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上货物运输托运合同怎么写呢?不知道的小伙伴来看看小编今天的分享吧!
陆上货物运输托运合同主要内容包括:
1、托运人和承运人的基本身份信息;
2、运输期限及运输地点;
3、运输距离及运费结算;
4、双方违约责任;
5、其他协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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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上货物运输托运合同样本
托运单位:______电器厂
联系人:______电话:______
地址:______市____路____号
需要车种:______
起运地:______路____号
到达地:______路____号
发货单位:______厂
收货单位:______厂
运到日期:托运日起____天内
委托注意事项:
1.雨天不运;
2.非危险品;
3.有自备机具装车;
4.有自备机具卸车;
5.发货单位星期二厂休;
6.收货单位星期三厂休。
运输距离:______公里。运费人民币(大写):______
违约责任:不按运输托运单规定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由承运单位酌情赔偿损失;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损坏,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托运方未按托运单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货物,应偿付承运方实际损失的违约金。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因此造成其他货物和运输工具损坏,造成人身伤亡,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附:结算单据等四张
托运方:______厂(盖章)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日
承运方:______市汽车运输公司
营业员(盖章)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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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文档搬家合同是承揽合同还是运输合同
搬家合同是承揽合同还是运输合同
一、
这是一份搬家公司的计价清单:服务费初步价格280元/车次,共4次1120元;空返2车次600元;超过十公里加收6元/公里,按75公里计,共1800元;贵重物品收费:仅有一架钢琴,加收1200元;其他费用:高速费400元,家具拆装3张床,计300元,无电梯半层,按照1层计算,每车次加收180元,计720元;将1张床和1个柜子搬到旁边院子的屋里,计300元 。
从这份普通的清单可以清楚的看到,搬家公司的搬运行为一般由拆装、搬运、运输等环节构成,收费也是按以上环节分别计价,总价结算。
那么,搬家合同是份什么性质的合同呢?
二、
一般从合同的具体权利义务去判断合同的性质。搬家合同的权利义务主要是围绕着搬运行为展开。《民法典》规定了19种有名合同,搬家合同能搭上边的有承揽合同和运输合同,有名合同是指法律规定其内容并赋予一定名称的合同。
承揽合同和运输合同的都是有名、双务、有偿、诺成、不要式合同。
双务合同是指双方互负债务的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双方互为给付而取得对价的合同。比如搬家合同中,搬家和支付搬家费就是互负债务,被搬家和收到搬家费就是因为搬家和支付搬家费的互为给付而取得的对价。
诺成合同是指行为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成立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具备一定形式的合同。比如搬家合同中,只要双方达成搬家的合意,搬家合同就成立了。并且这个搬家合同是口头还是书面,法律不做要求。
那么,搬家合同具体是承揽合同还是运输合同呢?
三、
《民法典》第770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和定作人之间不存在身份上的支配与服从的关系。
专业性较强的拆装工作,当事人之间通常由承揽合同来规范。具体到搬家行为中,通常拆装空调,拆装名贵家具等,都需要专业的队伍来完成。在承揽关系里,定作人是有选任合格承揽人责任的。
民法典第1193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上海有个拆装空调的案例,拆空调的人踏空死亡,家属向空调所有人索赔,就是以承揽关系来认定的。上海法院审理认为,空调外机与一般旧家电不同,拆卸空调外机系具有一定风险性和专业性的高空作业,空调所有人应审核拆空调人的相关作业资质,并对拆空调人在高处拆卸空调外机作业时的生命安全予以合理的、必要的关注。即便空调所有人进行了口头提醒,但明显在提供安全环境方面存有过失,故应当承担与过错次相应的赔偿责任。
另外,承揽关系中,定作人有随时解除权。根据《民法典》第787条规定:“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四、
搬家合同中,运输肯定是合同的重要内容。搬家合同中的运输是主要涉及公路货运。
《民法典》相关主要规范有:第825条、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姓名、名称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第829条、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是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第832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
我们可以看到《民法典》运输合同篇主要是货物运输规范。搬家过程中含有专业性较强的拆装工作,显然运输合同不能涵盖搬家合同。但把运输过程涵盖到承揽关系中去,势必加强了定作人的责任。搬家工司作为专业的公司,一般委托人审核搬家公司的资质即可。如果认为搬家合同是承揽合同,让委托人对具体搬家人员尽到关注义务,未免加深了委托人的义务,造成权利义务不对等。
因此我们认为,一般有专业性较强拆装工作的搬家合同是非典型合同,是无名合同,我们要根据合同的内容去认定双方的责权利。
六、
搬家合同关系中,一般有两个痛点:搬家公司的加价行为、被搬运物品的损坏;有一个较常见的意外因素:当事人或者第三人的人身损害。面对这些问题,我们起诉时会面对管辖法院的选择、物品价值的确定、保价条款的认定、违约之诉还是侵权之诉,单独之诉还是合并之诉等专业问题。所以,一份好的搬家合同一定要对以上内容做一个有利于自己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