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处指父母在世。“不远游”,不是不能出游,而是指出游不能离父母太远。为何要强调出游之事?因为古时交通不便,一旦远游,往往所需时日很长,期间难以得到父母消息。一旦父母生病或离世,远游的人就无法及时回到父母身边尽孝,故强调“不远游”。近游又该如何?“必有方”。就是说,即使只在附近出游,离父母不远,也应当让父母知道自己出游的方向或地点,以便父母能随时找到自己。能这样做,就是“孝”的表现。
社会越发展,人们的出游现象就越多,这就涉及一个出游与孝敬父母相矛盾的问题。谈及“孝”,当然是离父母越近越好,与父母在一起,就能随时孝敬父母。然而,亦不能因孝敬父母而否定出游的意义,关键在于如何把握出游。首先是“不远游”。何谓“远”?得不到父母消息为“远”,一是指在时间空间上距离父母远,不能及时“服其劳”;二是指在心上距离父母远,不把父母放在心上,不能时时生“敬”。其次是“游有方”。何谓“方”?不违父母意愿为“方”,一是到何处去要征得父母同意,让父母知道;二是无论在哪里一定要让父母能找到自己。总之,“不远游”与“游有方”,强调的都是对父母的“孝”,而非“游”。“游”是“由自己作主”的表现,主要体现的是个人意愿。“孝”是“让父母作主”的表现,主要体现的是父母意愿。本章所要强调的,就是个人意愿必须建立在父母意愿之上。对于“仁”的理解,就要从这种意愿关系上去把握,即个人的意愿不违背父母意愿谓之“仁”,个人意愿违背父母意愿则谓之“不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