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思想是道家思想的精髓,是老子与庄子的主张。
所谓“无为”者,“无违”也。
在道德经上的观点是:
“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
“为无为,则无不治。”
“我无为,而民治化。”
然而无为是一种很高深的思想吗?现在谈无为必扯到高级管理,高深境界,伪国学大师一忽悠就彻底晕了,乖乖掏了几万元学费,也没搞懂。还不认怂。
无为是高级管理吗?我的看法是高级管理涵盖了无为思想,而高级管理决不仅仅是无为。
无为对于个人来说一个最通俗的说法就是:
该工作得时候工作,该按时吃饭的时候吃饭,该睡觉的时候不熬夜。因为这样做你的生物钟循了天道,所以是不知不觉在一种舒服合理的状态下进行的,这就是无为。
无为其本质的含义就是按照自然发展的规律办事,如果你违背了这些规律就是有为。
我们来看无为思想在一个新生国家中的体现:
十八世纪后半叶英国工业革命正轰轰烈烈的进行中,传统工人被机器所取代,失业率大增。高失业诱发高犯罪率,以各种偷盗罪为首。监狱里人满为患。
与此同时以伏尔泰,孟德斯鸠为主的西方启蒙思想开始在欧洲盛行。狄德罗更是提出倡导人道主义和唯物主义。迫使英国政府不再对犯人求处重刑,而将中轻罪犯人流放。
1788年英国将大批犯人流放到遥远的澳洲,开拓澳洲新大陆,这个政策一直到1868年结束,期间历经80年,然而这里并没有成为犯罪的天堂。却成为一片自由的乐土,这就是现在的澳大利亚。
从一片荒地到变成一个富裕之国,这看上去非常神奇,连英国政府也未曾料到一片不毛之地能产生一个新的国家。
然而在当时英国将大批犯人流放到澳洲是彻底放手不管吗?
让他们野蛮生长?自相残杀?都不是。
因为英国政府必须遵循狄德罗提出的人道原则。否则不如在国内枪毙了省事,又何必搞得这么血腥呢。
所以一最开始英国不得不将食物配给发放。就这样,食物还远远不够,于是澳洲的海鸥糟了秧被这批流放犯大肆捕杀充饥。
这种局面一直持续到1800年,英国政府一算账比关在国内还费钱,怎么办?接回来吗?不可能。
必须让他们自给自足才是解决之道。但这一帮罪犯除了偷窃,暴力,搞基之外,啥也不会呀。
于是英国政府征集了一些自由农民前往澳洲。在他们的技术支持下,农业大有改观,开出了良田千亩,粮产激增。然后通过大量的吸引自由民政策,逐渐富庶了这片土地。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无为思想并不是不管,任其野蛮生长。而是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开发,让其循天道发展。顺应规律,就是合于道。
这就是无为而治在制度上的体现。并不高深,但很接地气。
无为而治还有一点体现在对人性的管理上。
按弗洛伊德的学说,提出人性是由本我、自我和超我三个部分组成。
本我是指原始的、与生俱来的潜意识的结构部分,其中蕴含着人性中最接近兽性的一些本能性的冲动。它按照快乐原则行事。
自我是指意识的结构部分,处于本我和自我之间,监督自我,予以适当满足。它按照现实原则行事。
超我是人格中的最道德的部分,代表良心、自我理想,处于人格的最高层。它按照至善原则行事。
按这套理论如果本我意识占据了人的大脑,那就会产生恶的行为。
恶的表现形式有多种,我们就以人性中的贪欲为例,这个演化就是人性中的赌性。
澳门作为中国唯一合法赌博之地,已成为******收入七倍于拉斯维加斯的赌博圣地。
这座人口60万的小城,由于******收入大幅飙升,人均财富已于2002年超过瑞士,跃居全球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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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澳门的治安怎么样呢?
按照常人的想象如果一个社会允许开堵场,必然家破人亡的多,治安混乱的很。
然而有数据显示澳门的治安早在几年前就被联合国评为世界治安最好的十大城市之一。
如果用无为思想去解释的话:
首要点是顺应自然规律,顺应人的规律。我们必须看清人性中的贪婪赌性,承认其存在。
然后才能治--用法律用制度把它约束在一定范围内,使其不能扩散。
一个和谐的社会应该是天使和魔鬼和平相处,互相制衡。
魔鬼是恶的代表它做为善的对立面是永远存在的。
如果天使把魔鬼消灭了,那天使也会慢慢变成魔鬼。
亚当.思密在《国富论》一书中认为人类有自私利己的天性,但追求自利并非不道德之事。倘若放任个人自由竞争,人人在此竞争的环境中,不但会凭着自己理性判断,追求个人最大的利益,同时有一只“看不见的手”会让他的努力转变为对公用事业的推动,这只看不见的手,会让他的自私自利推动福利的改进。
我认为这是无为而治思想在经济学中最好的体现。
承认人性,顺应天道规律,一个自由平等,遵循自然法则和规律的社会其实就是一个无为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