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工作实习自我鉴定怎么写呢?一起来看看小编今天的分享吧。
办公室工作实习自我鉴定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描写,首先可以描写在实习过程中遇到了哪些问题,第二个就是要描写在实习过程中学到了哪些知识,第三个要描写自己还有哪些不足,以后要如何改进。
办公室实习自我鉴定1
转眼,为期一个月的实习接近尾声。回顾这段时间的点点滴滴,我从最初 的懵然不懂到现在协助老师们办公,起先觉得复杂繁琐的事物,到现在的紧然有序。我从中不仅是了解单位办公的基本情况,学习到的有用的东西 更多更多!
或许有人质疑,一个月能学到什么的?
实习第一天,进入陌生的环境,紧张的心情,对业务的一无所知,不知道 该怎么办。然而相处一天以后,老师们友善的微笑缓解了我的尴尬,和谐的工作氛围化解了我的紧张。大家都很有礼貌,不管大事小事都说声谢谢。友好的环境让我很快就融入工作,积极协助前台老师办理人事代理。办理的事情比较琐碎繁杂,老师们都是一边办公一边吩咐我们找材料,盖章,录信息。看似简单,但是不能马虎,复杂的事都是由这些简单的事组合而来的,一定要细心。这是实习期间,我感受最深的。
从第一周的观察老师办公,协助老师办事,积极主动学习,勤做笔记,了 解业务的基本流程到第二周的服务客户,参与更多的核心业务。我们见证自己踏出社会的脚步。也许有不足,也许错误在所难免,可是我们一天天 在进步。我们跳出课本的舒服,真正面对生活,面对现实,运用我们所学,在实践中成长。从听从老师吩咐到主动准备材料,录入卡片。我对业务 的有了进一步了解。而负责接听电话,直接面对我们的顾客,让我体味到了“微笑服务”诠释的真谛。而后的看似简单但精密度很高的档案信息录 需要更多的耐心和细心。所以我一直都在加强自己这方面的能力。刚开始时,几乎每一天每做一件事都要犯错,但是渐渐的在各位老师的帮助和指 导下,我慢慢的减少犯错,并争取不犯错。我把每次犯错都作为对自己的一次警示,人生不拒绝犯错,然而如何挽救,并预防下次出错,这才是我 们看重的态度。
短短的一个月里我看到的只能是工作的一个侧面,学习的只能是一些初步 的方法,但这些对于我是非常重要的。老师们严谨,细心,高效的办事能力,还有优质的服务态度!印象深刻的是在老师的电脑上看到了西点军校 “没有借口”的范文。这些都是这次实习收获的宝贵经验。为我以后的工作做足准备。三周的实习过得很快也很充实,不要说时间短学不到东西!它教会了我怎 么待人接物,如何处理各种事情。它展示了我在业务技能方面的学习能力,还有在工作时专注及细心的能力。更让我明白在社会这个大学堂里我还是一个小学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要抱着谦虚谨慎的态度去学习,无论事情大小,都要认真踏实的完成。
办公室实习自我鉴定2
实习是作为一名大学生非常渴望的工作经历,因为他是理论结合实际的锻炼机会,也是毕业求职的一个重要筹码。而我到__单位实习转眼间在已有半年的时间,在段时间里,在领导的指导、关心培养下,在同事的支持帮助、密切配合下,使我在自身技术积累、工作经验、问题的分析与解决能力方面都有提高,但是还有很多需要继续积累和学习的地方。现将从工作上四个大的方面的实习自我鉴定如下:
一、 实习期间工作方面
1、修改表单接口功能;
2、表单管理模块中,组织机构数据的批量载入功能;
3、完成了学位论文开放式智能电子表单系统的设计与实现的编写工作;
4、美的项目的支持工作。
二、自身学习方面
在工作过程中,我深深感到加强自身学习、提高自身素质的紧迫性,一是向书本学习,坚持每天挤出一定的时间不断充实自己,改进学习方法,广泛汲取各种营养;二是向周围的同事学习,虚心求教的态度,主动同事们请教;三是向实践学习,把所学的.知识运用于实际工作中,在实践中检验所学知识,查找不足,提高自己。
三、 入职期间工作方面
1、基于HTA离线填写工具的设计、开发与实现工作;
2、新版本用户手册及特性表的编写工作。
3、美的项目中表单部分设计文档的编写与修改的工作;
4、同类电子表单产品的研究工作,并最终形成各种产品的评估报告;
四、产品发展建议方面
1、离线工具中实现表单服务功能,真正实现在联网情况下,通过离线填写工具实现数据的发布。
2、针对公司国际化的战略发展目标,不仅针对国内表单发展的现状,还有结合国外表单发展的现状进行分析研究,实现易用性更强的电子表单产品。
3、离线工具中支持表单签名、表单盖章及条形码控件
4、表单管理中进行的权限设置后,进行数据的保存操作。方便用户在离线工具中读
取得到的权限数据文件。从而实现了离线中针对权限问题的解决方案。
5、可以结合eForm标准的HTML来进行样式及界面设计,结合到HTA离线填报中来,完全实现离线状态下表单的设计和填报。
6、增加表单的多形态导出、发布格式。如支持 WML 格式输出,支持手持设备处理表单
以上是我的自我鉴定。一年半的时间内,我在领导和同事们的帮助和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我深知自己还存在一些缺点和不足,理论基础还不扎实,业务知识不够全面,工作方式不够成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努力做得更好,加强理论学习,积累项目经验,不断调整自己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更多的参与到产品设计、开发及项目支持工作中去,在实践中磨练自己、锻炼自己,成为部门和项目组中能够独当一面的员工。
办公室实习自我鉴定3
在一段时间的文员实习工作中,你通过自己的努力都获得了什么,实习结束时便是给自己做实习自我鉴定的最佳时机。鉴定的内容不分长短,精华而是关键。请看以下文员实习自我鉴定。
本人性格开朗、大方,工作认真负责,上进心强,有较强的团队沟通意识和职业操守,做事有始有终,坚韧执着。不管有多困难都要去克服,这是一种人生厉练,工作给我一个施展的舞台,我感谢我的老板给予的机会和工作中对我帮助的同事,你们给了我这次实习的最大财富。
在这里的工作,使我从一个稚嫩的学生变成了一个知识更加丰富且有工作经验励练的工作者,只要公司与我双方都觉得我在公司运营中发挥作用,在不断成长成熟在公司实现预期目标中作出贡献,我更乐意为公司效力。
也许接下来是我的人生另一个旅程,但我会更加努力完善自己,提高自己,在热爱的事业中奉献自己的光和热,做一名最出色的文员。对工作散发出更多的热情并去感染周围的同事,我相信我一定是最棒的。
我自__年3月1日起进入中山市致富帽业有限公司从事文员工作,经历了十周的实习。在这段时间里,我感悟颇多,在此期间,我对于工作一贯谦虚谨慎、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从来没有改变过。珍贵的实习生活已接近尾声,感觉非常有必要总结一下实习的得失,从中继承做得好的方面改进不足的地方,使自己回顾走过的路,也更是为了看清将来要走的路。
本人工作认真负责,上进心强,有较强的团队沟通意识和职业操守,做事有始有终,坚韧执着。不管有多困难都要去克服,这是一种人生厉练,工作给我一个施展的舞台。工作中,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及时地完成领导布置的每一项任务,并虚心向同事学习,不断改正工作中的不足;对于公司的制度和规定都是认真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另外,本人具有很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很好的协调及沟通,配合各部门负责人落实及完成公司各项工作,并热心帮助其他同事,与人相处和谐融洽。
在工作中,也发现了个人的不足之处,就是喜欢一心两用甚至多用,喜欢一口气做许多事情,但是贪多嚼不烂,即使最后都能干完,也已经搞得自己很疲劳。如今想想,这样其实并不好,如果我一段时期内专注于一项工作,不求博但求精,相信一定能更好更精的完成。自从我发现自己有这个缺点和问题后,我常常警戒自己,以后无论做事还是做人也不能一心两用。
在过去的十周中,通过不断的学习和自我提高,已经适应了自己的本职工作,但是对于一个初入公司的新人,要全面融入企业的方方面面,可能在一些问题的考虑上还不够全面,但是我相信,通过公司领导及同事的悉心指导和帮助,我一定能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的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也许接下来是我的人生另一个旅程,但我会更加努力完善自己,提高自己,在热爱的事业中奉献自己的光和热,做一名最出色的文员。
办公室实习自我鉴定4
经过__年的学习,准备我的毕业之际,为了更好地巩固已有知识,学习技能,我到_有限公司办事处进行实习,在办公室担任助理的工作,在此我对我的实习工作做一个自我鉴定。
在实习期间,我接触了一些办公用品,如传真机、碎纸机、打印机、扫描仪等,掌握了这些机器的基本操作,了解了公司办公的基本情况。同时在此期间我也学到了许多更有用的东西。
开始实习时,刚进入陌生的环境难免会有些紧张,不知道该怎么办。是同事们友善的微笑缓解我的尴尬。大家都很有礼貌,不管大事小事都要说声谢谢。对于我这个很少跟生人打交道的学生来说,是给我上了一堂礼仪课。
作助理,任务比较琐碎繁杂,指导我的老师教我,做事情要分主次、有条理。说着容易,做着难。每天要发传真、收信件、整理废旧纸张在利用等,手头有多件事情需要完成。当然这时候就要将重要的事情放在首位,把所有事情的主次顺序排好。这样就不会乱。正好最近公司要进行培训,需要复印资料。一共17份,每份里又有十余份不同的资料共百余页,这时候就需要有条理,每份资料分别印刷,清点数量,一张都不能错漏。这时候就要慢慢来,一点点完成。保证每份资料的完整和质量。
“分主次,有条理”是做好事情的关键,这次实习让我更加深了对这句话的理解。
我所在的部门是这家公司的数据处理中心,全部资料、文件、电脑软件均是英文,除此以外还有一些外籍员工。在这里的工作让我认识的我还有很多东西需要学习,加强自己的能力。在此期间,我也旁听了几次面试。让我了解了面试官需要了解得东西,和我欠缺的地方,为我以后的面试做好准备。这些就是我实习最宝贵的收获。
实习是我步入社会前的第一课,教会我怎么待人接物,如何处理各种事情。虽然在短短的一个月里看到的只能是工作的一个侧面,学习的只能是一些初步的方法,但这些对于我是非常重要的。
这次实习告诉我,在社会这个大学堂里我还是一个小学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要抱着谦虚谨慎的态度,无论大小认真踏实的完成每一件事,走好每一步。
通过实习,我有信心,未来的路我能更好地走下去!
办公室实习自我鉴定5
在大学的时候我就是在学校办公室任职干事,刚开始那一段时间我还什么都不懂,因为刚刚从高中毕业,那些办公软件我还不是很熟悉,但是进入办公室之后,我通过时间的积累之后,给自己打下了深厚的基础。这个过程里面,都是学长学姐们带领着我们一步步走向成熟。而现在,历过茫茫大学四年,我已经开始了自己的实习,这次实习我也是在我们公司的办公室做一个小小的文员,这个“小小的”可不是我们想象中的小小的意思,它里面包含的又让我们意想不到的“惊喜”。
刚刚踏入社会,从我的本能上来看,我是非常拒绝的,虽然我在大学有在办公室工作的经验,但是踏入社会就不再像大学一样包容了。也听很多人说,社会是一个“熔炉”,而我们这一群刚进入社会的人就是最早一批需要被炼化的人。每次想起这些话,我的心里都开始发麻。这让我非常的恐惧,也很害怕进入实习。但是现实我无法改变,而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接受它容纳它。凭着一点点勇气,我进入了一家朋友介绍的公司里实习文员,刚进去之后我很没有自信,甚至一瞬间都把大学四年的积累忘到了天边,甚至是打印机都不太会用了。这种状态持续了一两天,也许是办公室里的同事们感受到了我的紧张,所以后来他们也略微把氛围变的轻松了一些,主动和我说说话,问问我的学习和平时的爱好。我也逐渐的舒缓下来,这才开始真正的融入这个集体。
一个星期下来之后我便完全的掌握了办公室文员工作的具体流程,这个期间我们还进行了两场培训,第一场是了解公司文化,第二场是如何做好本职工作。这两场培训给我的改变特别大,因为我开始意识到,原来社会这个平台要比大学大的多,如果说大学是一个小舞台,那社会就是一个可是聚焦更多灯光的大舞台啊!只有纠正了自己的观点,工作才能更好的做下去。以前我总是在想,为什么会有这种等级之分,为什么会有老板和员工,为什么老板的权力和员工的权力相差如此悬殊,这公平吗?
可如今我才醒悟,能力代表着身份,这是一个公平的社会,也是一个需要机遇和挑战的社会。如果你自己不愿意努力,那么又有谁会愿意尊重你呢?所以我在实习的过程中谨记这一点,也比较完好的完成了自己的实习任务,也在此过程中学到了更多的知识,让自己有了一个更加清醒的大脑,为我真正步入社会做好了准备!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的分享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收藏!2022版工伤认定流程及赔偿标准来了
来源:劳动法库、法律一讲堂
转自:江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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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7日上午10点,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统计局发布2021年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412元,根据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有了新变化,现结合司法实践,对2022年工伤认定流程及赔偿标准作以下说明,供参考!
一
需在什么期限内提出申请
(一)用人单位一方的申请时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特别注意: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上述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法条链接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认定办法》
第四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二)劳动者一方的申请时限
《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特别注意:工会组织也是可以申请的哦!
(三)超过1年申请限的特别规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1)不可抗力;
(2)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3)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
(5)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二
需提交什么材料
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六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三
社保部门多长时间受理
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八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四
多长时间作出工伤认定
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五
工伤认定的前提不一定要有劳动关系
最高法院认为,通常情况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职工工伤,应以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但特殊情况下有例外。
最高法院(2018)最高法行再151号行政判决认为,当存在违法转包、分包的情形时,用工单位承担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不以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时,应由违法转包、分包的用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六
不服工伤认定结论怎么办
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特别提醒: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是可以选择的,这里的行政复议不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实务中有些单位为了拖时间通常选择先申请复议再提起诉讼,劳动者为了省时间可以不申请复议直接提起诉讼。
七
工伤待遇计算标准怎么定
基于《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及最新统计数据归纳总结,供参考。
(一)
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 | 本人工资×27个月 |
二级伤残 | 本人工资×25个月 |
三级伤残 | 本人工资×23个月 |
四级伤残 | 本人工资×21个月 |
五级伤残 | 本人工资×18个月 |
六级伤残 | 本人工资×16个月 |
七级伤残 | 本人工资×13个月 |
八级伤残 | 本人工资×11个月 |
九级伤残 | 本人工资×9个月 |
十级伤残 | 本人工资×7个月 |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下同)。
(二)
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 | 本人工资×90% |
二级伤残 | 本人工资×85% |
三级伤残 | 本人工资×80% |
四级伤残 | 本人工资×75% |
五级伤残 | 本人工资×70% |
六级伤残 | 本人工资×60% |
说明:
1.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
5-10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上述两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般是按照本人工资一定倍数计算。可以在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或工伤保险办法中查阅(江苏省的规定比较特别,采取定额标准,参见以下)。
举例:依照《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如下。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五级伤残 | 本人工资×10个月 |
六级伤残 | 本人工资×8个月 |
七级伤残 | 本人工资×6个月 |
八级伤残 | 本人工资×4个月 |
九级伤残 | 本人工资×2个月 |
十级伤残 | 本人工资×1个月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伤残 | 本人工资×50个月 |
六级伤残 | 本人工资×40个月 |
七级伤残 | 本人工资×25个月 |
八级伤残 | 本人工资×15个月 |
九级伤残 | 本人工资×8个月 |
十级伤残 | 本人工资×4个月 |
依照《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规定,采取定额标准。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五级伤残 | 20万元 |
六级伤残 | 16万元 |
七级伤残 | 12万元 |
八级伤残 | 8万元 |
九级伤残 | 5万元 |
十级伤残 | 3万元 |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伤残 | 9.5万元 |
六级伤残 | 8.5万元 |
七级伤残 | 4.5万元 |
八级伤残 | 3.5万元 |
九级伤残 | 2.5万元 |
十级伤残 | 1.5万元 |
江苏还特别规定,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过错)除外:
不足5年,按照全额的80%支付;
不足4年,按照全额的60%支付;
不足3年,按照全额的40%支付;
不足2年,按照全额的20%支付;
不足1年,按照全额的10%支付。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四)
停工留薪期工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注: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实践中主流做法是按照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确定。
计算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时是否包括加班费,实务中各地有不同的做法。
比如,广东高院《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若干意见》(2018)七、在工伤停工留薪期内,劳动者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应按劳动者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加班工资)支付。
《上海高院民一庭调研与参考》(〔2014〕15号)倾向认为,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性质上属于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所获得的报酬,而加班费是劳动者提供额外劳动获得的收入,不属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范畴,且在停工留薪期内也不可能发生加班的事实,故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不应包含加班工资。如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恶意将本应计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项目计入加班工资,以达到减少正常工作时间工资计算标准的,则应将该部分“加班工资”计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计算范围。
(五)
停工留薪期护理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如果单位未安排护理,则由单位支付护理费。护理费标准如何确定?各地并无统一做法。
比如,《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所在单位未派人护理的,应当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向工伤职工支付护理费。
(六)
评残后的护理费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 社平工资×50% |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 社平工资×40% |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 社平工资×30% |
(七)
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八)
医疗费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超出目录及服务标准的医药费由工伤职工还是用人单位承担,目前实践中各地存在不同做法,多数地区的做法是用人单位不承担。比如:
浙江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二)》
十六、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劳动者工伤医疗费超出社保基金报销目录范围的费用,如何承担?
答: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劳动者工伤医疗费超出社保基金报销目录范围的费用原则上不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但超出目录范围的费用经用人单位同意或者认可的除外。
深圳《2016年全市社会保险争议疑难问题研讨会纪要》
三、用人单位已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劳动者以实际支出的工伤医疗费高于社保部门偿付的医疗费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补足的,不予支持。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
工伤康复费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十)
辅助器具费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需注意的是,辅助器具一般应当限于辅助日常生活及生产劳动之必需,并采用国内市场的普及型产品。工伤职工选择其他型号产品,费用高出普及型部分,由个人自付。
(十一)
工伤复发待遇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
(十二)
因工死亡待遇标准
2022年1月17日上午10点,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统计局发布2021年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居民收入情况方面,2021年全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412元,比上年名义增长8.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1%。
这个统计数据,对工伤职工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有直接影响。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说明: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故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可获得三项费用: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三项费用标准如下: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这个标准每年都会变化,一般每年至少增加数万元。
公式: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依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2021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412元。
故2022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7412元×20=948240元。
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2022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948240元,相比上年度的876680元,增加了71560元。这个标准没有地域之分,全国统一。
2.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这个标准同样每年会有变化,每个地区标准不一样。比如,深圳上年度社平工资11620元/月,则丧葬补助金为69720元。
公式:当地上年度社平工资×6;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公式:
配偶:死者本人工资×40%(按月支付);
其他亲属:死者本人工资×30%(每人每月);
孤寡老人或孤儿: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初次核定时上述抚恤金之和应≤职工月工资(按月计算)。
注:以上标准均基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及最新统计数据归纳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