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重新约定份额 夫妻之间想要重新约定房产份额该怎么办

人气:138 ℃/2024-04-03 04:32:02

经常有人问我,房产证上已经写了共同共有,能否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房产证上原本只有一人名字,能否加上夫妻另一方?又或者房产证上原本两人名字,能否去掉另一方?

关于夫妻财产约定,民法典第1065条有明确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夫妻财产约定采用书面的形式即为有效,但实践中,还有一个法条要引起重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32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指的是这种情况,即A有一套婚前房产,与B结婚后,将该婚前房产全部赠与给B(B单独所有)或者部分赠与给B(A与B共同共有),如果仅有书面约定未办理过户手续,则极有可能被撤销赠与。

因此,约定份额之后尽快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变更。

需准备的材料有:

1.个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不动产权证书原件、财产约定协议原件等材料。

2.如该套商品房还涉及按揭贷款或抵押的,还需相关银行、公积金中心协同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

3.不动产登记、税收申请表(现场填写)

如果办理当天夫妻一方人在外地,无法到场办理,则可至公证机构办理委托公证以及份额约定的公证,届时受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证件、公证书等材料到场办理。基本当天即可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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