。

第八条 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应当遵守群众纪律,秉公办事、清正廉洁、保守秘密、热情周到。

第三章 督查考核

第九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将信访工作纳入督查范围,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信访工作开展和责任落实情况,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并在适当范围内通报督查情况。

第十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以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为导向,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期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信访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参考。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考察工作中,应当听取信访部门意见,了解掌握领导干部履行信访工作职责情况。

国家信访局负责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信访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对工作成效明显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予以通报表扬;对问题较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强工作指导,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一条 各级党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不履行或者未能正确履行本办法所列责任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因决策失误、工作失职,损害群众利益,导致信访问题产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未按照规定受理、交办、转送和督办信访事项,或者不执行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严重损害信访群众合法权益的;

(三)违反群众纪律,对应当解决的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或者对待信访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损害党群干群关系,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对发生的集体访或者信访负面舆情处置不力,导致事态扩大,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对信访部门提出的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和给予处分等建议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

(六)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失职失责情形。

对前款规定中涉及的集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负责人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或者行为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涉及的个人责任,具体负责的工作人员承担直接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负责人承担领导责任。

第十二条 根据情节轻重,对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采取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的方式进行。上述追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对具有本办法第十一条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由有管理权限的党政机关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限期整改。

第十四条 对受到通报后仍未按期完成整改目标,或者具有本办法第十一条所列情形且危害严重以及影响重大的,由有管理权限的党政机关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督促限期整改。同时,取消该地区、部门和单位本年度评选综合性荣誉称号的资格。

第十五条 对受到诫勉后仍未按期完成整改目标,或者有本办法第十一条所列情形且危害特别严重以及影响特别重大的,由有管理权限的党政机关对相关责任人采取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措施。

第十六条 对在信访工作中失职失责的相关责任人,应当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国家信访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6年10月8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信访工作责任制的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新华社北京2016年10月24日电)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的分享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大学生信访部工作总结

更好担负起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职责使命——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国信访工作综述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

*********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

构建起坚实完备的信访工作新格局,不断推进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网上信访走深走实,努力将信访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国信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精准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坚守人民情怀,坚持人民至上,牢记职责使命,主动担当作为,不断开创新时代信访工作新局面。

理顺体制机制,构建信访工作新格局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完善信访制度,是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之举。

“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群团组织、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开展信访工作。”

“各级机关、单位领导干部应当阅办群众来信和网上信访、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定期下访,包案化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

2022年2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信访工作条例》。

举一纲而万目张。《信访工作条例》是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

《信访工作条例》共6章50条,内容缜密科学、系统完备,围绕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体制机制、职责任务、处理程序、监督体系等进行顶层设计:确立了党领导下的信访工作体制和格局;体现了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处理信访事项不同的程序要求;健全信访工作监督机制,对责任追究的情形和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

从事信访工作20多年的江苏省溧阳市信访局局长王颖说:“条例理顺了新时代信访工作体制机制,使信访工作在基层能够形成更大的合力,对于更好提升基层信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意义重大。”

“善立者顺势而成焉。”《信访工作条例》的出台,也是对过去一个时期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的总结。

近年来,国家信访局和各地信访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系统谋划和推进信访制度改革,既注重建章立制,又注重贯彻落实,总结固化一系列好经验好做法。

——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得到强化,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地方党委把信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委常委会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分析形势,解决突出问题。河北、辽宁、吉林、安徽等省建立“五级书记抓信访”机制,明确各级书记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信访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取得明显成效。首次颁布实施信访工作五年规划,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网上信访工作的意见,修订信访考核办法、督查工作办法,推进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信访工作责任制,便民利民的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落实。

——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更加健全、协调更加有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更加完善,源头预防、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信访矛盾综合治理机制构建持续加快。截至目前,全国县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覆盖率近八成,部分省份实现了乡镇(街道)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全覆盖。

随着各项体制机制的完善,信访事项平均办理时长由2017年的21.5天缩短至2021年的14.6天,信访工作更加优质高效,大批信访矛盾在基层得到了有效化解,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化解信访积案,明确责任协同发力

不久前,农民工张某来到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来访接待大厅,将一面锦旗送到接访人员手中。

“因对建筑工程结算量存在争议,我们80多名农民工被拖欠上百万元工资,近10年来奔走反映无果。”张某说,感谢自治区信访局下大力气与各方沟通协商,有关单位最终拿出解决方案,让他们领到了工资。

这一信访积案的成功化解,是全国信访系统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成效的一个缩影。

2020年8月,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部署在全国开展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两年来,信访部门采取多项有效措施,推动专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坚持领导包案,协调各方力量,调动各部门积极性并强化监督——

由于环保治理需要,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某村村民邱某的禽畜养殖场被关停。邱某认为,政府给的经济补偿并不能弥补他的损失。随后数年,他反复到各级信访部门上访。

“这类信访积案往往事实复杂,牵扯部门多,相关各部门间工作不好协调,有的部门也不够重视。”辽宁省信访局督查室负责人说。

找到问题的症结,浑南区对症下药,落实主要领导对重点信访事项包案处理工作机制。由包案领导牵头,统筹区信访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街道办等部门召开调度推进会,对信访事项进行全面核查了解。最终,这件前后历时3年的重复信访事项圆满解决。

国家信访局相关负责人说,过去一段时间全国各地均落实领导包案,持续高位推动,取得良好效果。福建、海南、重庆、甘肃等地实行省级领导带头包案,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西藏、青海等地实行省(区、市)直职能部门和市县主要领导“双包案”制度……

建立机制,明确各部门责任,促使各部门协同发力——

“一单位拖欠我运输费用多年。因为法律关系复杂,涉及部门多、责任划分不清,我的信访诉求一直没能得到解决。”广州市民杨某反映。

为解决这一积案,广东省信访局和相关部门协调杨某信访事项所涉诸多单位进行会商,最终依规妥善解决杨某反映的纠纷。

据介绍,许多信访积案之所以长年难以化解,就是因为涉及部门多,单个部门责任不明晰,多个部门间配合不力。

为此,广东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与21个地级以上市、35个省直成员单位签订化解重复信访积案责任状,共同形成化解积案的合力。对涉及多部门职责的积案,明确主责单位牵头协调相关部门会商化解,防止“踢皮球”现象。

此外,为有效推动积案化解,信访系统开展“大督查大接访大调研”活动,各级领导干部和信访干部,通过直接与群众面对面听诉求、解难题、化心结,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密切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动真碰硬,力度空前。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就是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的聚焦点。

一张数据成绩单,最能让人真切感受到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的力度和成效:目前,各地信访积案化解率超九成,全国重复信访持续呈现下降趋势。

畅通网上信访,拓展联系群众渠道

“信访网上投,事项网上办,结果网上评,问题网上督,形势网上判。”过去一个时期,全国网上信访量在信访总量中的占比上升明显,网上信访已成为群众信访重要渠道。

治与世宜则有功。近年来,全国信访系统顺应信息化时代发展和群众新期待,大力推进“互联网 信访”,着力打造畅通便捷、务实高效、规范有序、权威管用的信访渠道,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畅通拓宽网上诉求表达新平台,让群众网上信访更方便——

厦门市连先生通过福建省信访局开通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诉求与建议通道”求助:家中孕妇即将生产,到医院后因健康码为橙色无法办理入院;其已上传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但是健康码迟迟未更新,请求帮助解决。

福建省信访局即转省经济信息中心及厦门市有关地方和单位办理,并持续跟踪联系省、市有关部门和思明区防疫指挥部。很快,问题得到解决,孕妇顺利生产。

如今,国家和省一级都开通信访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实现网上信访向“掌上”延伸。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网上信访全天候联通群众,在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了“连心桥”“直通车”。

建立健全快捷高效解决问题新机制,让网上信访好用更管用——

家住北京市石景山区的金女士,看到邻居将电动车放在楼道,存在安全隐患。她与邻居、物业多次协商未果,想到社区宣传的“石时解纷”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扫码注册后,她在“我要信访”栏目中选择了“视频信访”提交申请。

后台工作人员接报,区信访办联合住建委、街道办等多部门视频接访,听取诉求,并研究现场调研和解决问题方案。很快,小区疏堵结合提出综合解决方案:扩建新建停车棚,搭建室外充电桩和充电柜,还将在电梯间安装阻车器。

按按手机键,信访诉求就解决。这背后是各地各部门依托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让信访事项的解决更“智慧”。如今,国家信访信息系统已在全国4级近9万个单位间实现互联互通,通力合作共同推动信访事项的有效解决。

创新完善公开透明“阳光信访”新模式,让网上信访更具公信力——

四川省广安市村民冯某在网上信访平台反映,因桥梁拆除后未及时建设,导致村民出行不便的问题。很快,事情有了进展。

“从反映问题,到收到受理回复,到事项交办,再到问题解决,整个过程进度都可以在网上看得到。”冯某表示非常满意。

以公开促进公正,用透明赢得信任。

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全国信访系统坚持网上信访工作由群众评价、受群众监督,有效保障群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遵循阳光操作、透明运转,公开信访事项办理过程、方式、结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公正性。

源头化解矛盾,服务社会治理大局

“你对安置房都有哪些不满意?”“如果安置房有质量隐患,我们可以联系相关单位进行检修……”

在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某街道,信访干部和网格员了解到个别村民对于安置住房条件质量有所不满,于是主动上门了解诉求,力求将问题解决在前,避免矛盾激化。

“将信访与网格化治理相结合,目的是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以信访部门的力量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济南市委副秘书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李成刚介绍。

源头化解矛盾,是做好信访工作的治本之策,也是信访服务社会治理大局的重要方面。过去一个时期,全国信访系统始终坚持信访工作与社会矛盾综合调处化解机制相融合,主动把信访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

在各地信访部门的工作中,新时代“枫桥经验”得到坚持和发展——

浙江省创新推出“信访超市”,坚持“一站式化解”的理念,以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为平台,实行信访事项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模式。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一小区业主沈先生认为住建和城管部门相关规定不合理,损害了自己权益。他不知道该向哪个部门反映问题,于是来到镇海区“信访超市”。

来到“信访超市”,沈先生发现各个部门都在这里设有窗口,还设有无差别受理窗口,建有窗口导访甄别机制,以准确区分诉类事项和访类事项,由相关专业接待人员分类处理,做到应接尽接。

信访窗口接待后,“信访超市”随即召集城管、镇海新城管委会、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联合接访。各部门当即根据各自职责,向沈先生等人解释政策,作出答复。

信访部门也纷纷出台举措,让信访工作融入并服务社会治理乃至社会发展大局。

国家信访局聚焦党中央关注、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痛点难点和突出问题,加大对信访矛盾结构性变化和政策性问题分析,加强对社情民意新情况新动向的综合研判,及时提出意见建议,推动从政策层面成批解决问题。近年来,国家信访局关于改善营商环境等问题的相关信访信息得到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并转化为利民惠民的好政策。

此外,一些地方深入开展调研走访活动,解决群众身边急难愁盼问题,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一些地方健全动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新机制,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奋进新征程,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责任重大。国家信访局负责人表示,全国信访系统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继续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坚守人民情怀,坚持底线思维、法治思维,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扎实做好信访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记者 金 歆)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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