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按揭抵押贷款合同怎么写呢?不知道的小伙伴来看看小编今天的分享吧!
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抵押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
房屋的按揭抵押贷款合同书写格式: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4、抵押担保的范围;
5、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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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按揭抵押贷款合同范文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本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房产坐落于________区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___号________栋________单元________层___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产权证号: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
第二条根据本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为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条利息(年息)_______________,甲方应于每月_______________日给付乙方,不得拖欠。
第四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房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如需延长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乙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债务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第七条抵押权的撤销:本合同债务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甲方违反第四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八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
5、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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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文档按揭的房子可以抵押贷款吗?
特约作者 律师 白能平
先说,怎么是叫按揭买房:
你和开发商(一般是某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你用100万元买开发商的房子。你给开发商支付了第一笔购房款40万元(常叫首付40万元),剩下的60万你选择了向银行贷款。这时,你需要再和银行签订一份贷款合同,你向银行贷款(借款)60万元,签不到你手而由银行直接向开发商支付60万元,这时你已经支付了全部购房款100万元,接下来你每月向银行还款(等额本金或者等额本息),可以提前还款,也可以按贷款期限还几十年。补充一点,一般银行会要求提供担保,开发商为了卖房子自己给银行提供保证担保(人保),大多是保证金账户要放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你为了贷款用买下的房子给银行提供了抵押担保(物保)。银行是双保险,你不按时还款了,银行可以让开发商还,也可以拍卖你的房子。
再说,那是你的房子吗?
还是上面的例子,你给了开发商100万(首付 贷款),开发商也给你交付了房子,你也住进去了,按里说这应该是你的房子了,还有什么问题吗?有问题。什么问题呢?通俗地讲,买房子和买白菜不一样,买白菜,给了人家钱拿上了白菜,白菜就是你的了,而买房子,给人开发商钱,开发商也给你交付了房子,你也装修入住了,但是房子未必就是你的,为什么呢?因为你可能没有拿上房产证,房子是不动产,登记在谁名下才是谁的,有了房产证,登记在你名下了,房子才是你的,没有房产证,没有登记在你名下,房子还不是你的了。补充一点,即使你有了房产证,法律意义上是你的房子了,但是你的房子因为有抵押(专业一点叫他项登记),所以有一些权利瑕疵的,不是想干啥就可以干啥,比如抵押贷款。
最后,到底能不能抵押贷款呢?
答案,理论上是可以的。还是上面的例子,你开始向银行贷了60万元,假设你后来还了10万元,这时你还有50万元贷款,显然,你的房子价值是100万元(忽略市场增减部分),而你的贷款是50万元了,很明显有个50万元在那儿多余了,银行单单是物保就是有保障的,这还不说开发商提供有人保了。那为什么50万元不能流通呢?我们经常为了彻底想明白一个问题,不妨把问题极端化,比如房子价值一个亿,银行贷款100万,那就因为一个100万的贷款,就影响9900万价值的房产不能市场流通吗?显然这也是不符合鼓励市场交易和促进价值流通的。
理是这么个理儿,实操层面或者说技术层面可以提供下面几个注意点:
注意一:核查房产证。强调一下,债务人拿上了房产证在法律层面才可以说对房产享有了所有权,这种情况下才具备了处分房产的权利,比如设定抵押权,否则,就是没有任何权利的处分,当然也没有权利设定抵押权,债务人没有权利设定抵押权,那债权人就是瞎高兴了。
注意二:评估抵押物。毕竟是在对同一不动产设定第二次抵押,为了在证据层面说清抵押物价值和二次抵押金额的合理性,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抵押物进行价值评估,既可以规避超额抵押可能导致的无效结果(对债权人不利),也可以规避因为一些微不足道的瑕疵被追究贷款诈骗(无法承受的小概率事件)。
注意三:办理抵押登记。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某某向我借款了,拿什么什么抵押了,有房子,有汽车,甚至还有老家的一个院子呢!起诉没有任何问题等等!办理抵押登记了吗?没有,那不胡扯吗,暂且不说老家院子是宅基地,压根就不能拿出来抵押借钱,即使是房子,汽车,能够保障债权实现的抵押应该是房子办理了抵押登记,汽车进行了实际交付,这里只说房子,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告诉你,又是自己糊弄自己高兴了。后果很严重,你的借款在前,你也要求抵押并且拿上房产证了,他的借款在后,他也没有拿房产证,但是人家办理了抵押登记,没得说,你在前也只能和西北风了,法律优先保障办理了抵押登记的债权人。
注意四:通知第一手。道理很简单,第一手的抵押权人的利益必须保护。法律虽然允许房产的所有权人对其房产超出第一手抵押金额部分进行二次抵押,但是前提是必须保障了第一手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怎么保障呢?第一,就是上面注意二里边说的评估,不然无法厘清抵押物价值和二手抵押的合理金额,你想混乱局面自然就会损害第一手抵押权人的利益,第二,就是这儿要说的通知了,必须得让第一手抵押权人知道抵押物的现状,这种现状包括抵押物的自然状态,也包括抵押物的法律状态。
注意五:咨询地方业务部门。往往是道理很简单,事情很难办。尤其这种办理抵押登记的事情,按里说在法律层面抵押登记部门就是一个登记而已,国家赋予一个部门登记权利并且认可这种登记的法律后果,对任何人(包括债权人、债务人、登记部门等)都是没有任何影响的,恰恰这种登记规范了市场交易,但是有些地方部门可能业务不精通,也可能无理不作为等等,遇上这种情况,无法登记的后果得由债权人来承担。
附相关法律规定:
2021年3月30日新修订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九条
同一房地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的,抵押人应当将已经设定过的抵押权情况告知抵押权人。
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
房地产抵押后,该抵押房地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余额部分。
1988年4月2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115、抵押物如由抵押人自己占有并负责保管,在抵押期间,非经债权人同意,抵押人将同一抵押物转让他人,或者就抵押物价值已设置抵押部分再作抵押的,其行为无效。
债务人以抵押物清偿债务时,如果一项抵押物有数个抵押权人的,应当按照设定抵押权的先后顺序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