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手把手教您进行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

人气:136 ℃/2023-12-01 13:47:51

门诊特定病种怎么认定?

如何享受慢性病门诊用药医保报销待遇?

江门医保带您详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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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门诊特定病种?

门诊特定病种不是一个医学上的概念,而是一个医疗保障层面的概念。门诊特定病种是指诊断明确、病情相对稳定、需在门诊长期治疗或诊疗方案明确的疾病。为了提高这些疾病门诊治疗时的医保待遇水平,所以就有了门诊特定病种。

目前广东省已将52个门诊特定病种(详见表1)纳入“门特”保障范围,给予比普通门诊更好的医保待遇。同时我市针对本地实际已开展但不在此次省规定范围内的门特病种可继续保障(详见表2)。想知道具体某个病是否在“门特”保障范围内,可关注江门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公布的信息,或向江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咨询。

表1 广东省门诊特定病种范围

表2 江门市特有的门诊特定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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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病种如何申请认定?

步骤1:确定申请病种

参保人可到医院就诊,根据医生诊断确定需要申请的病种。

步骤2:办理门特病种待遇认定

广东省已将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权限下放至医疗机构。参保人员需持医保电子凭证或者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到具备相应门特病种诊断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诊断,根据诊断证明书及就诊相关材料,办理门特病种待遇认定。

既往已确诊的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可以根据既往化验单、诊断书等,结合实际病情予以办理。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参保人,省医保局汇总了全省可进行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诊断、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信息,供参保人就医时查询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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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我市还汇总了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病诊断及治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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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3:提交申请材料

参保人申请门特待遇认定时,提供以下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

3.病历资料或检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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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病种的参保人员,

异地就医可以现场直接结算吗?

已完成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的参保人员,在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门特就医时,其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直接结算。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跨省门特只支持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个病种的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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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病种可以开“长期处方”吗?

为保障慢性病参保患者长期用药需求,医保部门及时推出“长处方”医保报销政策。对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特定病种患者,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因病施治、合理用药”的原则,可根据病情需要将门特单次处方医保用药量延长到12周。

同时,部分地区已可使用医保电子凭证进行互联网医院在线结算,不但能医保结算,对个人现金部分也能在线支付,实现在线医保身份认证、脱卡结算、互联网复诊、处方续方、医保自动结算、药品送到家等“互联网 ”医保服务,慢性病患者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医保可报销的在线诊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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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醒

1.参保人门特有效期结束后仍需继续进行相关病种治疗的,应在有效期结束前30日内到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续审手续。

2.相关申请表格可在江门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下载。点击“阅读原文”即可跳转至江门市医疗保障局官网。

江门市医保经办机构联系电话

市直:0750-3992969

蓬江区:0750-3981388

江海区:0750-3898610

新会区:0750-6616737

台山市:0750-5613915

开平市:0750-2259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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