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看着没有差别,都是平地上画了一个四方块;但是,人家买的车位可能是真的买的,你买的车位可能只是租的!
背景我国汽车保有量已经突破了3亿辆,增长势头依然迅猛。
买车了,自然需要找地方停车!
在农村,停在自己家院子里就可以了。但是,在城市里,住楼房,院子只是奢望,就需要买车位了!
亲身经历买房后不久,想着以后会考虑买车,我和媳妇就买了一个车位。
买车位时,签的合同和买房时签的合同基本一样,都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厚厚的一沓,同样需要备案。
车位交付时,与房子交付时一样,需要缴纳大修基金,后期办理《产权证》的时候,需要缴纳契税。
这是一个正儿八经的产权车位。
前不久,销售打电话问我们要不要再买一个车位,说车位就在我们单元负一层门口(我家的车位在另外一栋楼的负一层),开车很方便,价钱上也很实惠,还是个子母车位!
我们的产权车位买的时候14万多,交付的时候还交了1500块钱的大修基金,等能办产权证的时候还得交契税。这子母车位呢,只需要13万多,还不用再交其他费用。
我当时听说现在买的车位都是没有产权的车位,所以我问销售,这车位是买的还是租的,销售信誓旦旦地说当然是买的了。
嘴上说的,不如书面的!我找到了近期买车位的邻居,看了看他们签的合同,跟我之前买车位的合同完全不一样。
首先是页数,这个合同只有2页,很单薄!
关键的是合同的性质,这份合同的名字叫做——《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此外,合同里面写着买20年,送50年!
这就是一个没有产权的车位,说白了,就是租的车位。
下面我们具体解释一下。
为何这个车位是租的?我们生活中,会接触到多种多样的合同。在民法典中,买卖合同是典型的一种。
买卖合同:出卖人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也就是说,涉及所有权交易,才是买卖!我买的车位,就是获得了车位的所有权,车位就是我的了!
但是,《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这个名字很有迷惑性,乍一看很像买卖。但是这里面交易的不是所有权,而是使用权。我们平常租东西,无论是租房子,还是租物件,都是获取使用权,但是所有权都不是我们自己的。我们用完了之后还要还回去。
因此,仔细看这份车位合同,实质就是租赁合同,租赁期满,车位就不能继续使用了,所有者就可以收回去了。
另外,再给大家解释一下合同里面为什么写着买20年,送50年!民法典规定,租赁合同的期限不能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所以,这份合同为了规避这个问题,租给你20年,剩下的50年赠送。
我后来没有买这个子母车位,一方面对这个产权比较介意,另一方面,暂时没有增加家庭用车的计划,现在一辆小轿车,两辆小摩托挺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