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成败的十个细节,那些财务细节定成败

人气:287 ℃/2024-12-15 07:19:55

一、何为细节

关键作用的小事 细节是一种能影响全局的细微的易被忽略的事项或行为。望闻问切查细节,能看出很多财务的问题。细节其实就是财务核算,内控方面的关键控制点

二、大局观下的细节

1、退货记录看管理

2、员工人数的变化看效率

3、营运资金的多少看风险

4、从营运指数看质量

5、销售量远比销售额重要

6、存货的购买比看库存

7、盈亏平衡点应做到心中有数

8、积压的订单处理看流程

三、企业管理中内控风险等方面11个具有代表性的细节

1. 会计核算工作的规范

2. 在建工程的管理

3. 存货跌价准备的管理

4. 应收类、预付账款坏账的计提和核销管理

5. 库存物资的盘点管理

6. 固定资产的管理

7. 年初年尾看平衡

8. 关联交易的管理看虚实

9. 对部分法律法规的态度

10. 内控风险管理意识的认识

11. 沟通是否顺畅

四、从细节看企业管理流好不好,一次会议见真章

1、观察这个企业任意一次会议:有多少次提到部门,提到个人,还有多少次提到流程。

2、推开这个会议室的门看氛围,部门协同是否在存在。

3、翻开流程规范找责任人。

五、有关原始凭证方面

1、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应盖有取得单位的公章。

2、原始凭证分割单如何使用: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给其他应负担单位原始凭证分割单。收到原始凭证分割单的单位以分割单作为记账凭证的附件。

3、什么样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只有两种:结账的记账凭证、更正错误的原始凭证。

4、复印的原始凭证是否可以作为记账凭证的依据:复印的原始凭证不得作为记账凭证的依据。原始凭证丢失的应按《规范》的具体规定办理。

5、记账凭证装订的厚度如何把握:一般3厘米为宜。

6、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能作为调账的依据吗: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只是为了核对账目,并不能作为调整银行存款账面余额的原始凭证。

7、哪些账簿可以跨年度使用:一般来说,总账、日记账和多数明细账应每年更换一次。但有些财产物资明细账和债权债务明细账,如:固定资产、原材料、应收账款、应付账款账簿等,由于材料品种、规格和往来单位较多,更换新账抄写工作量大,因此可以跨年使用,另外各种备查簿也可以连续使用。

8、有关摘要:凭证摘要填写要统一、规范,清晰。

六、日常财务工作中经常容易出错的细节

1、收到一些不合格的报销发票,入了账,如何办。

2、收到不合格的发票没有入账,需退回重开及时,需作好登记,出具证明材料。3、新设公司注册资本实际到位,再交印花税。

4、哪些进项税额不得扣除。

5、零税率和免税不是一回事,不分开核算问题大。

6、兼营业务要分开 。

7、会计在纳税申报扣款的情况要先与纳税申报表核对清楚。

8、实际业务是存在的,若无法从对方取得发票,该如何处理。

9、纳税申报表及损益表为什么不一致。

10、公司营业执照未办下来,但业务已经开展,账务如何处理。

11、发票问题不容小觑:不看经营范围,不与合同比对,不注意负数发票的开具要素,不合理保管作废发票。

12、将不同事项登在同一张凭证。

13、将多笔金额合并成一笔作分录。

14、 按报销单合计金额入帐,不按部门拆分。

15、 金额错误时调整分录仅按差额调整。

16、不是所有白条都不能入账:支付对方是个人且不属于应税劳务的支出是可以用白条入账的,而并不需要发票。如①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偿、赔偿费用。如拆迁赔偿、青苗补偿费;但需 有相应的赔偿协议等证明文件。 ②独生子女补助、取暖费补助、防暑降温费等补助; ③抚恤金、救济金等福利补助; ④丧葬费; ⑤死亡赔偿; ⑥按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罚款。

17、有些收据可记账:政府部门开具的专用票据也是可以税前扣除的 ①由政府各部门开具的收费票据; ②由各事业部门开具的收费票据; ③捐赠收据; ④工会经费收据; ⑤法院的诉讼费、执行费、收款收据; ⑥军队收据;

18、不是所有的收谁的钱挂谁的账(向谁开票):如委托代收、委托代付的情况。

19、职工借款出差回来报账后单位不开收据认为合理。

20、从A公司采购货物、却将货款付给A的老板或员工如何作处理 :必须取得A公司的委托收款证明。

21、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不需要发票。

22、冲销凭证反向蓝字冲销不可行:做冲销凭证时应该同方向红字冲销。

23、替票问题是个大学问:真实情况下的合理性,合规性。

24、凭证附件的张数如何计算:记账凭证附件张数计算的原则是:没有经过汇总

的原始凭证,按自然张数计算;经过汇总的原始凭证,每一张汇总单或汇总表算一张。

25、原始凭证丢失的处理方法要清晰: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具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专票丢失,需到税局出证明。

26、票据审核后的处理,退回、作废不登记,后患无穷。

27、几个单位共担电费和物业代收电费的处理:分割单,************、水电的记录单,发票复印件,付款凭证。

28、整理会计凭证的规范应明了:分类部门汇总较合适。

29、不按规定开具或取得发票要不得:导致票据与业务是的配比性:业务人员采购,应该取得商品购销发票,但报销时使用的是服务发票。

30、借支常不清理: 风险在哪?

31、费用报销无佐证:(1)核对事前审批表:(2)核对时间轨迹:(3)核对报销标准:报销标准,要按照本公司相关规定报销。

32、报销无时效期限:(1)规定时间内报销。(2)凭证时间要符合逻辑。

33、对报销无整体控制限额:审核整体限额就是将某项费用与年初计划进行比较,

审核是否突破预算总额和序时进度。

34、分期收款商品如何确定收入,如何开票及报税。

35、低价销售如何办?

36、一次性纳入企业所得税的调减额的固定资产后续如何处理?

37、违约金收入是否需交增值税?

38、代理贴现费用如何开具发票?

39、服务类的合同评价如何办?

七、有关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的细节问题

1、有关收入部分:

(1)收入部分:企业已作为不征税的收入,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不征税收入条件,有无 将非不征税收入混入不征税收入。

(2)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否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3)企业接受非货币性资产捐赠收入,是否按公允价值(即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确定收入额。

(4)企业清产核资中全部盘盈资产与全部资产损失直接相冲抵的净盘盈收入如何进行处理。

(5)企业已经税前扣除的各种损失,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是否计入当期收入。

(6)企业取得的各种补贴收入(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外),是否按税法规定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

(7)企业取得的各种违约金收入,是否按税法规定确认当期收入。

(8) 企业的资产溢余收入(现金长款收入、固定资产盘盈收入),是否按税法规定确认收入。如非现金资产溢余,应按公允价值(即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确定收入额。

(9) 视同销售收入是否有确认。

(10)包含在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服务费收入,是否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分期确认收入。

(11)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货物的的收入是否该确认

(12)销售货物涉及现金折扣的,是否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货物收入金额。

(13)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货物发生销售折让或销售退回,是否有购货方提供折让或退货的适当证明,否则不得冲销当期的销售收入,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15)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是否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

二、有关成本支出

(1)企业发生的税收滞纳金支出,是否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企业发生的罚金、罚款支出或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按税法规定均不得税前扣除,是否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3) 企业税前扣除的董事会费、董事费是否有依据:不包括:以董事会名义支付的招待费、礼品费以及其他属于交际应酬性质的支出),是否经董事会决定,并在董事会决定范围及标准内,否则不得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4)企业缴纳的各种基金、收费支出,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审批管理权限设立的基金、收费,否则不得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5).企业发生的赞助支出,除另有规定外,是否按税法规定不得税前扣除,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6)企业发生的成本费用支出是否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7)企业自查或检查查补税款,除企业所得税、允许抵扣的增值税、滞纳金外,是否在企业补缴税款所属年度税前扣除。

(8)企业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是否税前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税前扣除。

(9) 企业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支出,是否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

(10)企业发生的费用是否在费用应配比或应分配的当期税前扣除支出。

(11)限额扣除是否作了调整:业务招待费,三项经费,广告及业务宣传费。

(12)公益性捐赠支出,是否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超过的部分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13)开办费的支出:摊销年限是否低于3年,税法规定不得低于3年,低于3年的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14)企业发生的劳动保护支出是否合理,不合理或有非因工作需要和带有普遍福利性质的支出,不得作为劳动保护支出,不得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15)企业间的借款利息是否可扣除:企业从关联方借款支付的利息,超过按照债资比例(金融企业5:1,其他企业2:1)计算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是否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一般企业间的,不高于同期贷款利息的可扣除。

(16) 减值损失的计提是否调增了应纳税所得额 。

结束语:

"海尔集团原总裁张瑞敏说:"什么是不简单?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什么是不平凡?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细节决定的不仅仅是成败,还有专业,责任及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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