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在南方地区广泛分布
目前钦州市的自建房已超过10万栋
其中经营性自建房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这种集生活、经营、仓储功能于一体的
“三合一”场所
一旦楼下的店铺发生火灾
极易危及楼上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火灾事故案例
2021年12月10日凌晨
钦南区一汽配店1楼发生火灾
钦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到场处置后
共营救疏散被困人员8人
其中救出1人送往医院救治后抢救无效死亡
针对经营性自建房普遍存在的
消防安全隐患以及消防违法行为
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
新增了相关条款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经营性自建房的建设、设计、施工应当符合国家以及自治区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利用自建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落实防火分隔、安全疏散等消防安全措施,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条款中提到的落实“防火分隔”
到底有多重要?
一个案例告诉你
2022年8月8日凌晨
钦南区一自建房一楼商铺发生火灾
由于一楼商铺设置了防火隔墙
住在自建房内的6人已自行疏散至安全区域
上述案例中
因一层商铺设置了防火隔墙
有效阻断了火势和浓烟向上蔓延
为楼上居民的逃生创造了宝贵的时间
自建房的经营、仓储区域必须与
人员住宿区域、楼梯通道用实体砖墙进行分隔
确保经营性区域发生火灾后
烟气不蔓延至人员生活区域
防火隔墙
建筑内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区域且耐火极限不低于规定要求的不燃性墙体。防火隔墙能在火灾发生时有效阻隔火势和浓烟的蔓延,做好防火分隔,很有必要!
除了设置防火分隔、增加疏散楼梯
经营性自建房还要配备
灭火器、逃生面罩、烟感探测器等
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
以达到预防火灾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