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四类。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或有关行政区域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
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并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解读《突发事件应对法》
最近,新闻中经常出现各类橙色预警、黄色预警,这些都是“突发事件预警制度”的预警级别,今天梅老师就给大家讲解一下什么是“突发事件”,以及与突发事件有关的一些法律知识。
视频:解读突发事件应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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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色预警”是“突发事件预警制度”的预警级别,在讲解前先给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是突发事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1)突发事件有四类:
a.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b.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c.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d.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
(2)在这四类突发事件中,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3)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四十九条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可以依法从严惩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十二条 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被征用的财产在使用完毕或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财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五十七条 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公民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属单位的指挥和安排,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积极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第六十六条 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第一款 第(一)项: 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