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河北的一名女孩,上午满心欢喜和男友领证,下午就到民政局离婚。
说起来挺好笑的,就因为一个小小的举动,我便后悔了。
别人都说我玻璃心,不值得,我却觉得要是这样,这一辈子算是毁掉了。
我叫文文(化名),和男友相恋三年,今年520约好一起领证,成为受国家保护的夫妻。
早上早早的排队,领证,两家人都很开心,约好在酒店庆祝。
最亲近的亲戚也到场了。
一共订了三十个菜,大家围在一起。
吃饭时,男友妈妈给我夹了一个虾,我说:谢谢阿姨,但是我不吃虾,吃了会过敏。
我转头就把虾给了男友。
但男友的妈妈似乎有些不高兴了。
没一会儿又把鱼夹给我,我看着碗里的鱼,吃也不是,不吃也不是,吃了会进医院,不吃会拂了阿姨的面子,毕竟刚刚都夹了一次了。
思索再三,还是决定拒绝:阿姨,谢谢你,真的不好意思,我吃海鲜类的容易过敏。
刚说完,男友不高兴了,说:我还没见过你这样的,我妈辛辛苦苦给你夹菜,你为什么要拒绝?一次就算了,还接二连三的。
我愣了一下,看着眼前的男友,有点陌生。
恋爱期间,男友对我百般呵护,从来不舍得大声跟我说话,如果有时候比较急,不小心大声说了一句,有时候我都没注意,男友自己就道歉。
周末,我想去逛街,男友也心甘情愿的陪着我。
现在刚刚领证,男友大声说话,我以为是替自己妈妈抱不平,毕竟自己这么做确实拂了阿姨的面子。
回过神来,自己轻声解释:你知道啊,我吃这些东西过敏。
谁知,男友直接说:过敏去医院就好了,我妈好不容易给你夹个菜,你还甩脸色,给谁看呢。
我愣了一下,回过神来,大声说: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海鲜过敏,上一次不小心用了带有海鲜的盘子,送到医院,全身泛红,都休克了。你现在告诉我送医院就行,你还是我对象吗?
男友似乎知道自己理亏,说:是啊,咱们上午不是刚领完证吗?现在你是我家的人了,不用注意那么多了。
“那我妈也是好心,你老不吃不吃,面子往哪里搁?”
听到这里,我嗤笑出声。
是啊,上午刚领完证。现在就不用注意了。
我怎么就眼瞎看上了这男的,怎么就没认出他的真面目呢。
我没说话,拉着我爸妈走出酒店,留下一句:下午去民政局,离婚,这婚我不要了。
直接离开。
男友听到我这么说有点震惊,爸妈没说话,任凭我拉着离开。
后来,男友妈妈上门道歉,说:小临啊,小临是我的名字,是我不对,我不知道你过敏。浩浩也没告诉我,这么点小事儿,真的不值得闹到离婚的地步。
我沉默了一会儿,说:阿姨,这婚我不结了,你们家,我高攀不起,汪浩我也不要了。
离婚也没关系。
任凭对方怎么说,我都咬紧牙关坚决离婚,没有任何松口的现象。
最后,彩礼退回,礼金折现,从此和这个人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有的人说我小题大做,但,我丝毫不后悔。
刚领证,说话丝毫不注意,要我委屈求全,还是不是我的错的情况下,日后更放肆。
这样的婚姻,不要也罢。
对于此,你是怎么看的呢?你们也觉得我小题大做吗?我这样做真的对吗?